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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又春《庄子·达生篇》解说

   

12·1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之所无奈何。养形必先之以物,物有余而形不养者有之矣;有生必先无离形,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则世奚足为哉!虽不足为而不可不为者,其为不免矣。

夫欲免为形者莫如弃世。弃世则无累,无累则正平,正平则与彼更生,更生则几矣。事奚足弃生奚足遗?弃世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形精不亏,是谓能移;精而又精,反以相天。

 

解说

《达生》篇共十二章,这是第一章,是全篇的纲领,所以是“论文体”,其余各章都是“寓言体”。

1、头一段不好懂,我得细加解说。

头两句中,“达”的宾语不是“生”,而是“情”,指事物的根本属性,也即“本性”或“本质”;作为“情”的“领属性定语”的“生”和“命”,可以说是同义词,因为其实都是指人,但也有区别:前者重在“人生”,后者重在“人命”;“务”字本来是努力从事的意思,这里显是引申为追求义,因为作宾语的两个“所字结构”是分别指“人所不需要的东西”和“人所追求不到的东西”。所以这两句总的意思是:真正了解(自己作为)人的本性的人,是不会去追求人根本不需要的、或者本来就不可能得到的东西的。这是这一章,从而也是本篇的“中心思想”。——该怎样分析“所无以为”和“所无奈何”这两个“说法”的结构?我真还拿不准,希望读者有以教我,我有把握的是:这里,“无以为”和“无奈何”都相当于一个及物动词,前面加个“所”字,直接指的是“无用之物”、“无可奈何之事”。

接下两个用“有之矣”结尾的复句,是说明人所不需要的和不能得到的东西是什么,但并非没有人在追求;所以这两句其实是指证有人“未达”人的“生命之情”。注意:这两句中的“形”字是指人的身体,亦即“肉体生命”;“物”字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生”字与头句说的“生”字不同义,乃是“性”的借字,即是指人之为人的本性:只有这样理解,才可以说“形不离(即尚未死)而生亡者有之”(“生亡”等于“身死”)。——“养形必先之以物”句中的“以”字,相当于“有”,“之”字无义;“有生必先无离形”句中的“有”字相当于“存”,“无”字相当于“不”;“离形”是指“死去”,“形不离”是“未死”义(“不”字相当于“未”),但含“高寿”的意思。

接下两句似乎显得突兀,为什么?我理解,这是因为上面两个“有之矣”句是分别针对开头两个“不务”句而发,故作者想用后句申明的是这个意思:有人追求高寿,但结果是人虽未死,人的本性在他那里却没有了;同时,他又认为“长寿不死”不是人可以追求得到的,即是“命之所无奈何”的,但这后一层意思尚未明确地表达出来,于是就追加这两句以明确之(后句等于说人对自己有多长寿命是“无可奈何”的,前句只是起引出后句的作用),但结果是“表意的目的”达到了,文采却受到了损失,即这两句未免给人突兀之感,文章读来不大贯气了。——在这里,“生”字的含义又有变化,显是特指生命了。

“悲夫”之后有五句话,但“悲夫”这个感叹只是针对这五句话的头一句而发,足见头句其实是指出“养形并不足以存生”,后几句则是进而据以讥讽世人根本不知道人生应该追求的是什么,从而与本章开头两句相呼应。——请注意:这五句中,第二句头上的“而”字是表示转折,中间的“果”字是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第三句“则世奚足为哉”中的“世”字是指人的一生,“足”字是值得义,“为”字相当于“做”;最后两句组成一个复句:前句是条件从句(后面的“者”字相当于“的话”),后句是主句,是说:那么他的那种作为(“其为”)就难免要受到惩处了(“免”字不带宾语多是特指“免祸”,故“不免”是“会受到惩处”的意思,这惩处自然包括“自己感到痛苦”这种形式)。

2、后一段也难懂,务请注意:

