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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论坛_快感学的基本原理II
上传时间:2008-04-05 11:34:28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II
作者:王宜山
文章来源:
浏览:396 次
精神快感现象是在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快感现象;是脱离了基础生理根源、基础生理制约的,由神经-精神系统自在地、自由地发生的快感现象;是具有深刻内涵和无限丰富性的快感现象。
在人类的快感生活中,比较于在多个方面受到严重局限的基础生理快感现象,可以自由地发生的、有着深刻内涵和无限丰富性的精神快感现象具有重要得多的意义。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比较于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精神快感现象有着复杂得多的构成层次、构成方式和发生机制。因为这样,所以快感学的研究的重点是在精神快感现象。
第1节   从基础生理快感现象到精神快感现象
精神快感现象不是本始的快感现象,而是在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快感现象。从基础生理快感现象到精神快感现象,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经历了复杂的发展过程。对这个发展趋势和发展过程做深入的考察和分析,对于认识精神快感现象的本质,有重要的意义。
基础生理快感现象根源于、依附于、受制约于基础生理现象。由于在生命体的自学意识上几乎总是以追求快感作为生命行为的动机,所以基础生理快感行为就产生出摆脱这种制约、而成为自在的快感行为的趋势。而摆脱这种制约的具体方式和具体过程,就是将基础生理快感行为中的可以获取快感、而又不必依附于实践行为的那些方面发展起来,使之成为独立地发生的行为。这些方面主要是:形式感觉行为、情感行为和思惟行为。
1、从为他的形式感觉行为到自在的形式感觉快感行为。
i  形式感觉行为自然地具有向自在的快感行为发展的趋势,并且具备实现这种发展的优越条件。
形式感觉行为原本是为生命实践行为提供有关行为对象的“对行为的发生有直接意义的那些形式特征”的信息的一种手段,是附属于生命实践行为的一种前行行为,是非自在的行为。然而,由于“显示对行为的发生有利”的那种感觉形式预示着行为的成功,而行为的成功则带来快感,在生命体的意识中就逐渐地把这种感觉形式同相应的快感直接地联系在一起,——就从这种感觉形式直接地产生出快感。既然这样,生命体就自然地产生出“以形式感觉行为本身来获取快感”的意愿。
形式感觉行为本身是以非实践的、而且主要是非接触的方式发生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使它可以脱离开生命实践行为而由形式感觉系统自在地、自由地发生。“自在地、自由地行为”的意愿得到“自在地、自由地行为”的能力的支持,就实现出自在地、自由的形式感觉行为,——形式感觉快感行为。
形式感觉快感行为既然脱离了基础生理的根源,脱离了所依附的生命实践行为的过程,也就丧失了基础生理的和为生命实践行为服务的意义。它所产生的快感兴奋就由为他的信息显示信号转化为一种自在的精神状态。——形式感觉快感行为单纯地为了获取快感而发生,是一种自为的、意义在其自身的精神行为。
ii  形式感觉行为发展成为自在的精神行为,形式感觉快感就愈来愈丰富、鲜明和细腻,从而成为最重要的精神快感现象之一。
作为前行行为的形式感觉行为,它向生命实践行为提供的有关行为对象的形式信息,只是在“有利的”与“不利的”这两种基本意义上存在着。由此产生的快感兴奋,也就只是简单地表现出“快感的”与“不快感的”这两种基本的倾向。(既非“有利的”又非“不利的”形式特征,对于实践行为没有可重视的意义,所以感觉反应被忽视,也不引起快感的或不快感的兴奋。)在这种情况下,形式感觉和形式感觉快感是极为简单的,形式感觉快感在快感生活中意义也就是极其有限的。
