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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汉代(2)

三、汉代经济制度 —— 赋税制度
(一)汉代轻徭赋
战国时孟子曰:“什一而税,王者之政”。汉代税额规定“十五税一”,实际上是三十税一。一百石谷子,只要纳三石多一点的税。甚至当时人还说有“百一之税”的(旬悦《前汉纪》)。在汉文帝时,还曾全部免收田租,前后历达十一年之久。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仅有的一次。可见,汉代对于轻徭赋这一理想算是做到了这是因为中国疆土辽阔,虽赋税尽轻,供养一个政府,还是用不完的。
(二)土地兼并
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对于土地政策,采用自由主义。封建时代的井田制早已废弃,汉代实施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土地所有权归农民私有,可自由买卖,于是出现土地兼并。
1、土地兼并的原因
政府实施轻税额政策,农民为何还要出卖自己田地?这与汉代当时的人口税、兵役税,以及社会经济之全体貌有关。
2、佃户无法享受轻税赋
耕户出卖了自己的土地后,变成佃农。但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到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结果政府的租税愈轻,地主愈占便宜。佃户向地主纳十分之五的田租,而地主只需向政府缴纳三十分之一的税额。政府只管按田收税,不管田地谁属。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
3、大地主不同于封建贵族
卖田的和买田的,双方需共同签订契约,这种土地买卖行为属于民间经济贸易关系。所以,因土地自由买卖而产生的大地主,并不是封建贵族。封建是政治性的,而地主则由经济条件而形成。他可以自由买进,也可以自由卖出。土地兼并的出现,使贫者没有了立锥之地。以后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欣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
(三)关税商税
1、关税商税之源起
封建时代,耕地归农民私有,但是,耕地以外的各国山林池泽,则属于各国贵族私有,是不向民众公开的禁地。后来情形变了,非耕地的禁区渐渐被民间私下闯入,烧炭伐木,捕鱼猎兽,这在当时被目为盗贼,是一种违法的牟利,这种耕地以外的生产,称为奸利。于是贵族设官防止,并有权征讨。后因防不胜防,讨不胜讨,到春秋末年时,各国的山林池泽索性逐渐开放,只在出入的关隘之处,设置征收员,这就在田租之外,形成山林池泽之税,即关税商税。
2、秦汉商税之形成
秦汉统一,政府依旧承认耕地为农民私有,而封建时代相传之禁地,即全国所有的山林池泽,按照当时人们的观念,原先属于各国贵族物禁地,相应地都归了皇家所有。所以当时凡田赋入归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林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帝私用。
3、国家专卖之源起
(1)商税反超田赋
这一公私分税制度,在开始时也颇合理。因耕地多,田赋是大宗,而山林池泽的商税只占少数。把大宗归国家,小宗划归皇室,也不能算是皇帝私心自肥。但后来社会经济情形变了,山海池泽之税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这一转变,在当初设定公私分税制度时,是不曾预料的。正如清代末年,因不知商埠对外通商关税会逐年增添,所以关税一事让给外国人去管,后来遂吃了大亏。清代如此,汉代亦复如是。
(2)盐铁政策
商税渐渐地超过了田租,于是少府收入,反而胜过了大司农。汉武帝时,讨匈奴,通西域,军费浩繁,政府支出庞大,大司农的钱用完了,汉开武帝捐出少府的皇室私款给政府,同时号召诸如盐铁商人等也积极捐款,然社会响应不佳,于是汉武帝把全国的山海池泽一切非耕地收归政府经营,其利息收入也全部归给政府,这便是汉武帝时代有名的盐铁政策,盐铁是当时最大最易发财的两种商业。
(3)专卖制度的实施有其理论根据
我们远在汉代就发明的盐铁国营与官卖制度,与近代西方德国人创始的所谓国家社会主义政策极为相似。直到清代,除小节上的变化,国家专卖大体上还是遵循这一政策,不离近代所谓国家社会主义路线。这一制度,也不专限于盐铁两项。又如酒等。这些制度的后面,自然必有其理论的根据。我们讲中国经济思想史,必须注意历史上种种实际制度之措施;而讲中国经济制度,又该注意此项制度之所以演变完成的历史真相。汉武帝时代实施的盐铁政策,与古代井田制度,与山林池泽禁地所有权的归属,与少府与大司农税收之分配,有着内在的相应联系。这并不只是一个思想与理论的问题,实际上是由历史传统、现实情况来决定的。盐铁政策在当时也争辩得很久,到汉昭帝时,全国各地民众代表和政府的财政主管大臣在特别召集的会议席上往返辩论,互相诘难。当时一位民众代表事后留下一份记录,就是有名的盐铁论。当时,民间主张开放,政府主张国营。而当时实际上利弊得失,不熟究当时人的意见,是无法悬揣的。我们讨论历史制度,要注意当时的历史传统与当时人的历史意见,作为主要参考。不该把我们的时代意见来抹杀当时的历史意见!

