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9158标准
【标准原文】
8 实施和运行
8.1 一般要求
8.1.1 立项
立项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分析该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各关键技术的专利数量、地域分布和专利权人信息等;
b) 通过知识产权分析及市场调研相结合,明确该产品潜在的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
c) 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防范预案作为项目立项与整体预算的依据。
【理解与适用】
明确立项阶段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项目涉及知识产权信息;通过可行性分析结合市场调研,明确产品的潜在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立项过程中需要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主要评估如何精准定位研发方向,减少研发资源浪费。
【标准原文】
8.1.2 研究开发
研究开发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文献及其他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对项目的技术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进行分析;
b) 在检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知识产权规划;
c) 跟踪与监控研究开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适时调整研究开发策略和内容,避免或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d) 督促研究人员及时报告研究开发成果;
e) 及时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评估和确认,明确保护方式和权益归属,适时形成知识产权;
f) 保留研究开发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理解与适用】
明确研发阶段要求——需要进行信息检索,确定研究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进一步分析技术方向、知识产权、竞争对手等;在信息检索分析的基础上规划项目整体知识产权计划;研发阶段针对知识产权信息应适时监控,根据检索分析结果,适当调整研发方向,避免侵权风险;科研人员及时汇报项目研发情况;选择适当方式保护项目的知识产权成果,确定保护方式、权益归属;保留研发过程中的记录文件并形成有效的管理。
【标准原文】
8.1.3 采购
采购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在采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过程中,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以避免采购知识产权侵权产品, 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b) 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c) 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
【理解与适用】
明确采购阶段要求——装备承制单位采购环节主要的风险是采购物品的侵权风险,因此在采购过程中收集产品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做好采购过程中信息资料的保密、保管工作;在采购合同中,应该明确知识产权条款。
【标准原文】
8.1.4 生产
生产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及时评估、确认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与工艺方法的技术改进与创新,明确保护方式,适时形成知识产权;
b) 在对外协作的过程中,应在生产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 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证明;
c) 保留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理解与适用】
确生产阶段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成果,需要及时进行评估、确认,形成合理化建议,适时形成知识产权;如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况,应当在外协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保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标准原文】
8.1.5 销售和售后
销售和售后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 产品销售前,对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规避方案;
b) 在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c) 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程序,采取保护措施,及时跟踪和调查相关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建立和保持相关记录;
d) 产品升级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跟踪调查,调整知识产权战略和风险规避方案,适时形成新的知识产权。
【理解与适用】
明确销售和售后阶段要求——建立产品销售监控机制,及时跟踪自身产品是否被侵权;产品上市前,应当对其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分析,避免因销售产品的行为导致泄露技术方案;制作风险规避方案,在产品上市前进行最终分析和确认是否有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进行商业活动前,应当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在产品升级或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重新调查,调整风险规避方案。
【标准原文】
8.2 装备采购各阶段知识产权管理
8.2.1 预先研究
预先研究知识产权工作要求:
a) 立项:应开展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形成与项目有关的自有知识产权清单,拟定知识产权目标;
b) 合同订立:要求见 7.3;
c) 合同履行:应就合同中确定的关键技术已经公开或者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情况报告装备采购 任务下达方;
d) 合同验收:应向装备采购任务下达方提供专利、技术资料、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产生和使用信息。
【理解与适用】
明确预先研制阶段要求——在项目立项时应当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明确项目关键技术、预期发展方向、建立知识产权清单并规范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合同订立要求同7.3;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履行报告关键技术经公开或其他情况的义务,以便任务下达方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在合同验收阶段应当将完整的项目资料和知识产权整体情况向装备采购下达方报告。
【标准原文】
8.2.2 型号研制
型号研制知识产权工作要求:
a) 论证阶段:应开展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形成与项目有关的自有知识产权清单,拟定知识产权目标;
b) 合同订立:总包和分包合同中应包含知识产权条款,要求见7.3;
c) 方案阶段:应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方案策划;
d) 工程研制阶段:应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布局,对合同中确定的关键技术已经公开或者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情况报告装备采购任务下达方;
e) 定型阶段:应向装备采购任务下达方提供专利、技术资料、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产生和使用信息。
【理解与适用】
明确型号研制阶段要求——在项目论证阶段,同8.2.1的立项阶段要求;合同订立要求同7.3;在方案阶段应当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方案策划;在工程研制阶段应当对新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布局,对于关键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报告;在定型阶段,将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给装备采购下达方。
【主要参考文献】GJB9158《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理解与事实-北京军友诚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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