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时的刑法适用问题探究

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时的刑法适用问题探究

——以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案为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由

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案

(二)案情介绍

    2012年11月28日,杨某全款购买奥迪A6轿车一辆,以表弟李某某的名义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后于同年12月11日以李某某的名义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A县支公司办理了包含盗抢险在内的车辆保险。2013年2月16日,杨某驾驶该车与尹某某一同前往江苏省B县,并在途中共同计议制造车辆被盗骗取保险金。2013年2月16日21时30分许,杨某将所驾车辆停放于B县某宾馆路旁17日1时许,尹某某到现场并使用杨某提供的钥匙打开车门,将奥迪轿车的车牌照卸掉,将该车开至B县工业园区路旁等候杨某2013年2月17日8时20分许,杨某在明知车辆没有丢失的情况下向B县公安局报案称车辆被盗,后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B县支公司报案称车辆被盗,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当日13时许,杨某赶至工业园区附近后,尹某某驾车和杨某一同返回山东省A县城回到县城,杨某继续对李某某谎称挂其名下的车辆被盗,李某某杨某授意下,以该车车主名义到B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车辆被盗。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应当赔偿保险金574156元。后因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真相而案发

    (三)分歧意见

1.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时,由于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低于诈骗罪,基于法条竞合原理与罪刑相适应原则,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应适用诈骗罪条文进行定罪处罚

2.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时,由于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低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且诈骗罪条文“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条文没有此规定,基于法条竞合原理、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对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应适用合同诈骗罪条文进行定罪处罚

3.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时,虽然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低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但其中内含立法者对保险诈骗行为的特殊考虑,基于法条竞合原理与罪刑法定原则,对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应适用保险诈骗罪条文进行定罪处罚

    (四)争议焦点

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时如何适用法条,即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还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或者是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国内相关、相近案例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各法院对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案件的处理结果比较统一,都一致认为应构成保险诈骗罪。但对于数额未达到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数额,而超过诈骗罪的最低数额要求的保险诈骗案,也有部分法院适用诈骗罪条文对此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不能排除还有少数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没有真正了解法条竞合的处罚规则,对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况下的法条适用的统一,其中不乏机械司法因素的影响。该处理方式虽一般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差错,但我们不能孤立、片面的看待问题,而应采用辩证的思维,对刑法条文进行体系解释,使其相协调。

三、法理分析

法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况。除了法律的特别规定,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作为法条竞合的处罚规则,在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学说中已成共识。我国学者们对“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为原则,重法条优于轻法条为例外”的法条竞合处罚规则的说法也没有异议,但对于何种情况为例外,则有很大的分歧。该分歧主要围绕着两个争议点:其一,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如果特别法条处罚轻于普通法条,可否补充适用重法条优于轻法条;其二,数额未达到特别法条的起刑点数额标准,但超过普通法条的最低数额要求时,可否适用普通法条。针对上述争议点所采取的不同的解决方式,形成了对法条竞合处罚规则两种不同的见解,第一种见解认为: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特别法条绝对优先于普通法条适用,该立场支持者一般同时主张在上述对第二个争议点中不可适用普通法条;第二种见解认为: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刑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按普通法条规定定罪量刑,但对此也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而且特别法条明显低于普通法条规定的法定刑,并缺乏法定刑减轻的根据,按特别法条定罪明显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时,按照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的原则定罪量刑。

1.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特别法条绝对优先

该主张乃我国通说观点,已得到我国大部分学者的支持与认可。例如,陈兴良教授认为独立竞合的适用原则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特别规定体现了对行列法益的特别保护,因此,特别法是优法,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排斥普通法。黎宏教授认为处理法条竞合时,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优先适用特别法条。同时主张,行为符合特别法条的行为类型但尚未达到特别法条的入罪标准时,不能递补适用普通法条论罪。周光权教授也主张,立法者为何会设置特别法条?其必有特殊考虑,而对于这种特殊考虑,司法上必须予以尊重。他还认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是刑法对“是否”处罚的“定型性”另有规定,而非仅仅包括本法对“需要”处罚的特殊行为有规定之“另有规定”。所以,法条竞合的排斥关系除了应用于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都构成犯罪的情形外,还应用于当行为属于特别法条所意欲规范的行为类型时,总之,特别法条的设置目的就在于取代普通法条的适用。因为特别法条的设置有立法者的特殊考虑,其包括特别法条处罚哪些行为与不处罚哪些行为。另外,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的处理方式,是对重刑主义观念的迷恋,与法条竞合的法理不符,同时也存在“以刑制罪”的嫌疑。

