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或译民主制、民主主义,旧译德谟克拉西、德先生)从其字面上来看(源于希腊语:δ?μο? dēmos 人民;κρατειν kratein 统治),代表着由人民统治,即“人(全)民做主”。至于民主的统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构成范围则有许多不同的定义,现在一般是由多数进行统治。
以上是简单解释,然后又涉及更多对此的加持,说到底其实是一定范围所有成员针对关切自身事宜的共议,没有起点,当然也不注重结果,因为,个人赋权以后,个人的差异决定了行使权力时的不同选择,甚至反对仅仅因为今天早上妈妈没有给我吃老婆饼。
民主没有起点的根本原因,个人差异决定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在同时同地无差别认知重要程度的被提出,而一但被关切,必然自然而然生成关切程度略高的成员组织,个体差异又决定,选择必然的倾向性,造成自关切议题被确认的那一刻,公平已经不存在
所以公平从来没有出现过,除非我们放弃部分选择权利,来实现关切方内部的相对公平,也就是标准的出现,政府的出现,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在相对人口小众化的国度,更容易使民主变的简单,而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度,政府必须更超然,而超然决定了被赋予更大的权力,所以超然的崩塌造成政府阶段性的重组
从上再来看赋权个人的演变
假设赋予个人的权力是相对大的,并且在范围内是均衡的,因为个体差异必然有聪敏强大的个体比范围内发展更快,并达到资源占优,那必然有个体选择私权放弃,来依附强大的个体,从而形成范围内公司,从时间差上面来讲,下一代同样强大聪敏的个体可能不再是第一代的延续,必然不能取得这样即成范围的享有,那么民主在他身上就不存在了任何意义,他等同他的群体为何要选择这样的民主?显然第二代往下,更大基数的人的个人赋权选择是推翻原有的解构,而他们并不在乎原有解构是绝对民主的先知典范的演示,个人的权力就必然被部分放弃来促成可打破现状的组织,这个阶段的组织显然权力大于个人,很显然中国可以代表第二代,美国很相当于第一代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