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理论性很强。无论从那个角度分析它都是对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它有局限性。“朴、拙、正、妍、险、势”六字如果和五种书体加章法人为地捆绑在一起,就会变成教条式的”潜规则”,对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起到阻碍作用!这六个字适合每一种书体而不是分别适合五种书体和章法。比如:篆尚朴。其它四种书体同样也崇尚朴实!其它五字同理。这六个字几乎涵盖了书法艺术审美的全部!无论是那种书体的作品都应该包含这六个字或最大限度地包含这六个字,只有这样这幅作品才算名副其实的书法艺术品!人为地把六个字分别归类某一书体欠妥。不适合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附图说明:“朴、拙、正、妍、险、势”同在一幅作品中出现堪称艺术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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