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
为有效谋划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集中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安排,省局确定对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一)省、市、县(市、区)安监局遴选确定的省级、市级、县级标杆企业;
(二)各级安监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化工、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标杆企业(不含小微企业)。
二、调查摸底内容
(一)标杆企业基本信息、细分行业门类、生产状况等情况;
(二)标杆企业专项评估情况;
(三)标杆企业被抽取参加省级点评、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等情况。
具体内容见《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信息摸底表》(附件1至附件3)。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牵头负责,深入摸排标杆企业有关信息,认真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分行业领域填写《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信息摸底表》,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请各市安监局于8月27日(周一)11时前,将《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信息摸底表》(附件1至附件3)和《各市标杆企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省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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