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用药的讲究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是常见的消化道疾病,具有病程长、并发症多、容易复发的特点。因此,医学界常用“难治的溃疡,难防的复发”来形容此病。其实,只要患者按照医嘱服药,并掌握好用药原则,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加强自我保健,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掌握用药疗程
疗程不足是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用药的大忌,也是导致该病复发的主要原因。据研究,十二指肠溃疡完全愈合需2~4周,胃溃疡完全愈合需4~6周。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容易复发,尤其是十二指肠溃疡,治愈后若立即停药,复发率高达80%。因此,为防止复发,在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治愈后,还应使用小剂量药物进行维持治疗,短则一年半载,多则3年5年。由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维持治疗时间较长,所以,不仅要考虑药物的疗效,更要注意药物的安全性。临床经验表明,用雷尼替丁150毫克或法莫替丁40毫克进行维持治疗,副作用小,可以有效地预防此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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