而在形式感觉行为发展成为自在自为的精神行为之后,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生命体所关注的不再是感觉形式所显示的“行为对象的功利性质”,而是这感觉形式本身。由于感觉形式本身作为具有根本意义的行为对象而受到高度的重视,它那极其丰富的构成元素和构成形式就对生命体全面地、鲜明地、细微地展现出来。由于对感觉形式做全面的、自然的、细微的感知和体味,生命体的形式感觉功能和形式感觉快感反应功能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得到了高度的发展。这样,对感觉形式的自由感知与形式感觉功能、形式感觉快感功能的自由发展相互促进,所产生的形式感觉快感也就愈来愈丰富、愈来愈鲜明、愈来愈细腻。而形式感觉快感现象也就愈来愈成为一种重要的精神快感现象。
2、从作为一种被动反应的情感状态,到主动地发生的情感快感行为
i  在生命实践行为中被动地形成的快感意识状态,也就是一种最简单的情感状态
快感中枢的兴奋传达给意识中枢,形成出快感的或不快感的意识状态。这种快感意识状态也就是一种最简单的情感状态。
在生命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所形成的快感意识状态,是意识中枢对由行为对象的性质所引发的快感兴奋做出的直接地反应。它虽然发生在意识中枢,却并未涉及意识行为的发生。这是最单纯的快感意识状态,——最简单的情感状态。
生命实践行为发生在复杂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中,同各种环境因素发生着关系。为了正确地判断和处理这些关系,意识行为就主动地参与到实践行为的过程中来。快感兴奋的产生同意识行为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情感状态也就同作为意识行为的“印记”的那些观念联系在一起,形成为一种观念性的情感状态。然而,由于在行为的过程中意识并不直接地关注快感的产生,所以这些观念内容本身并不具有快感的或不快感的意义。也就是说,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观念性的情感状态”。因此,即使连同意识行为的发生一起来考察,在生命实践行为中被动地形成的情感状态仍然是一种最简单的情感状态。
ii 同基础生理状态、生命实践行为密切相关地发生的快感表达和快感同情行为,是最简单的情感行为
基础生理行为、生命实践行为不包含着情感行为的发生。然而,在基础生理行为、生命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所形成的快感状态,却自然地具有外向表达的倾向。这样,就产生出情感表达行为。
情感表达并不是基础生理行为、生命实践行为的后期行为或延伸行为,而是由意识中枢自行发生的行为。因此,这是一种自在的精神行为。
最简单的情感表达出自精神生理的本能。例如:当幼儿处于健康、平和、满足的快感状态的时候,他会自发地微笑,表达出他的愉快的心情;当幼儿处于不健康、不平和、不满足的不快感状态的时候,他会啼哭,表达出他的不愉快的心情。当幼儿见到亲近的、疼爱他的人的时候,他会情不自禁地欢呼雀跃,表达出他的愉快的心情;当幼儿见到他所厌恶的、不信任的人的时候,他会做出抗拒的动作,表达出他的不愉快的心情。
生命体之所以具有这样精神生理本能,是因为这关系到他的基本的健康生存。——幼儿之所以将自己的愉快的或不愉快的心情表达给同他关系密切的人,是因为他期望对方能够做出对他有利的回应,从而增强他的快感状态,清除他不快感状态。
最简单的情感表达回应也出自精神生理本能。——母亲看到幼儿的微笑,就感到愉快,就会去爱抚他;听到幼儿的啼哭,就感到不安,就会去安慰他。幼儿对母亲欢呼雀跃,母亲就倍感亲切,就会伸出双手去拥抱他;幼儿对母亲要耍脾气,母亲就心慌意乱,就会千方百计地去哄劝他。这些反应都是不假思索的,都出自精神生理本能。这种本能就是生命体对其他生命体的快感状态的同情,即“快感同情”。
生命体之所以具有快感同情这种精神生理本能,从动物学根源上讲,是因为这关系到他所养育的生命体的基本的健康生存。——只有在能够本能地同情幼儿的快感的与不快感的状态的情况下,母亲才能够最积极地回应幼儿的快感的与不快感的表达,才能够最及时地给幼儿以帮助和保护。而关心和保护幼小生命体的健康生存,则是生命体个体、生命体群体的繁衍所必须的。
iii、单纯地出自获取精神快感的动机的情感行为,发展成为有着极其丰富的表现的精神快感行为
最简单的情感表达和快感同情出自精神生理的本能。从行为本身的发生方式和过程这个方面讲,这是由意识中枢自在地发生的精神行为。然而,从行为发生的根源和直接的动机这个方面讲,这还不是真正地自在的精神行为。
只有单纯地出自获取精神快感的动机、能够从行为本身直接地获取精神快感的情感表达和快感同情,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真正地自在的精神快感行为。
