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今天小编都打算停工的,但是一觉醒来消息炸了,财政部又在修改准则。
没办法了,只好挤出时间更新这个新闻。这个新闻可谓是重磅, 中财书估计又要修改了。
这次的新闻,主要涉及金融资产的修订。共有三条:
1、金融资产分类改变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
金融资产分类改变
现行的金融资产分类,将金融资产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与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是,这次的财政部将4类改为了3类,还把名字都换了!
财政部修改如下:
将4类金融资产改为3类,分别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这次的改分类,是为了将金融资产改的较为容易分类。之前的4个,分类时有很大的主观性。但是改了之后可以很大的避免这种主观性。
原文
原文如下:
第十七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 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好了,之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木桶的底,这下换成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了。
其他两个变动
另外一条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最后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这次的新闻一修改,我们之前的推送估计又要重新做了(狗带),财政部真是……一直不给我们活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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