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而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税收为物质基础。因而,在我国每个公民都应自觉纳税。
自觉纳税是公民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每个公民应该自觉诚实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偷漏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违反税法的现象。这些行为,既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个人的健康成长。因而,我们必须坚决同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责任感,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以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全面增值税时代来临,在新中国税制中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一起来了解下增值税的前世今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辑/小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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