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球只为防手淫
剃刀兄弟质问:英格兰[足球]到底和别的国家有何不同?余正有意开写英格兰队史,先找了点料算是铺垫,希望「剃刀」满意,呵呵。
贝利将足球比作「美丽的运动」,古利特九十年代末执教纽卡斯尔高举「性感」大旗,两位前辈若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断无这类婆娑旖旎的念头。温格若是在阿根廷而不是海布里执教阿森纳,大概不至于感慨「我要踢球,人要踢我」;若是罗本在意甲谋生,没准会因为在和利物浦的比赛中那即兴的捧面一摔,获奥斯卡最佳特技提名,而不是引发媒体轰轰烈烈的打击假摔运动。
问题出在英国人身上。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学究推行足球,本质上追求的是粗糙的尚武精神。那时玩足球的人非体格强健,人面狮心难以为继。名牌足球和球靴?别逗了!足球是沉甸甸的牛皮缝制的,球靴……,嗯,那是真的靴子。至于球场,有块泥塘你踢不踢?
自打现代足球问世之日起,英国学究们就注重勇气和力量,美感和创意一概被视为奇技淫巧,就是为了让小伙子们活得「像个男子汉」。今天,这一祖训仍是英格兰足球美与丑的集中体现,仍是英式足球让人热血沸腾的能量和动力。英国人崇拜的偶像[比如希勒和基恩]总是身材粗犷,满身伤痕的斗士,而不是功夫细腻,玉树临风的艺术家[比如霍德尔]。
何解?
线索在柯南道尔爵士那里。这位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巨匠,是朴茨茅斯的奠基人之一,同时也是该队的后卫[一说守门员],他说过:「我们这项运动最好玩得粗糙些,总比变得娘娘腔要强。」对于「娘娘腔」的天然蔑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有着极强的时代共鸣。完成工业革命的大英帝国,国力如日中天,经济的繁荣和宗教的狂热共冶一炉,统治阶层和御用学究未雨绸缪,提倡强身健体,谨防大英帝国像古罗马那样,因耽于声色而走向衰亡。
道学家们谆谆警告:帝国处于「骄奢淫逸和世风日下的边缘」。他们认为性爱是人类「兽性」之一,号召年轻人[当然是男生]行动起来,「苦其心志」,驯服内心的「野兽」,还要「野蛮体魄」,玩命折腾。当时英国三大社会毒瘤是嫖妓、梅毒和同性恋,沾上一样你这辈子就完了。后来,英国人又算上手淫,凑成「四害」,且是万恶之首,不除则庶几有亡国灭种之虞。
足球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自出娘胎就「丑陋粗糙」,肩负着根除手淫的社会重任。学究们相信,只要小伙子们有发泄精力的活动,各类社会和两性困扰将迎刃而解,大不列颠势将成为一方情操高尚,思想纯洁和疾恶如仇的乐土。
将性冲动升华到野蛮的足球运动,始自十九世纪的英国公学[便是现在常说的贵族学校]。这一理想的创始人之一,厄平汉公学校长爱德华·思灵,是个身材魁梧的基督徒,维多利亚时代的教育家。他对推动足球运动不遗余力,对手淫深恶痛绝。他立志要让「懦夫变成壮丁」。他兄弟参与了协会足球规则的起草,是足总的创始会员。当足球因为铲球的合法性发生分歧时,其中来自拉格比[英国西北小镇,因橄榄球发源于此,该项运动因此命名]的一方坚持:「男性化」的特征就是可以「踢对方的胫骨」,而小思灵则认为足球本身已够粗野,再踢胫骨就很不绅士。双方于是分道扬镳,发展成为今天的足球和橄榄球,后者嘲笑思灵:如此斯文,直如对运动的阉割,那样连「娘娘腔」的法国人也能踢。
早期的足总官员还是足球运动的积极参与者。金奈德勋爵任足总主席卅载有余,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先后参加九次足总杯决赛,五次捧杯。当足球在公学普及,各地的校长们却矫枉过正,以扼杀了学生们的个性、创意和才智为己任。有位校长太过关注手淫而不是比赛,竟把学生的裤口袋给缝上;另一位甚至不允许男生将「不雅」的膝盖露在外面;伊顿公学校长坚持球赛在泥地中进行:「否则还不如去打板球!」他手下一位教师嘲笑网球和高尔夫「不适合年轻人」,因为「不够痛苦」!
一战之后,维多利亚时代的尚武精神逐渐淡出足球,但「男人味」始终在球赛中占据主导地位。直到六、七十年代,性感和悦目仍是英国人的审美禁忌,那些胆敢犯忌的败类,如富勒姆的前锋马什和桑德兰的前锋沃辛顿,从未获得国家队青睐,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脚下功夫细腻。留长发很不合适,人们这么打趣阿森纳的前锋查理·乔治:「姐儿们,你的手提包呢?」霍德尔名叫格伦,球迷故意用女性的词尾称呼他「格伦达」。在女人眼里男人味十足的贝斯特也遭到对方球迷的挖苦:「贝斯特,大明星,走路像女人,胸罩亮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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