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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热线 | 企业如何避免莫名其妙地承担职业病赔偿责任


一企业员工入职前无岗前体检,半年后查出尘肺,可是企业根本无粉尘作业岗位,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让该企业承担责任,该企业岂不是很冤 ?


就你叙述的情况,对根本无粉尘作业岗位的企业来说,最好且简便易行的避免风险的办法,就是做岗前体检,并且是有针对性的专项体检。否则就会出现稀里糊涂的诊断鉴定结论和莫名其妙地承担职业病赔偿责任的企业的情况。

如果企业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做出的工伤认定不服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二 )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据此,企业如果不想莫名其妙地承担职业病赔偿责任,可在接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节选自2017年7期《劳动保护》杂志“热线咨询”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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