汉代经济政策,对工商业的态度有与当今相似的一面,即节制资本;而对农民田租方面,已做到了轻徭薄赋,但并未能平均地权。董仲舒曾提出限田政策,纵不能将全国田亩平均分派,也须有一最高限度,使每一地主拥有的土地不能超过若干亩,不过这个政策并未能推行。后王莽进行土地改革,把一切田亩尽归国有,称为皇田,重行分配。当时是想要恢复封建之井田制,结果引起大乱。王莽失败了,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也不再有彻底的改革了。

四、汉代兵役制度
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在西方,直到近代普鲁士王国在俾斯麦为相时,历经了不得已的压迫才发明这样的制度。
(一)汉代兵役制度的内在意义
1、汉代规定,一个壮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
在汉代,二十始成丁,可以受田独立耕种谋生。就当时的农业经济条件而言,绝不可能年年丰收,平均三年中,总会有一个荒年,且受生产力条件限制,无法通过多产来蓄储,只有节用,所谓“三年耕,有一年之蓄”。所以国家顾及到服兵役者的家庭负担,规定从二十三岁起服兵役。这主要考虑到,这些服兵役的人,此时应该已有了一年的储蓄,可以抽身为公家服役了。
2、汉代国民兵役制度,不仅出于经济考虑,实在是一种道德的决定。
(1)评价历史上一切制度,都该注意每一制度背后,当时人们的观念和理论。
政治是文化中重要一机构,绝不会随随便便无端产生出某一制度的。汉初,在政府为官之人,大部农村出身,他们知道民间疾苦,所以能订出这一法规。
(2)中国的政治理论,早和现实政治融化合一。
近代中国人,往往蔑视自己以往的政治传统,说中国没有成套的政治理论,没有大的政治思想家。当然在中国以往著作里,很少有专讲政治理论的书,也很少专以政治思想而成名的人物。这并不是中国人对政治无理论,无思想。只因中国读书人多半做了官,他们对政治上的理论和思想,可以在实际政治中实现。无需再脱离现实,凭空著书,在书本上完成一套空理论。否则为什么皇帝和宰相定要分权?为什么仕途必经察举和考试?为什么田租该力求减轻?为什么商业资本要加节制?为什么国民兵役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我们研究中国以往的政治思想,应该注意以往的政治制度。中国决不是一个无制度的国家,而每一制度后面,必有其所以然的理论和思想,哪可轻易用专制黑暗一笔抹杀?
