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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通史】征求意见稿连载之15:韩存宝经制泸夷及其失败


第六节  韩存宝经制泸夷及其失败

 

    宋代泸南地区的百年民族武装冲突,最后发展成为归徕州彝族先民扯勒乌蛮与宋王朝特大规模的民族战争,宋天子斩将易帅,发川陕黔十万之兵进剿,耗钱二百余万缗,[i]兵连四年,士卒死于行间者四万余人,才镇压下去。

    这场战争的进程,大体可以分为宋王朝的前期准备、韩存宝经制泸夷与林广征讨乞弟三个阶段。关于这场战争,史籍记载粗疏,且复颠倒错乱,对于韩存宝、林广两次进军路线、战场故址以及归徕州的地望等,也没有明确交待。亲身经历这场战争全过程的家安国,曾经撰写《平蛮录》详述其事。《平蛮录》今已不存,兹以南宋史学家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为主要依据,以《宋会要辑稿》和《宋史》诸书对勘,证诸社会、田野调查,考述如下。

 

    一、宋王朝调兵遣将

 

元丰三年(1080)五月二十二日[ii],宋王朝正式颁发征伐扯勒乌蛮的命令。任“命泾原路总管兼第一将、四方馆使、忠州团练使韩存宝都大经制泸州蛮贼事,听选本将及陕西并东兵万人自随。其义军弩手,亦听选择。举使臣40人。候行兵日,先谕两属夷户并令安居,如愿随军讨贼,亦听。本路官兵并受节制。又命内藏库使、忠州刺史、权发遣荆湖北路钤辖彭孙,提举捉杀泸州蛮贼。听举使臣20人,选马、步三千,自求便路进讨。如与韩存宝军会,听存宝节制。”

都,同总。经制, 经理、节制。《尉缭子·制谈》:“经制十万之众。” 都大经制泸州蛮贼事,就是统一筹划、指挥武力镇压泸州少数民族的主官。

韩存宝本是泾原路宋军长官,宋王朝批准他自行选择本部得力将校,自行举荐、任用40名参谋幕僚人员,率领万名陕西兵和轮换戍守在陕西的御前禁军(中央直属部队)以及选拔武艺高强的义军弩手(民兵弓箭手)士兵入川,征讨归徕州的扯勒乌蛮乞弟。兵到泸州,两属夷户如原随军征讨,一概批准。梓夔路钤辖司所部官兵,全部归由韩存宝统一指挥。又命令湖北路钤辖彭孙率领马、步兵三千从湖北入川,配合韩存宝作战,并且接受韩存宝的指挥。

二十四日,韩存宝向朝廷报告:“所领正兵万五千人,依九军阵法,分隶行营四将。”宋神宗当即颁诏批准,任命“皇城使、雅州刺史、泾原路钤辖姚兕为第一将;庄宅使、权延路都监吕真为第二将;洛苑副使兼阁门通事舍人、泾原路第五副将孙咸宁为第三将;西京左藏库副使、泾原路第四副将郭振为第四将。”

同日,宋神宗又颁发诏令:“蛮人知归徕州乞弟作过。傍近蛮族或两属蛮,如能斩获乞弟者,若愿知归徕州,即与本州刺史,月给茶、彩。若愿受汉官,与内殿承制,赐银千两,绢千匹。或能捕斩以次头首,即第赏。其乞弟下蛮人。如自能杀乞弟首及以次头首,亦准此。降赦榜于蛮人出入要路,及遣招安将等深入以晓告之。”[iii]

对于扯勒乌蛮,宋神宗务期斩尽杀绝,对待泸南僚人、羿子和都掌等其它少数民族,也同样凶残狠毒。“六月壬子(二十一日),御批付韩存宝:昨讨泸州罗苟姓夷,其招纳蛮族,止令自守村囤。捕斩贼党,未尝驱领随军。今日用兵,与前事异,若犹用旧令,则大军深入或为后患,固宜改图。将来进讨,凡敕榜招安村囤,并择有功首领,质其骨肉于泸州或外寨,仍量留守兵。然后责令点集族下胜兵、丁壮,为大军先驱。明与要约,若讨贼斩首有功,依汉军赏。如不用命,持意两端,身并同属皆斩。”[iv]明确指令韩存宝:要扣留投降夷人村囤首领的儿子或直系亲属,作为人质,并让他们点集自己村囤丁壮,为宋军作前驱(冲锋在前“打头阵”)。有功与汉族官后同赏,如不亡命争先甚或心持两端,本人及其家属全部斩杀。