头句是针对上段末句而发,所以其中的“免”字仍然是“免祸”义;明乎此,就知此句是说:为了保养身体就勉强自己去做本不值得做的事情的人,如果又想不受惩处的话,最好的选择是抛开一切世俗之事(“莫如”即“不如”,“世”是指世俗事务)。——接下的四个“则”字句,是说明“莫如弃世”的理由,知道第四句中的“几”字是“几于道”的缩略表达,就能领悟到前三句说的“无累”、“正平”、“更生”的含义了。第三句中的“彼”字,是指“自己的正平之心”指向的对象,故而也就是指外界环境,以至整个自然界。

四个“则”字句只是说明了“弃世”的“长远效益”,尚未交代“现实好处”,所以接下又提出“事奚足弃而生奚足遗”的问题,并给出回答:“遗”是“弃”的同义词,等于说“不去想它”;“事”指“世俗之事”(也可能,这“事”字通“世”),故与之对言的“生”字是“声”的借字,指名声、声誉(只有这样理解,后面说出的“可弃可遗”的理由才可以成立)。——抛开了本来不必做的事,就能最好地“养形”,“形”就不会受到损害,就“全”了;根本不考虑“生(声誉)”的问题了,行事就不必顾及他人的评价,精力、精神就全都集中到满足自己本性的要求上来了,就“精备”了(“精复”即下文说的“精不亏”,据此可知此“复”字是借作“备”),据此自然又可推出以下几句。但请注意:“与天为一”是“归于自然”的意思;由于“天”在这里其实也就是前文说及的“彼”,在下句则表达为“天地”,所以“能移”是重复前文说的“更生”的意思。末句的“相”字是辅助义。

 

【辨析】

1、头段中的六个“生”字,注家们一律训作“生命”;“命”、“情”二字,则都认为是指“命运”、“实情”;“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句中的“果”字,更都以为是“果真”义;“则世奚足为哉”句中的“世”字,都以为是指“世间”或“世人”;末句中的“免”字,我没有发现有哪本书明确指出过是“免祸”的意思。——所以,《今注》给出的头两句的译文是:“通达生命实情的,不追求生命所不必要的东西;通达命运实况的,不追求命运所无可奈何的事故。”“悲夫”以后几句,《方注》的译文是:“世俗之人认为保养形体便是保存生命,然而保养形体确实不能保存生命,那么世人保养形体之事还有什么值得去做呢?虽然没有什么值得做,但摄取适当的生活资料来养活形体却是必要的,是不可避免的。”这同我的理解不一样,请读者判定谁的解读更为可取。

2、后段头句,《今注》和《方注》都这样句读:“夫欲免为形者,莫如弃世。”分别翻译为:“要想免于为形体劳累,便不如舍弃俗世。”“要想避免为形体操劳,就不如抛弃世间的俗事”。足见两书作者都未读懂这一句。我纳闷的是:“为形体操劳”就是“为了保住生命”,怎么能够完全“避免”呢?原文作者哪会教人“免为形”之法!——“事奚足弃而生奚足遗”以下四句,《今注》的译文是:“俗事为什么须舍弃,生命为什么须遗忘?舍弃俗事就形体不劳累,遗忘生命中事务就精神不亏损。”《方注》的,用词有别,意思相同。末尾四句,《方注》的译文是:“形体与精神不亏损,这叫做能与造物者一同变化;保养精神到极点,就可以反过来赞助天地的化育。”

 

【译文】

懂得人真谛的人,不会追求人本来就不需要的东西;懂得生命本质的人,不会追求人本来就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人要保当然首先要获得足够的物质用品物资充裕有余而并未把身体保养却并非没有人想保全自己作为人的本性,当然首先要活着但虽然长寿早已失去了人的本性也并非没有。生命的到来不能拒绝它要离去也是留不住的。真是可悲啊!世人竟以好了肉体生命也就保存了自己作为人的本性!(因而认为人只须养形,无须他务。)但是,如果保好了肉体生命其实并不足以保全人作为人的本性那么人生一世值得做的又是什么要是虽然不值得做却不做的话,做起来就一定会受到惩罚了

