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盗窃罪定罪吗”这个问题。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七、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你的情形属于上述第七种情形,对方的行为应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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