“七月壬申(十二日),梓州路提点刑狱盛南仲,乞下[v]江安县招诱斗篷夷。令与敢勇人[vi]程舜元等谋斩乞弟,他夷尽可除荡。诏委南仲,如获乞弟首,白身人[vii]除遥郡刺史[viii]。有官者比类增赏,及赐银、绢五千。斗篷夷如委向顺意,欲与官军协力,即俟大军进讨,关报韩存宝,毋得一例荡除。”[ix]

这就是说,凶残狠毒的宋王朝最高统治者,对于泸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无论乌蛮还是其它诸族,全部都在剪除剿杀之列。

在此前后,宋王朝分别命令朝臣苗时中和内侍官韩永式、董铖等前去泸州,或供应军需,或照管军马,共襄赞画。又从成都府路、梓州路等邻近路分,调集了大量的钱(铜、铁制钱)和粮食、军器诸般物资,运到泸州军前,为激励士卒,又下令对“韩存宝所将泾原路弓箭手,可月给其家。十将以下至长行钱一千;副兵马使以上二千;都虞候以上三千。”[x]

对于导致王宣在罗个牟村全军败殁负有关责任官员,分别给予了除名、降官、冲替、勒停等严厉的处分,救护主官不力的王宣所部亲兵,更是分别处以杖刑,刺配沙门岛和远恶军州牢城充军。

八月甲午(四日),宋神宗颁诏向韩存宝指授方略,要他“选人告谕蛮族,如能向顺,即将老稚量留,点发丁壮,令作先锋。如获乞弟首级,并依官推赏,若不用命,意持两端,即行诛剪。乞弟党与不坚,即易为攻取。若未遇乞弟先杀蛮人,稍致一两族疑惧,则人人皆有斗心,或协力拒捍官军,或相为耳目,以资寇利。”命令他“全以重兵威势弹压,须使其自相攻讨。尽获首恶,覆其巢穴,即为全功。”[xi]处心积虑,从将帅、兵员、后勤供给和严明赏罚,以及征战方略等一切方面,做好了彻底赶尽杀绝扯勒乌蛮的准备。

 

二、韩存宝逗挠不进

 

韩存宝都大经制泸州蛮贼公事”,置司泸州。司,谓都大经制泸州蛮贼公事司,亦即泸南安抚司。宋代的安抚司,只在至关要害的沿边州郡设置。北宋二百余年,全蜀54州,只有泸州设置过安抚司。元丰三年(1080)十月初五,战争行动正式开始,韩存宝大军从江安出发,取道夷牢口(今怡乐镇),大体沿着今日江安县至红桥的公路,向梅岭(今红桥镇)、乐共坝(今兴文县境)、晏州(今兴文县晏阳镇)进军。 

出寨60日,前进不过数十余里,眼见断难取胜。这时,乞弟送来降书,韩存宝欣然接受,并于元丰四年正月初三撤回泸州。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逐日记载了韩存宝这次出兵的全过程:

 

        韩存宝于元丰三年(1080)“九月乙亥(十六日)至资州(今资中县),闰九月丙辰(二十七日)发资州,十月辛酉(三日)次江安。

        癸亥(五日)发江安,取夷牢路入界。[xii]四将左右策应。兵总三万二百二十九,马一千九百七,运粮夫三万余。转运使董铖随军。

        是日,次罗改池。丙寅(八日)次罗个脑村,为后卢盐夷所袭,第四将兵失利。

        戊辰(十日)次底蓬堡(今江安县底蓬镇)。甲戌(十六日)存宝遣第一将、第二将讨后盐,斩七十余级。

        丙子(十八日),贼复袭第四将营,不克。

        奉职任光秀者,告底蓬堡夷阴与贼通。壬午(二十四日)存宝遣中军掩击之,斩一千一百余级,焚其村囤。先降附者三十余人,亦斩之。独斗个)得脱。光秀者,江安人,尝监淮安军税,先是,帅纳溪、井诸寨招安将至绵州迎存宝,故存宝以为腹心。底蓬堡实非反者,枉被屠害。人共冤之。

