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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争作股权投资中心再出新招
上海为争作股权投资中心再出新招
 
杜枫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8月4日表示,上海市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申请,建议取消对在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境外股权投资公司的资金使用限制,允许境外企业将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外汇资金兑换为人民币,投资于国内企业;将那些主要在中国融资,并于浦东注册的股权投资公司划为境内投资者。

这也是继上海在2008年8月颁布《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以及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6月2日先后出台《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法》《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来,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机构来上海浦东安家的又一优惠政策,彰显了上海将浦东建成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中心的决心。

按照浦东新区已经颁布的政策,外资机构也可以享受一些一次性的奖励,包括注册在浦东的股权投资机构,注册资本超过5亿元的,随着注册资本的提高可一次性获奖励50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在浦东办公的还可以得到每平方米500元的每年房租补贴;位于浦东新区的此类企业的高管可以享受20%-40%的所得税退税等等。

和之前那些一次性的各种优惠政策相比,我认为这次上海所提出的建议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政府发现其实股权投资基金们最关心的不是那些一次性的优惠政策,而是筹资、投资和退出的渠道是否畅通。

过去三年以来,天津、上海、北京三大城市纷纷出台政策,大有争做PE/VC投资中心之势。类似上海的减免税和现金奖励制度在北京和天津滨海新区也有体现。

如果上海的建议得到批准,毫无疑问这会为那些将在浦东注册的境外股权投资公司筹集人民币资金和未来的投资提供便利。比起那成百上千万的奖金,我觉得这才是真正会真正吸引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当然最后能否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还未可知。

原因是这个地方政策建议同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第142号文的规定有冲突。根据第142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这等于基本上堵死了在国内注册的外资PE/VC投资内陆企业的路。除此之外,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的行业和领域也面临诸多限制。

研究美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史可以发现,有两个政策改变对于行业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促进作用,它们分别是允许养老金和保险机构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和资本利得税的大幅降低。前者涉及筹资,后者涉及退出。上海目前的政策建议似乎还只是涉及投资步骤,还没有延伸到筹资和退出这两个更重要的环节。回想天津政策刚推出的时候,受到很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的热烈欢迎,尤其是在机构设置上的多种灵活性和创新,使基金的筹集和设立更加容易。

要看到即使上海把在内陆融资的境外股权投资机构视为境内投资者的政策能得到政府管理机构的支持,投资环节的国民化待遇也只是一小步。当然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改革也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从机构设立、资金筹集、项目投资、增值退出、回报股东等各个环节,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不胜数。如果在退出、购并、IPO等程序上也能享受内资机构待遇,突破在筹资和退出方面对外资的限制,这才是让天下英豪尽集浦东的关键。

另外,上海等地已经颁布的诸多针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地方性政策都还是在“试行”阶段。浦东2009年6月颁布的试行办法有效期仅有一年。目前,由发改委和多家政府机构共同拟定、正在审批程序中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是对各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和试验的阶段性总结。这一股权投资行业的管理法规将会有何突破,大家还得翘首以待。

(本文作者杜枫就职于风险投资行业逾10年,所撰写的《钱途-就这样拿到风险投资》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合译有《CEO-要职内幕》由市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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