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惠民农商仓库管理制度
一、商品仓储验收
1. 库房保管员根据调拨单或采购单,验收所采购商品的供货单位、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合格后,在采购单上签字,完善入库手续。
2. 所购产品过期、破损、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格、数量、单价、质量不符拒绝入库,上报负责人并做好记录。查明原因,确定不符由采购员办理退货。
二、商品仓储入库、保管
1. 采购员将保管员签字的采购单或调拨单交负责人认可,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 办理入库手续后,发生的物料损失、变质、霉烂等问题,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3. 物品入库,按物资性质、种类、固定位置分别存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不挤压、不受损、整洁美观。
4. 物品储存保管要严格操作,遵循防火、防水、防压原则,物品上下叠放上小下大、上轻下重。易燃易爆品单独存放,贵重物品要收入柜中。
5. 对长期不动销、接近保质期两个月的商品,及时列出、上报负责人,并且通知有关使用部门。过期不报,造成的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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