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种子的解说
来源: http://www.top17.net/ 类别:行业动态 更新时间:2015-03-10 阅读30次
假种子是指种子经营者在提供种子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种子使用者,向种子使用者销售的不具备真实性的种子。
《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假种子有以下两种:
(一)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种子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种子经营者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即主要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如果市场销售中,种子生产经营者将种子类别为常规种的标注为杂交种,三级种标注为一级种,耐病标注为抗病,晚熟标注为早熟,中产标注为高产,劣质标注为优质等等,均属于“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
(二)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
具体说:①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是指以非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冒充种子,或者以应当通过审定而未审定或者审定未通过的品种种子冒充审定品种种子,或者未经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的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引种以及跨生态区域引种的种子。②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是指以一般品种的种子冒充名牌品种的种子,或甲类种子冒充乙类种子等一切“假冒名牌”、“张冠李戴”的种子,上述两类种子均属假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