        十一月壬辰(四日),发底蓬堡,上槐木隘十五里,林箐幽深,仰不见天。存宝疑有伏兵,甚惧。既出隘口,乃喜。然第一将姚兕引兵道岭下,与中军会,无甚险绝也。存宝斥堠不明,类此。

        癸巳(五日),次底蓬强,营梅成山。遣先锋将内殿承制秦世章,以黔州兵攻小水囤夷,不克。

        丁酉(九日),乞弟率罗始兜六七千众攻秦世章,掠其辎重。第一将、第三将与世章分山而营,依存宝节制不敢擅出兵,日过午,乃敢斗。乞弟叔没暮,手持铁扇临阵指挥,保捷军校田福射杀之,贼众遂奔溃,登山捷如猿猱,三将引兵追之,弗及。

        辛亥(二十三日),存宝发底蓬强,依罗甘山左行二十里,次梅令山。


[i]  缗是旧时制钱(民间习称小钱)的计数单位。民间习称作串,又称作吊。每缗千文,一缗、就是一串,也称作一吊、一贯。每串千文。这种计量单位,一直使用到中华民国发行钞票、禁用铜钱,才自然消失。

[ii]  二十二日,《宋会要辑稿·蕃夷五》记作二十四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4记作甲申。按:元丰三年五月癸亥朔(初一),据此推算,甲申为二十二日。今从《续资治通鉴长编》。

[iii]  以上引文,并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4。

[iv]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5。

[v]  乞下,请求向下发文。乞下江安县招诱斗蓬夷,就是请求朝廷发文给江安县,指令江安县招诱斗蓬夷人。斗蓬,即底蓬,今江安县底蓬镇,地在江安县城东南50华里。

[vi]  敢勇人,勇敢之人。

[vii]  白身人,没有官职的平民。

[viii]  遥郡刺史,宋代各州带阶官的刺史。宋代的刺史,是武官虚衔,无实际职掌。其中不带阶官者为正任,带官阶者为遥郡。

[ix]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6。

[x]  以上引文,并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6。

[xi]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7。

[xii]   夷牢路,谓由江安沿长江下行二十里至夷牢口(二龙口,今江安县怡乐镇。怡乐,与夷牢谐音),登山,越关口,经底蓬(今江安县底蓬镇)、梅岭堡垒(今江安县红桥镇),沿砂漕上行以向乐共(今兴文县共乐镇)而去落婆远(今叙永县落卜镇)和归徕州(今古蔺县城)的道路。

罗甘山右梅令山

 

        壬子(二十四日)罗氏鬼主沙取遣人言:“乞弟欲求誓(打誓)。”存宝许之。

        甲寅(二十六日),存宝下梅令山,行十五里,次土城山。众谓大军必自此长驱,抵贼巢穴。而存宝畏怯,初无深入意。或登大岭以观底蓬堡、底蓬强、梅令山。三营地皆曲折环绕,直行殆不过十余里耳。

        戊午(三十日),存宝遣世章掩击落昏夷于新池,贼众已遁去,官军误焚他族。初议由新池趋乐共坝(今兴文县共乐镇境),逻者告存宝以道险不可行,存宝意亦惮进兵。转运使苗时中、程之才屡以书促存宝深入,存宝不听。之才又谕存宝,设乞弟未即授首,当于乐共、江门(今叙永县江门镇)筑城寨,为他日必取之计。存宝亦不听。