为了保养身体就勉强自己去做不值得做的事情的人,如果想不造成后患,亦即不受到惩罚的话最好的选择自然是不去做那本不值得做的世俗之事。因为放弃了一切世俗之就没有了拖累,没有了拖累就心正气平心正气平就能与外在世界偕同变化,能与外在世界偕同变化也就接近于道了。世俗之事为什么要放世俗所谓的声誉为什么要不予考虑因为舍弃了世俗之事体才劳累,不考虑声誉问题,精力和精神才能够集中。身全精备了,就会同天地融为一体。天地乃是万物的父母,因为二者一结合便产生一个新的物体,一离散则是新的物体的开始。人的形体精神损,就叫做能够随自然的变化而变化精神越来越充沛到时还会反过来促进外在世界的发展

12·2子列子问关尹曰:至人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请问何以至于此?

关尹曰:是纯气之守也,非知巧果敢之列。居,予语。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物与物何以相远夫奚足以至乎先?是色而已则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无所化夫得是而穷之者,物焉得而止焉!彼将处乎不淫之度,而藏乎无端之纪,游乎万物之所终始,一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郤,物奚自入焉!

夫醉者之坠车,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坠亦不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中,是故迕物而不慴。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圣人藏于天,故莫之能伤也。

 

解说

1、列子和关尹(也叫关令尹)是我国古代的两个名人,但这里只须视为寓言中人物。人名前加的“子”字,是前置同位语,相当于今天在后面加的“先生”。列子的问话就是字面义,只是要注意:三问的“着眼点”理当一致,从“不慄”当是说他不感到恐惧,可知“不窒”“不热”也是说他的感觉,不是陈述外人看到的事实;“行乎万物之上”其实是说他能在高空中行走。

2、关尹的答话我划分为两节,前节第一句话头上的“是”字,是指代“意之所属”,显是指至人“至于此”的原因;“纯”是“气之守”的状语(所以不可“纯气”连读),末了的“也”字是“判断语气词”;后句末的“之列”相当于“之类”。——为难的是“气”字不好翻译:这是专门术语,但意思又不明确。就译作“元气”吧。

3、关尹要列子坐下后主动“语”出的话,前几句太难理解了,还似乎不合事理。我细想之后,达到这些认识:总的说,他这是想说明,至人大大高出众人,亦即他竟然达到了上述“三不”,其原因不能从他的“形色”去寻找,而完全在于他是得道之人。因此,头句“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是指出至人与他人在形色方面其实并无区别,就是说,这一句中的“物”字乃是指人,而且主谓语颠倒了,本该说“凡物皆有貌象声色”的,为了强调“皆有”,才故意如此颠倒。接下两个设问句中的“物”字,更明显相当于“人”,“夫”是代词,指至人;“至乎先”意指“超越了所有人”。再下面两句是对前面两个设问作回答,使用的是“……而已,则……”的句型,所以意思是:就不是形色可以解释的因为只有道能够让人不显形迹又不变化这里请注意两点:一,前句作主语的“是”字,同于关尹第一句话说的“是”;“而”字相当于“就”;“已”是停止义,此指“起不了作用了”,也即“不能用来解释这个问题了”。二,后句头上的“则”字是表示范围的副词,相当于“只有”、“仅仅”,它后面的“物”字(充当主语)明显是“道”字之误,谓语中的“造”字和“止”字是用作同义词,即都是“达至”的意思,前者的宾语“不形”是说不露形迹(故不会“窒息”,能在空中行走),后者的宾语“无所化”相当于“没有变化”,也即保持自己完好无损(不会被灼伤)。——“物(道)”字后面的“之”字没有意义,是起提顿作用,要听者注意后面的话。这里,后面的话从语法上说是对主语“道”做陈述,其实是陈述得道之人,即是申明说:是“道”使得“得道之人”有了这种超常品性、本事。