自在的情感行为,不再受到基础生理状态、生命实践行为的制约,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成为具有深刻的内容和极其丰富的表现的精神快感行为。
a、快感同情
我的教子加菲,在不到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听大人给他读画册上的故事,当听到“小白猫找不到妈妈了”的时候,突然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在他5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带他去公园。路上看到有个小贩在卖活着的小鱼。我们买了一些,带到公园放入溪水中。当小鱼们在清澈的溪水中四散游开的时候,加菲兴奋得手舞足蹈。
小鱼们或痛苦或欢乐,这同我们丝毫没有利益上的关系。而“小白猫”更只是一个虚拟的存在。然而,加菲却因为它们的痛苦而痛苦,因它们的欢乐而欢乐。这表明儿童能够真切地体会到其他生命体的欢乐或痛苦,从而真诚地同情他们的欢乐或痛苦。也就是说,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快感同情同样地出自精神生理本能。
这种快感同情的发生机制是:在同自身利益无关的情况下,生命体处于自由的精神状态之中。而其他生命体的快感状态通过感觉形式的或语言文字的方式表现出来,就成为一种剌激的因素。生命体接受到这种刺激,对这种刺激做出反应,就产生出相应的快感兴奋,就形成出相似的快感状态。这是“自身快感状态”这层意义上的快感同情,——快感同态。由于形成了相似的快感状态,体会到了其他生命体的快感状态,就自然地对这种快感状态、对其他生命体产生出关心。这就是“对待其他生命体的态度”这层意义上的快感同情。
儿童处在天真无邪的精神境地,所以自然地表现出快感同情的精神生理本能。而成年人则由于受到功利的和其它方面的意识的干扰,而普遍地、在不同程度上地将这种精神本能抑制了。想要使成年人真正地葆有这种精神生理本能,道德教育是软弱无力的。只有藉由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的感染和引导,才能够使他们自然地重返童真的精神境地。
快感同态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反应。而对其他生命体表示出来的快感同情则是主动地发生的情感行为,——情感快感行为。作为一种情感快感行为,不但对“快感的情感”的同情能够产生出情感的快感,而且对“不快感的情感”的同情也能够产生出情感的快感。这是因为:
从作为对其他生命体的不快感状态的反应这个方面讲,生命体所形成的是不快感的状态。然而,由于导致其他生命体产生出不快感的那种生活因素对于生命体来说并不实在地存在,所以生命体所反应形成的不快感状态只是一种复制出来的状态,不具有实在的意义。而从生命体的快感功能这个方面讲,快感中枢的兴奋却是实在的,有着实在的意义。这样,生命体就会隐约地产生出一种快感。(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不快感渲泄”。这在艺术欣赏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当生命体将不快感同情表达出来的时候,这种隐约的快感就表现为明显的快感。
快感同情行为的发生,使得生命体的精神快感功能得到增强,情感构成得到丰富
b、情感表达
同基础生理状态、生命实践行为密切相关地发生的情感表达行为,期望得到对方的回应。同样地,自在地发生的情感表达行为,其动机也在于得到对方的回应。所不同的是,前者所期望的回应是以实践行为给予爱护和帮助,而后者所期望的回应则是快感同情本身。
在所表达的是快感的情感状态的情况下,对方做出了快感的同情回应。这种回应又作为一种快感的因素返过来刺激着表达者,从而使表达者的快感的状态得到增强。在所表达的是不快感的情感状态的情况下,对方做出了不快感的同情回应。表达者又对这种不快感的同情回应做出反应。由于同情者所回应的不快感的情感状态不但是非实在性的,而且是对表达者的不快感的情感状态的理解和肯定,所以表达者的不快感就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得到了减轻。或者说,从表面看似乎是被增强,实际上却是得到了减轻。(此外,同情者通常还会给予表达者以劝慰。那就更会从心理上减轻了表达者的不快感。)