        十二月癸亥(五日),乞弟遣奴沙自阿义请降。

        乙丑(七日),又遣阿义来献刀一口、毡二领、马五匹,并降书。存宝遂使招安将与二奴血誓于帐前。

        是日,晏州夷水、陆攻劫运道,夺水运粮千余石、钱七百余千;陆运者皆弃辎重散走。左策应将视“贼”抄掠,亦以存宝节制,按兵不敢击。已而存宝遣人诘晏州夷何故攻劫?答云:“我族未尝附贼,官军前日杀我首领,焚我屋庐,故来复仇也。”

        丙寅(八日),存宝以得乞弟降书,令军中称贺。

        丁卯(九日),遂班师。是日,次梅令山,晏州夷及斗个村夷复群聚,谋抄掠。存宝遣诸将击走之。资官尉家安国谓存宝曰:“晏州水路十二村夷,顷同乞弟杀王宣,今又劫夺粮运,且犯归师。此不赦之罪也。盍以大兵乘机讨荡。”存宝不从。

        己巳(十一日),存宝又遣招安将与阿义等杀牛再誓于帐前。遣还。仍遗以银、彩,约直五百千,报其刀、毡及马之献也。又遣人召晏州夷,与誓,亦遗以缯帛。庚午,次朱峒新堡,乃存宝所置也,距宁远寨(今长宁县三江口)才六七里耳。

        辛未(十五日),次宁远寨。

        甲戌(十八日),存宝乘舟还江安。留江安旬日。

        元丰四年(1081)春正月辛卯(初三日),州。[1]

 

    三、宋天子斩将易帅

 

韩存宝向朝廷报告:“乞弟遣人以《状》来,似有降意。又恐奸谋,故欲相款,现相度讨杀。”宋神宗批示:“乞弟昨既伤官兵,又已害王宣等,朝廷遣兵,必诛首恶。存宝自进兵以来,未尝大有斩获,今所收乞弟乞降文字,未知存宝且欲以计款贼,乘便进讨,或果欲受降?如以计款贼,乃用兵所宜。若果欲受降,深非朝廷出师之意。如乞弟尚能蚁聚,委存宝多方择利掩杀。如贼党逃溃,亦选名将搜捕,购募杀获。若逗遛不能成事,必正军法。”[2]这时,韩存宝私自退兵回到泸州已经五天了。

宋神宗得知道韩“存宝逗挠、辄自退军,极其震怒,欲按军法诛之。会言者亦劾存宝玩寇欺君,乃议遣林广代将存宝军,即泸州置狱,鞠其罪。”[3]元丰四年(1081)正月初七,任命步军都虞候、英州刺史、环庆路副都总管林广为都大经制泸州蛮贼公事。初九,又命侍御史、知杂事何正臣泸州体量[4]公事,入内东头供奉官、勾当御药院梁从政前往泸州,会同查办韩存宝,颁发诏旨说:

 

        韩存宝总领重兵,往讨小蛮乞弟,自至泸州两月余,进兵不过二百里,但常令偏裨(部属将领)与“蛮贼”接战,不能擒戮首恶,虚有暴露士卒,使忠勇之士无所效命。又擅遣谕乞弟,令赍投降文字至军中。不候朝旨,辄自退军。逗挠怯避,其状甚明。韩永式同商量军事,辄敢符同。今遣何正臣、梁从政同往体量,俟林广至,即于军前告谕存宝、永式罪状,当正典刑。

        仍晓告各将校、士卒,并由存宝节制,不任退军之罪(全体将校、士卒,执行主将命令退军,没有罪过),其斩获首级,合(应当)推(行)功赏,令逐将保明以闻。[5]

 

    经过审讯和调查核实,何正臣、梁从政查明韩“存宝等与乞弟战,以累败怯避,乃止令裨将御敌,致贼酋走逸,反招谕乞弟投降,冀以回军。而晏州蛮人叛,以急欲回军,故不讨。及疑底蓬(褒)[堡][6],上、下底行等村蛮为寇,因其勾点不齐,乃起兵讨荡,欲藉此以盖前过;并不依朝旨立城寨余罪。上言不实,魏璋为从。”韩存宝奏报不实,朝中主管机宜文字的机宜官魏璋有连带责任。刑部复核后,奏报“存宝逗遛不克,请如庚辰诏书行军法。”知谏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宝军法,并置永式典刑”。“而正臣又言,董铖随军,亲见存宝等举事乖谬,罔上不忠,又教以防他人窥伺,检获(查明董)铖(上表祝)贺纳元恶(韩存宝接受乞弟投降),表称存宝功效。[7]诬罔尤甚。今存宝、永式宜即重诛,而(董铖)朋比诞谩,望特行窜斥(撤职流放)。”