(二)汉代兵役种类
1、汉代义务兵役种类:
(1)到中央作“卫”兵,服役年龄始于二十三岁。
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是皇宫的卫队;一称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当时南北军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当卫兵是极优待的,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2)到边郡作“戍”卒,服役年龄始于二十三岁。
当戍兵就不同了。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但戍兵的期限只有三天,这是沿袭封建时代的旧习惯。封建时代国家规模小,方百里便算大国了,由中央到边疆,最远也不过五十里,只要半天路程,服“戍”役,来回也就五天,所以在封建时代,戍边不是件苦事。天下一统了,国家体制变了,而秦始皇帝的戍边制度却没有改,在政府说来,还是只要你服役三天,可是路途往返,就得半年以上,衣装粮食要自己带,陈胜吴广的革命,便由此而起。汉代对兵役制度采取了变通之法,戍边还是三天,但可以不去,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有一百个人不去,政府可得三百天的免戍费,由政府拿来另雇一个肯去的人,但此人必须服三百天的戍役。代戍之人得了这一笔钱,不仅足够戍边之用,而且还可留一点安家。戍边三天人人必去,纵使宰相的儿子也不能免。
(3)役。在原地方服兵“役”,服役年龄始于二十岁。
汉郡长官有太守,有都尉,犹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都尉是地方军事首领,管理地方部队。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国家有事,临时召集,这是一种国民兵。各地方根据地理形势,分别训练各兵种,如车骑(骑兵和车兵)楼船(水师与海军)材官(步兵)之类。
中央有南北军,边疆有戍卒,地方上有国民兵,每一国民都会轮到这三种兵役。国家一旦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2、汉代除却规定的义务兵役外,民间还有义勇队,志愿从军的。
国家有战事,可自由报名,所谓良家子从军。那些都是较富有家庭,尤其是居家近边境的,平日在家练习骑马射箭,盼打仗立功,可做官封侯,这风气在边郡很盛。像陇西李广一家。
(三)汉代力役
1、力役是指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是纯义务的。
在汉代除了服兵役之外,还要服力役,这是从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以下历代都有的一个大问题。
2、力役制度
国壮丁按册籍编定,每人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汉代唤做更卒,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如是则一个农民,既要到中央当卫兵,又要到边疆当戍卒,还要在地方上服国民兵役,此外,每年还有一个月的更役。相较于国民兵役,力役要吃力些。但若不去践更(上番),按当时规定,出两百个钱给政府,也可以代替。
(三)人口税
1、汉代人口税
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外,每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小孩子都有。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当时政府并没有为民众安排一个生活的基础,全国土地并不是平均分配,也没有设法使国民人人就业,却要求国民人人向国家尽职责。
2、汉代的奴隶制度
如果无法交纳人口税,便就是犯法。犯法会被捉去官府充当官奴,强迫在各政府衙门里做苦工。于是有的人便宁愿出卖自己,做私人家的奴隶。当时做私人家奴隶并不是出卖自由,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一份应尽的职责,即让主人家替自己交人口税。当时规定,奴隶也须缴人口税,而且须加倍,这些都由养奴隶的主人家负担。这些卖身为奴之人,参加主人家的发财集团,入山烧炭、开矿之类,因此奴隶生活,反而胜过普通民户,这在《史记·货殖传》里讲得很详细。在汉代,无业谋生,交不起人口税的人,是不可以做乞丐、做流氓,所以在汉代的奴隶特别多。汉代的奴隶制度。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得来的俘虏,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土,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

五、汉制得失检讨
1、在经济方面
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形成兼并,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使得政府实施的减轻租税政策,全失功效。王莽时,土地收归国有,激起社会多数人反对,结果失败。但王莽废止奴隶政策,被东汉政府所承袭,但只要经济情形不好,废奴诏令便不会有实效。
2、军队制度
中国地大人众,虽说分区训练各兵种,但每年一个月的操练是不够的。中央南北军,像是常备军,但实际上士兵在部队也只一年,数额也仅七八万人,兵力并不够用。遇到打仗,各地调遣,如会稽吴楚,远赴渔陽上谷,也十分不方便。所以全国皆兵制,在中国论,一则军队数量太多,二则训练太简略,调动不方便,结果全国皆兵,弄得有名无实。