情感表达和快感同情既然能够使生命体在行为本身获得快感,生命体就乐意单纯地为了获取快感而行为。(准确地说,快感同情不是“为了获取快感而行为”,而是“行为自然地发生,自然地产生出快感”。不是自然地发生的快感同情,就不是真实的快感同情。)
这样,情感表达和快感同情就成为严格意义上的自在的精神快感行为。
c  情感交流
作为对情感表达所做的反应,快感同情是被动地发生的、接受性的行为;而作为对情感表达所做的回应,快感同情却是主动地发生的、施加性的行为。这就是说,完全意义上的快感同情本身就包括着情感表达这个方面。
在比较复杂的“情感表达与快感同情相对应地发生”的过程中,同情者所表达的不只是作为回应的同情,还会有同情者自己的、与之相关的情感状态。这样,同情者与表达者的身份就发生了转换,——同情者成为了表达者,而表达者则成为了接受表达者、同情者。身份的转换可以不断反复地发生。于是行为的双方就不再有身份的区别。——表达者同时也是接受表达者,同情者;同情者同时又是表达者,接受同情者。这样,原本各自单问地发生的情感表达行为与快感同情行为,就发展成为双方共同地发生的双向互动的情感交流行为。
情感交流不是简单的相互表达和相互同情,而是双方的情感状态的相互了解和理解,相互影响和启发,相互渗透和融合。交流的双方不但获得了更强烈、更丰富的快感,更获得了超出自我、同非我合一的精神快感。
情感交流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以至不善于做情感交流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
作为一种非自在地形成的反应状态的情感。它所关心的只是生命体自身的基础生理状态的正常或不正常,以及生命实践行为的发生条件的有利或不利、进行状况的顺利或不顺利。在这种情况下,情感状态就只是简单地表现出“快感的”与“不快感的”这两种基本的倾向。这种简单的情感状态在快感生活中不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在情感发展为自在自为的精神快感行为之后,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不再受到基础生理状态、生命实践行为的限制,事物和环境的丰富的性质、它们对于生命体的意义就全面地显现出来。情感自由地、全面地反应着事物和环境的丰富的性质,生命体的情感功能就得到充分的发挥,就得到高度的发展。对事物和环境的自由反应与情感功能的自由发展相互促进,所产生的情感快感也就愈来愈丰富、愈来愈深刻、愈来愈细腻。而情感快感现象也就愈来愈成为一种重要的精神快感现象。
不仅如此,由于具有观念意识的情感行为不只是被动地反应着事物和环境的性质,更会主动地去寻味、去发现事物和环境的性质,事物和环境的深层的性质、深层的意义就得以显现出来。而情感的功能也就不只是在被动的反应方面、而且在主动地寻味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尤其是生命体之间以各种方式进行的广泛的情感交流,更是对促成情感构成的丰富性和合理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最终促成了生命体群体的基本情感构成的同一性。
3、从为他的思惟判断行为到自在的逻辑思惟快感行为
i  从作为“实践行为的指导行为”的思惟判断到自在的逻辑思惟行为。。
a  行为判断
即使在最简单的生命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个思惟过程。——对有关生命体自身的、以及行为对象的和环境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做出判断,下达行为或者不行为、以及如何行为的指令。
最简单的行为判断是单纯地凭藉着经验,拿记忆中的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这个过程所留下的感觉的、形象的印象——同正在发生的实践行为所处的境况做类比而做出的。随着经验的日益丰富,生命体把记忆中的具体印象归纳为抽象的观念,以观念的方式来类比经验的实践行为与正在发生的实践行为,做出判断,就成为最基本的逻辑思惟判断。
b  行为计划
行为对象的性质和环境的状况愈是复杂,预想中的行为的发生过程也就愈是复杂,行为者就愈是须要预先制定出系统的行为指令——做出行为计划。计划的制定依靠更为复杂的逻辑思惟来实现。