七月甲辰(十九日),宋神宗下诏:“斩四方馆使[8]、忠州团练使[9]韩存宝于泸州。入内东头供奉官[10]韩永式除名,配(剌配充军)沙门岛。朝散郎[11]、管勾机宜文字魏璋除名编配(开除公职、编发远恶军州监视居住)贺州(今广西贺州市)。梓州路转运副使董铖除名。”

丙午(二十一日)又御笔批示:“韩存宝出师逗挠,遇贼不击,杀戮降附,招纵首恶,已正军法。可札下延(治今陕西省延安市)、环庆(治今甘肃省庆原市)、泾原路(治今宁夏省泾原县)经略司[12],熙河路(治今甘肃省临洮市)经制司[13],令知。”[14]通报陕甘宁前线各军事机关和部队。

元丰四年(1081)八月十二日,韩存宝在泸州军前被处死。

为了稳定泸州前线部队军心,宋神宗又颁诏对“泸州将副皇城使、雅州刺史姚兕等次等迁官,或减磨勘年。诸军、弓箭手、义军勇敢效用,招安将获首级、重伤者迁资;轻伤,赐帛有差。获首领者迁两资;获乞弟叔没募首级,迁三资,仍赐绢五十。” [15]让他们在剿灭乌蛮的战斗中继续卖命。

[16]


[1]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1。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按照当时还可以见到的《宋实录》等原始档案材料,以时为序进行记事,而此处有颠倒。该书卷311李焘原按云:“先是,五月甲申韩存寳受命经制泸州蛮贼公事,至甲戌存寳乗舟还江安留江安旬日一叚,本元丰三年之事。然与'四年辛卯存寳还泸州’其文相属,乃史家追叙之词。旧本分年编卷,遂割置前卷之末。其文遂无所附丽,而此卷存寳至泸州亦词无端绪。今据文改正,以冠此卷之首。”

[2]  前引《续资历治通鉴长编》卷310

[3]  前引《续资历治通鉴长编》卷311

[4]  体量,体察衡量。此谓审查处置。

[5]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1.

[6]  据实际地名改。

[7]  关于董铖上表称贺韩存宝问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4又载:“戎州录事参军孙敏行,素为铖所厚,铖先令敏行草贺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从而实之,公亦随受祸矣。铖不听,卒命他官草表。敏行,眉山人也。”.

[8]四方馆使,宋代官名。北宋初以检校官判四方馆。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阶官。韩存宝这个四方馆使,就只是他的阶官。宋代武臣的阶官,类似于现代军人的军衔。“职官”,才是具体的职务。

[9]  团练使,宋代官名。多不驻本州岛,无职掌,仅为武臣寄禄官。元丰职官改制,定为从五品。韩存宝这介忠州团练使,也只是他的阶官,并不是真的驻在忠州办理团练。

[10]  入内东头供奉官,宋代内侍官名。元丰职官改制,定为从八品。内侍官就是宦官,即所谓“太监”。宦官是皇帝信得过的心腹,派他们出来监视文武军员的行动。

[11]  朝散郎,官名。隋、唐的文散官,从七品上。宋代沿置。元丰职官改制,废文散官,遂为新寄禄官,正七品。

[12]  经略司,宋代设置在沿边地区,主管地方军事的军事机关。

[13]  经制司,宋代熙河路经制边防财用司的简称。主管熙河路财政的官署。

[14]  以上引文,并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4.

[15]  前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1.

原创:赵永康

供稿:罗树

编后语:因本文直接复制原书稿,格式编辑上尽量保持原状,手机阅读体验上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读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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