2.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重法条可补充适用

该观点支持者主要以张明楷教授为代表,他认为,在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刑事立法中,法条竞合有“基本类型与加重类型”和“基本类型与减轻类型”两种类型。同时,加重或者减轻类型必涉及违法、责任或者违法与责任的加重或者减轻,因此,在德、日两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特别关系的处罚规则不存在重法条优于轻法条之说,因为其特别法条的立法设置完全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但是,张明楷教授同时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设置特别法条基本上是没有“章法”的,至少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其一,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设置的法定刑完全相同,例如,特别法条规定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普通法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对于此种情形,虽然在法律适用上并没有争议,但从其法律制定上进行考察,该特别法条设置的必要性就要大打折扣。其二,特别法条设置的法定刑轻于普通法条,且没有减轻依据,反而具有加重理由,例如,特别法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比普通法条规定的诈骗罪法益侵害性更大,但刑档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其法定刑却低于诈骗罪。张明楷教授认为,对于该种情形,可依据罪刑相适应原则而选择适用重法条,但同时也不可违背“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法律明文规定。

四、本文拙见

通过刑法条文的对比可知,刑档同为“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诈骗罪,可是当刑档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其法定刑又低于诈骗罪,即诈骗罪有规定无期徒刑,而保险诈骗罪没有。另外,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法定刑配置基本相同,除了当刑档同为“数额较大”时,诈骗罪的可适用刑种比合同诈骗罪多出了一个管制。另外,规定诈骗罪的刑法条文还“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而合同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都没有此规定。

在处理法条竞合的过程中,既要禁止重复评价,也要保障充分评价,在罪的全面评价与刑的全面评价看似不能两全时,需选择罪的全面评价,因为特别法条的设置有立法者的特殊考虑,罪的全面评价已经内含了刑的特殊考量。

例如,保险诈骗罪为何要从诈骗罪之中分离出来?其法定刑为何要如此设置?这表明,在立法者看来,保险诈骗行为与普通诈骗行为已经区别开来,已经不属于同一性质的诈骗犯罪类型。数额特别巨大时,虽然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低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但其中内含立法者对保险诈骗行为的特殊考虑,包括保险诈骗行为发生在市场领域、保险公司具有严格的审查义务且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过错、刑罚一般具有及时性、一般预防必要性较小等因素。因此,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然适用保险诈骗罪条文进行定罪处罚,并不违背司法上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反而是罪刑均衡在立法上也有体现的有力证据。

所以,刑法条文对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设置具有“章法”,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适用保险诈骗罪条文对其进行定罪处罚也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对法条竞合的处罚规则应坚持“除了《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之外,特别法条绝对优先”。为此,基于法条竞合原理与罪刑法定原则,对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应适用保险诈骗罪条文进行定罪处罚,即本文认为分歧意见中的第三种观点具有合理性,对前两种观点不敢苟同。

拙文一篇,以期通过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时的刑法适用问题探究来进一步明确法条竞合的处罚规则,起到以小见大之效果;同时,也愿能为司法实践中与该杨某、尹某某保险诈骗案类似的涉及法条竞合处罚规则的案件提供明确的裁判标准。总之,只要能为止争息诉起到微薄之力,文的写作价值即可得以体现。 

胡律师

13979106645

关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专家对话法条竞合司法实践难题
检察官建言:莫让“身份”左右保险欺诈的处罚
法条竞合中特别关系的确定与处理
法条竞合中特别关系的确定与处理(二)
信用卡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法定刑配置问题
诈骗罪研究5,朋友圈卖口罩诈骗为什么判这么重?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