计划不是伴随着实践行为的发生而发生的行为,而是发生在实践行为之前的行为。——计划是意识中枢以观念的方式自行发生的行为,它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同实践行为脱离开来。因此,虽然从行为的动机、行为的意义上讲计划是必然地依附于实践行为,但是从行为的方式、行为的过程上讲它却是完全地自在的精神行为。
c  工作计划,工作研究
计划不但可以是关于一次具体地发生的实践行为的,还可以是关于假设中的重复地发生的实践行为的,——关于某种实践行为类型的,即“工作”的。工作计划的制定者不但可以不去从事所计划的实践行为,而且可以不去关心具体的——个别的——实践行为。这样,工作计划就在更高程度上同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脱离开来,就在更高程度上成为了自在的逻辑思惟行为。
工作计划的对象是抽象化、类型化了的实践行为集合。作为一种类型化的集合现象,工作有着同—性的发生规律。只有符合了这些规律,工作计划才能够制定得合理,才能够使工作实践获得成功。为了深刻地认识工作规律,就需要对它们做系统的研究。这样,就发展起以更抽象的“工作规律”为对象的“工作研究”。工作研究又比工作计划在更高程度上成为了自在的逻辑思惟行为。
d、科学研究
工作是广泛地关联着生命现象、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人类行为现象。工作规律广泛地涉及到生命行为规律、自然现象规律和社会现象规律。因此,随着工作研究的深入, 研究的对象就由工作规律本身扩展到更广泛、更根本的生命行为规律、自然现象规律和社会现象规律。这样,工作研究就发展成为科学研究。(当然,科学研究的起源不只是工作研究,科学研究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成功地工作,科学研究的内容并不是都同工作有关系。这里只是从一个主要的方面来论述。)
从“研究者的个体行为”这个方面讲,科学研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事物,单纯地以抽象的规律为对象,是一种纯粹的、完全自的逻辑思惟行为。
ii 逻辑思惟行为所具有的“快感行为”的性质,——自在的逻辑思惟快感行为
作为实践行为的指导行为而发生的逻辑思惟行为,其价值体现于实践行为的成功,其快感也主要地产生于实践行为的成功。——实践行为的成功使生命体获得了基础生理快感,从而使生命体产生出作为一种意识反应的快感;实践行为的成功表明思惟行为是正确的,从而使生命体产生出自我肯定的心理快感。
计划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同实践行为分离开来,是相对自在的思惟行为;计划以比较复杂的、抽象的现象作为对象,有着比较复杂的逻辑推理方式和逻辑过推理过程。这使得它能够比较明显地从行为本身产生出“精神生命健康地运行”的快感。而逻辑推理能力的显示,以及计划的成功实施,又使生命体产生出心理的快感。
科学研究不但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同实践行为分离开来,而且在动机上和方向上也不再同实践行为有直接的关联。这样,科学研究就成为完全自在的、纯粹的逻辑思惟行为。由于科学研究本身不以现象为功利的对象,不是单纯地关注现象的功利的性质,现象的性质就得了到了全面的、深刻的显现;由于不受功利动机、功利立场的束缚,力求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现象的性质,思惟功能本身就得到充分的发挥,得到了高度的发展。逻辑思惟不断的地丰富着、严密着自己的发生形式,而逻辑思惟形式愈是丰富和严密,思惟者也就愈能够从思惟行为本身获得快感,愈是能够获得纯粹的、丰富的、深刻的思惟快感。
科学研究的对象愈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研究愈是获得成功,研究者也就愈是能够从研究行为本身获得强烈的快感。
4、从为他的思惟判断行为到自在的辨悟思惟快感行为
i、在实践行为中,对行为的发生是否对生命体有利、生命体的行为态度是否合理进行判断的思惟行为
在实践行为发生之前,生命体首先要做出行为或者不行为的决定;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还要做出是否继续行为以及是否改变行为的方式、甚至行为的方向的决定。这种决定是根据“行为对象的性质和环境的状况——行为发生的条件——是否有利于行为的发生”、以及“行为的发生是否对生命体有利、生命体的行为态度是否合理”这两个方面的思惟判断做出的。