3、政府组织
(1)皇权与相权是分开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但都是不成文规定,未作硬性严格明白的规定。这可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它不能过问首相的事。但若皇帝决不预闻政府事,宰相的任命便成了问题。于是皇室与政府,皇帝与宰相之间,遂不免发生许多的微妙关系。
举例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汉武帝临死时,太子已先死,他把皇位传给小儿子昭帝,却先处死昭帝的母亲。他担心小皇帝年幼,母后在内管事不好,但皇室总还需要人管理。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宰相哪里能预闻到宫内事。于是武帝临死,派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当时一称外廷,一称内朝。大司法大将军霍光辅政,他是内朝领袖,外廷则仍由宰相统治。后来昭帝死,立昌邑王做皇帝,没有几天,又把他废了,另立汉宣帝。当废立时,霍光代表皇室,召集九卿开会。有人说:该请宰相参加。霍光说,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丞相政府领袖参加,我们只议定请示皇太后就完了。霍光的一番话,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他把皇位继承当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领袖来预闻。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所以皇位继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这并不是我们用现代观念来强说历史,在当时历史情实早本如是。所以在汉高后四年,曾有一诏书,说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属天下,命群臣公议替代的新皇帝。吕后尽管专权横肆,但并没有说立皇帝不要问朝廷。霍光以后,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议所立。可见皇帝世袭,是政府法理规定。若遇皇帝无嗣,及其他变化,仍该按照政府意见公议决定。但这也是一种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而且霍光纵说政府领袖不必预闻皇帝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来公议所立,可见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违背当时习惯。
再就另一点说,原先尚书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而内廷诸职,又隶属于御史中丞,现在皇室又另有一个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名义来掌领皇帝的秘书处,他不让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却代表皇室来过问政府事,如是则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那岂不是要出大毛病?所以后来汉宣帝削减霍氏权柄,恢复旧制,仍有御史中丞来管领尚书,这样由御史中丞透过御史大夫,而达到宰相,内廷与外朝声气又通,大司马大将军便没有权重了。霍家也就垮台了。
汉宣帝以下,霍氏虽败,结果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外戚辅政,还是内廷权重,外朝权轻,于是便大司马大将军王莽代汉而兴。
(2)改革三公职权
为调和大司马与宰相之间的冲突,西汉成帝不仅将宰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职改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职,还将原本宰相实际为全国之首领的政府格局,改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鼎足而立的三公制,一个公管领三个卿。这样一来,大司空完全变成外朝官,大司马却依然代表皇室。从前御史大夫管得到宫廷,现在大司空管不到宫廷。不仅丞相改大司徒是失职,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也是失职,权重依然在大司马手里。这还是皇家和政府权限划分不清之故。到东汉光武帝,惩于前失,因怕大权旁落,索性把政权全操在自己手里,自亲庶务,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实权则在尚书后代中国人批评光武帝有事无政,这是以往的历史意见。汉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明帝,章帝都好,然而只是人事好,没有立下好制度。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皇帝坏了,则在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这是东汉政治制度上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将来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大问题。
4、选举制度
