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从涪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传来消息,今年以来,该中心主动作为、积极谋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涪陵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依法打击和制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近年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产的转让和抵押实施限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到合法建筑上附有违法建筑后,会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我中心,我中心会暂停办理该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后,该中心将解除限制。
自涪陵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健全初始登记查处机制,即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该中心将出现场,若在现场发现合法建筑上附有违法建筑的,将主动出函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待当事人整改完毕后,再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今年以来,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
17户附有违法建筑的房产实施了转让和抵押限制,
其中,8户已整改到位并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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