行为对象的性质和行为环境的状况是具体的,是纯客观地存在着的事实。对它们的分析,对它们“是否有利于行为的发生”的判断,是以逻辑的、前逻辑的思惟方式做出的。而行为的意义、行为的态度则是抽象的,是生命体给自己提出的、其解答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的“问题”。对它们的分析,对“行为的发生是否对生命体有利、生命体的行为态度是否合理”的判断,是以辨悟思惟的方式做出的。
这主要是对“预想中的行为后果”的判断。这种判断主要有相对应的两种情况。
——第1种情况:行为本身有可能“成功”,但是它将使形势发生不利于生命体的变化,甚至会引起不利于生命体的事件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生命体就应当自我抑制行为的发生,以避免由于贪图眼前的、微小的利益而损失长期的、重大的利益,由于贪图暂时的、微弱的快感而导致长久的、严重的不快感。
——第2种情况:行为本身不能够获取利益、不能够产生出快感,甚至还会损失利益、产生出不快感,但是为了将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得到更大的快感,这种行为却是必须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生命体就会以“理想的未来”不断地激励自己,以使行为能够积极地发生和进行下去。
自我抑制与自我激励可以说是同一原则的两个方面。
同原始的逻辑思惟行为相比较,原始的辨悟思惟行为更偏向于内在的思考,它的发生过程不像前者那样地同实践行为的发生过程密切地相关联。原始的辨悟思惟行为具有更高程度上的自在性,也就更明显地表现出向自在的思惟快感行为发展的倾向。
ii  在社会生活中,对个人意志与社会约束的关系进行协调的思惟行为
快感倾向是生命体的最根本的精神倾向。这种倾向表现为最根本的意志。作为最根本的意志,快感意志反对一切压抑和约束,又表现为自由的意志。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快感的、自由的意志却又往往不可避免地、不可抗拒地受到压抑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意志就须要自我抑制。而使得意志能够自我抑制的,就是“明智”的思惟。
在实践行为中,生命体对“行为的发生是否对生命体有利、生命体的行为态度是否合理”做出判断。根据这种判断,做出明智的选择。在“行为的发生对生命体不利”的情况下,意志就应要自我抑制;而在“行为的发生看似不利、实则长远地看却是有利”的情况下,意志的自我抑制则表现为自我激励。
实践行为发生在社会环境之中,生命体生活在社会环境之中。在社会生活中,生命体的利益与其他生命体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为了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就形成了“社会成员不得以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的方式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个根本的社会生活行为法则。每个社会成员都同样地既受到这个法则的保护,又受着这个法则的约束。
生命体必须接受其他生命体的和社会的对他的约束,——他必须自我抑制自己的意志。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群体、在社会中正常地生活。这种自我抑制同样的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抑制与抑制状态下的自我激励。
浅层次的自我抑制同实践行为中的情况一样,出于对有利或无利、合理或不合理所做的判断。生命体只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明确了“不得伤害他人”是一个必须接受的事实。思惟行为是简单的,它所产生的快感主要是在“避免了不快感”的意义上的存在着。
深层次的自我抑制则出于复杂得多的辨悟思惟。这使得它具有了丰富的、深刻的内容,并且从而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道德。
¬     ——关于“道德”的思惟,不再只是基于功利的——自私的——立场,而是同时表现出对其他生命体的快感同情。它不再只是关心着生命体自身,而是同时关心着其他生命体。不再只是对行为的是与非做出判断,而是对社会生活态度做全面的思索。
