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已完成,即日起可登陆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根据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现将以下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另根据招生简章中关于素质特长项赋分规定,经学校素质特长认定小组认定,将素质特长生加分情况一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至2015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574-88122306,传真:0574-88122266。纪委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后续流程提醒: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浙江省普高第三批提前批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填报专业与“三位一体”所报考专业一致。
2.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按照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项合计而成,满分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折合满分60分(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后,除以会考科目数),占总分的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合满分120分,占总分的40%,高考成绩(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高考总分三)折合满分120,占总分的40%。
高中学业水平(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