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电动自行车
曝光
约谈
整治
安全小提示
根据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二)按照规定悬挂号牌;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六)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
(七)佩戴安全头盔;
(八)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小编有话说
闯红灯、乱行、逆行等
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威胁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造成事故
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
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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