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信物业为保障一、二期小区消防安全,保证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上门来要求业主签字。对此,一方面、应该表示欢迎,作为业主应以积极的姿态予以配合。另一方面,由于牵涉到动用“维修基金”须有一定的前提,就此,本人看法如下:
1、首先物业,向全体业主张版介绍现今小区内消防设备的状况。
2、张版公布需维修的是哪些设备,大慨已知需要多少资金,同时要求业主可推荐造价、维修单位等,征求全体业主对维修消防设施的各项意见。
3、在业委会未成立之前由物业牵头召集现有的业委会筹委会联系本地社区联合进行“小区消防设施维修”会议。
4、在国家法律、地方相关法规的约定框架内,由业委会筹委会或物业召集各楼代表和几方人士组织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第一届“消防维修改造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内具有相对专业人士组成“招投标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和其他工作小组。
5、委员会可接受业主推荐或授权物业,选定两家造价公司进行此次消防设施维修的施工预算(物业准备完整的小区消防竣工图)。
6、评议小组对两家的施工预算进行比较、评比并向委员会报告。
7、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评标小组以廉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小区或其他形式公布“施工招标方案”并邀请三个以上施工(单位)队伍参与的“维修施工投标”。
8、评标小组将依据施工招标方案(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保证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评标;
9、评标小组向委员会报告招标工作结果,推荐施工单位。
10,经全体委员会的会议讨论并取得2/3以上同意后将维修施工招标结果和需动用维修金的金额用书面形式在小区向全体业主公布。
11、完成上述工作过程后方可向各业主签字。取得2/3业主的签字认可,方可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施工。
要不,加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得业委会同意后,责成物业维修还得有上述的若干的步骤要走。进入实质性的维修施工阶段还得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各自分工、予以监控,要不我们的基金就用的太随便,太容易了。现在要维修的仅是大家看不见的一些消防设施,要不了几年小区内看得见的公共设施(电梯、备用发电机、生活水泵、配电房等等)要维修的东西多了,到时没了维修金就得自个掏腰包了。所以,看紧我们的腰包就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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