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王朝禹律师分析。 此案应适用实刑而非缓刑。该案法院判决适用缓刑虽未与法律规定相悖,但未充分考虑该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以及事发地属于公共场所这两个因素,根据最高院的量刑意见,应该充分考虑上述两因素后判处刑罚:第一,施暴者系公众人物,几乎家喻户晓,在公共场所群欧所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事后虽然出钱赔偿受害人并得到谅解,但这系刑期多与少的问题,并非实行缓刑的必要因素;第二、由于施暴者的公众影响力该案会被大量的民众关注,而该案的判决结果很有可能会让公众误以为出钱即可不用服刑的想法,这种结果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也降低了刑罚的威慑作用。因此,根据高院量刑意见中量刑要宽严相济,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要求,该案应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给予实刑。 [cp]【聂远高峰打的哥案一审宣判:三人获刑7个月 邱启明被判8个月】①邱启明纠集何睦、高峰、聂远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②系初犯且已补偿50万,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并适用缓刑;③邱启明被判8个月,何睦、高峰、聂远被判7个月,均缓刑一年。http://t.cn/RyvAV03[/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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