——由于能够对其他生命体表现出快感同情,生命体就能够自然地接受“不得伤害他人”这个法则对他的约束。生命体愈是自然地接受这个法则的约束,这个法则对他就愈不是一种约束。这样,对于生命体来说,道德约束就升华为道德自觉。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道德”所强调的是对其他生命体的、对社会成员整体的意志的认同和尊重,而绝不是对生命体自己的意志的轻视和否定。事实上,“尊重其他生命体的和社会成员整体的意志”的道德意识,正是在“尊重自己的意志”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尊重或不尊重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也正是合理的与荒谬的、进步的与反动的道德体系的根本区别。
iii  自我审视、自我完善的辨悟思惟;自为自在的哲学辨悟思惟
“道德”主要表现为生命体对待其他生命体、对待社会的基本态度。生命体能够以快感认同、快感同情的态度来对待其他生命体,能够将快感认同扩展、提升为对待社会的“责任心,”他就实现了道德的自觉,成为了“有道德的”人。
对于生命体来说,“道德”属于“精神品质”的范畴,是精神品质中同功利——同对待功利的基本态度——真接地相关的一个方面。“精神品质”是关于生命体的由先天的精神生理功能和后天的精神修养所决定的“基本的精神构成、精神状态、精神倾向和精神行为能力”的综合性概念。这是根本意义上的精神品质。根本意义上的精神品质是自在的,自由的。
摆脱了狭隘的功利意识的束缚,就能够从更高的视点、以更开阔的眼界来看待人生。这样,辨悟思惟的对象就由其他生命体和社会转回到生命体自身。它所关注的注要问题就由“应当怎样对待其他生命体和社会”转向了“应当怎能样对待自己,——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就是对“自我”进行审视的辨悟思惟行为。
摆脱了狭隘的功利意识的束缚、以自由的精神对自我进行审视,所肯定的就是“自由精神”本身。这样,问题的答案就自然地显现出来:应当葆有自由的精神状态,应当使自己成为精神境界高尚的人。
自由精神的表现,对自由精神的讴歌,对高尚的精神境界的追求,最普遍地体现在一切优秀的、进步的思想家艺术家的作品之中。
“精神的自我”仍然存在于现实的生活之中。非理想的社会环境压抑着自由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反对和反抗这种压抑。由于对自由精神的压抑特别突出地表现在对自由意志的压抑和伤害上,所以“维护自我尊严”对于生命体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生命体愈是能够将精神快感置于物质利益之上,就愈是看重自我尊严,愈是坚定地维护自我尊严。而只有坚定地维护自我尊严,生命体才能够正直地生活在社会之中。而那些没有了羞耻之心的人,就有可能做出任何的卑劣的事情。社会环境愈是卑俗、畸形、黑暗,情况就愈加明显地是这样。
生命体之间在精神品质、精神境界上明显地存在着差异。然而,自由精神的本质、自由精神的意义对于所有生命体都是一样的。因此,对有“自我的”限定的自由精神所做的思惟,也就是对没有“自我的”限定的自由精神所做的思惟。当生命体明确地以抽象的、泛指的“人”作为思惟对象的时候,他所做的就成为哲学的辨悟思惟。哲学的辨悟思惟是严格意义上的辨悟思惟。
哲学的辨悟思惟不但基于更为纯粹的精神行为立场,而且有着更为严密的行为方式和更为复杂的行为过程。因此,它能够从行为本身产生出丰富的精神快感。
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人”本身的问题。能够对“人”、对“自由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当然最能够表明思惟者具有非凡的思惟能力。同时,由于对“人”的理解是同思惟者本身的精神品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更准确地说,对“人”的理解其实就是思惟者本人的精神品质的最直接的表现——所以愈是深刻的理解也就愈是显示出思惟者的高尚的精神境界。因为这样,所以哲学的辨悟思惟快感行为能够产生出最强烈的心理快感。
[快感学讲台]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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