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讲,辩论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元素之一。辩论使人类社会能够得以产生理性而有价值的认识与决定。辩论的对象必须是议题本身,而不是就此议题发表观点的辩手,即大家都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对事不对人”。可是,我们还远远做不到温和而坚定地展开辩论,彬彬有礼地表达自己、陈述观点。我们的辩论,还有不少“致命”缺陷,诸如:打断别人、能说的总是抢着说、跑题、转移话题、质疑别人的动机、贴标签、扣帽子、人身攻击、恶语相加、忽视礼仪、宣泄情绪、谩骂乃至拳脚相加“动刀子”,揪住别人的逻辑漏洞不放,无限放大、直至完全否定对手(用私德)和其观点等等。如此这般的公共说理现状,不可不谓糟糕透顶。
泱泱华夏,礼仪之邦,至今还不会“优雅的辩论”。张仪苏秦之辈,纵横捭阖,巧舌如簧;桑弘羊盐铁之辩,舌战群儒,长于辞令。在古希腊和中国,都曾产生过名噪一时的诡辩学说,然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了中西思维的差异,逻辑哲学在中国并没有得到发展。善辩如东方朔、纪晓岚等人者,不过巧于辞令、能说会道罢了。中国特色的“修辞学”并没有给后人留下缜密的逻辑思维财富及与辩论相关的规则、制度等。时至今日,如何“优雅的辩论”?无论文化,或规则与制度,都是我们所稀缺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布鲁斯·沃勒所著《优雅的辩论》(杨悦译)付梓在即,恰逢其时。虽说“君子和而不同”,可我们习惯于“面和”,担心“分歧与不同”,索性“不争论”了。因为伴随着它的大多是语言暴力和情感宣泄,吵架只能走向辩论与说理的反向。我们亟需正视“不同”:辩论也好,说理也罢,必须要有“对方意识”,要“对话”,不要“独语”,更不要作极具煽动性的演讲与高调宣传。
具备与他人平等、尊重、以说理相待的理性价值观,才有可能“优雅的辩论”!《优雅的辩论》论述了敢于直面身边人的“分歧与不同”之重要意义,并提供了方式、方法,“怎么说比说什么还重要”!以期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把握那些习以为常且富有争议的问题。“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优雅的辩论》选举了十五个长久以来都争论不休的问题,就正、反方展开辩论。它不是要给我们什么正确答案,它是要在“优雅的辩论”过程中让我们互通有无、信息对称,学会批判性思考,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习惯来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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