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供应价格表
按照涪发改委发【2009】574号《关于调整我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2】737号《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6】127号《关于建立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0】860号《关于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873号《关于调整涪陵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告知如下:
1、居民用水类:含纯居民用水、桶装水生产等。
2、非居民用水类:含原非居民生活用水(机关团体、绿化、公厕、环卫等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建筑行业、浴池、游泳池、美容美发用水等。
3、特种用水类:含洗车、洗浴、洗足。
4、家庭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水量增加60吨。一年一核,每年12月凭《户口簿》和《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水司营业厅办理次年手续,超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同人员不同用水地址不重复办理。
5、执行日期: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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