(1)孝廉政策,使得孝廉失去原义
在汉代,选举制度也发生了问题。汉武帝实施的孝廉政策,规定每年每郡满二十万户口推举一个孝廉,造成后来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皆被其阻塞;而本来所谓孝廉,一种是孝子,另一种是廉吏,却成了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失却了原来察举孝廉之用意。
(2)考试选举分区定额制度,使得中央政府代表着全国性
汉武帝的孝廉政策,虽失去孝廉之原义,却使中国政权因此开放给了全国各地。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试,都是分区定额。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按照人口比例来考选。在中央政府里,永远有全国各地域的人民参加,不致偏荣偏枯。因此中国政府,始终是代表着全国性,全国人民都有跑进政府的希望。而实际上,也确实是全国各地域的人民,都有人跑进中央政府。
(3)汉代官员任用制度,使得大一统局面得以永远维持
汉制郡县长官,例须避用本郡本县人,一则,中央政府既是绝对的代表全国性,也使得地方政府避免其陷于地方性;二则,全国各地方声教相通,风气相移,各地文化经济水准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致隔绝,不致分离,从而使得大一统的局面永远维持。这一制度,自汉代起直至清代始终沿用。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里最应着眼之点。
(4)汉代之选举制,是否合于近代所谓之民权思想
第一,汉代察举,其权在地方长官,不在地方民众。长官贤良的固须采访民间舆情,选拔真才。但长官营私舞弊的,却可不顾地方民意,推选私人。
第二,贤良选举送到中央,如何分发,则悉听中央命令。后来中央于选来之人,又加以一番考试。这样则岂不是汉代的选举权实际完全操之在上,而不在下。
第三,汉代选举,就大体言,最先必进学校读书,才获补吏。补吏以后,才获察举。这由教育而行政实习 ,由行政实习而选举,再由选举而考试,由考试而任用之几个阶段,骤看极合情理,切实施行,似乎不会出大毛病。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因古代社会,读书机会就不易得。第一是书本不易得,汉代书籍都用竹帛书写,很少纸张,更无印刷。抄写一本书,其贵更可知。而要抄一本书,必得不远千里寻师访求。因此读书求学,便有着绝大限制。但若生在读书家庭,一切困难,便都轻易解决。因此当时虽非封建社会,爵位不世袭,而书本却可世袭。虽不是世代簪缨,却是世代经学。世代经学,便可世代跑进政治圈,这与封建传袭的贵族无异了。那时的政治制度,虽不许社会大贫大富,不许工商业走上资本主义化,但学问与书本,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资本。因此当时一个读书家庭,很容易变成一个做官家庭,而同时便是有钱有势的家庭。故而,虽分郡限额,却永远落在几个家庭里,造成了将来之所谓世族门第,即所谓的“郡望”,书生贵族。国家的政治制度,虽没有对那些家庭许下世袭特权,但他们因有家庭凭借,无异于有世袭的特权了。中国魏晋以来门第社会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汉代之察举制度。
第四,汉代察举制度之原始用意言,应是一种较好的制度。但日子久了,制度变坏了。这不只是汉代选举制度如是,可以说,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必如是。否则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后代人来努力政治了。惟其一切制度都不会永久好下去,才使我们在政治上要继续努力,永久改进。制度也只是历史事项中之一目,人类整部历史便没有百年不变的,哪能有一项制度经过一两百年还算得是好制度?

六、小结
1、从政府组织讲
汉代制度,将政府和皇室划分,将宰相和皇帝并列,这不能说全出于帝王私心,也不能怪他们安排得未尽妥帖。当知任何一制度,也决不会尽善尽美,更无罅隙的。至少他们懂得皇权之外有相权,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
2、从选举制度讲
(1)已懂得政府用人该有一客观标准,不能全凭上者之私心好恶。
(2)已懂得选举标准,不该是血统的亲疏,不该是势力的大小,亲的贵的强的富的,都不够此项标准,而是采取以教育、知识、行政实习相结合的成绩,作为取舍进退之标准。
(3)已懂得在全国各地区平均分配选举定额,在当时已算合理化,已算开明与进步的了。
3、从经济政策讲
一面主张轻徭薄赋,宽假平民;一面主张裁抑富厚,导致平等,这不算得黑暗,不算得无理。
4、从此后制度的演变讲
无论在政府组织上,无论在选举制度上,无论在经济政策上,都曾发生了毛病。
(1)皇室与政府的关系,终究发生了冲突;
(2)选举制度,到底造成门阀新贵族;
(3)经济制度、兵役制度都出了毛病。
但我们不能因此一笔抹杀,说汉代无制度,或说一切制度只是专制与黑暗,这是我们必须再三申说的。此后的魏晋南北朝,始终没有像样的政府,因此也就没有像样的制度产生,直到唐代。但唐代已不是汉代的老样子,老制度,而是又换了崭新的一套。后来唐代的新制度又出了毛病,宋代又再换一套。此后明代,清代也都如此。只因我们此刻不看重历史,不研究历史,所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政治都是一样,都只是专制两字已可包括尽了,其实是不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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