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30日12:30腾讯·大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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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明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10周年,10年来,重庆在人口计生法制建设上,围绕“少生、优生、民生”总体目标,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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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网—陕西门户8月30日上午,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计生法实施10周年来我市人口计生法制建设的有关情况。
重庆照顾生育面达29.7%
据市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卫介绍,我市照顾生育面由2009年以前的22.1%上升到29.7%,其中一孩半政策地区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的比例由13.2%上升到22.1%;二孩政策地区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的比例由17.5%上升到19.2%。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市政府对万州、涪陵等17个区县的560个乡镇,执行山区生育政策进行认定。上述乡镇居住在海拔500米以上、第一胎生育女孩的农村夫妻,可照顾生育二孩;居住在海拔800米以上的农村夫妻,则可普遍照顾生育二孩。
失独家庭每人每年可领3120元特别扶助金
据王卫介绍,我市先后5次提高了扶助金标准,在奖励扶助金标准方面,重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为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为1560元。在特别扶助金方面,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为每人每年312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2760元,奖励扶助金标准是全国最高的省市之一。
王卫还称,针对失独家庭,凡母亲年满49周岁,父母双方可每人每年领取3120元特别扶助金。若离异,则需父母双方均年满49周岁。
重庆进入老龄化社会
自2011年以来,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育率的走低,带来人口结构老龄化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表示,我市老龄化原因较为特殊。一方面源于生育水平降低,另一方面源于劳动力外迁,老年人口比重自然随之上升。
据悉,2011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111.5,较2001年下降3.2,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止;全市已有1.2万对夫妇主动放弃了照顾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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