4、接下的话好懂了:是感叹式地作介绍,所以用两个“夫”字领出两层意思。前一“夫”字领出的八句,头句主语是“者字结构”,其中的“是”字和“之”字都是指代上句说的“物(道)”,“穷”是借作“躬”,指谓“得道并且身体力行的人”;其谓语中的“物”字是他物、外物义,两个“焉”字不同义,前一个相当于“怎么”,后一个相当于“之”(它前面的“止”字与本节末句的“入”字理当同义,故也应是“进入”义,这“进入”则意味着在他身上捣乱,使得他不能充分展现他的本事)接下七句共以“彼”字作主语,是对他(得道之人)作正面的描述(之所以说“彼”,是因为他是谈论的对象)。这里请注意:首先说的“处于”句是总论,意思是他必然是一身“道气”,毫无半点邪念(其中的“将”字是副词,相当于“必定”;“不淫之度”的“度”同“宅”,“淫”是邪恶义);后两个“藏于”、“游于”句,是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作“分说”;再下面三个“其”字句是说他“藏”也好,“游”也好,都表现了他的“性、气、德”的纯一性、充沛性和一致性,并且正是这三者使得他能够“那样”;末句是指出:惟其如此,他才与“物之造”也即“道”息息相通。——“无端之纪”的“纪”通“际”,故“藏于句”字面上是说他总是居于“两边没有端点的交会之地”,其实是说他无处不在;“游于”句则是说他无所不至:“万物之所终始”自然意味着“任何地方”,“游于”和“终始”是“动态词”;“一”与“养”、“合”并提,可见是用作动词了,“使专注而不分散”的意思(“合其德”,我以为是说“德与行相合而不相违”);“物之所造”的“造”字前脱漏了一个“由”字,因为这明显是指“道”:按庄派的说法,万物都是“道”所生也即所造的。

5、“夫若是者”以后的三句,是又做一个概括,没有其他意思。——“其天守全”的“天”是指自然天性,“守全”自是说毫无亏损;“其神无郤”的“郤”通“隙”:所以此二句是上文说的三个“其”字句的另一种表达。末了的“物奚自入焉”句,同前文说的“物焉得而止焉”句,意思全同。

6、后一节,即“夫醉者之坠车”以后的几句,是比喻地说明“圣人藏于天,故莫之能伤”。但这个比喻我认为不够贴切,“本身”的内容和喻意都禁不起推敲,所以不值得重视,读懂字面义就足够了。——头句说的“疾”是指小病,此处显是说受小伤(这就讲不出道理来);第二句中的两个“人”字都是指“非醉酒而坠车者”,“犯害”是指受伤(此句又不合事理);“迕物而不慴”句说的“迕”,是遇到义,“慴”是恐惧义。末句说的“圣人”其实是指“至人”。

 

辨析

1、关尹说的头句话中的“纯气之守,《今注》和《方注》都做了注释,分别是:“保守纯和之气(成《疏》)”、“即守住元气”。足见两书作者都视“纯气”为名词性结构。——我不知道我国先秦哲学中有无“纯气”这个名目、术语,如果有,就是我解说错了。

2、关尹说的头一段话确实难懂,原文可能有错讹脱漏之处,所以尽管我的解读显得圆通,训诂、语法、逻辑三方面都说得过去,但我还是没有把握。这不仅是因为我的理解同注家们的说法相去太远了,更要紧的是,我虽能为我的“新说”提供理由,但对他们“作那种理解”的根据,却不都能做出有说服力的反驳。因此,我不罗列他们的不同说解了,只将《今注》和《方注》各一半的译文抄给读者。两书都在“则 ”字句前打句号,此句之前的部分,《方注》的译文是:“这是能够守住元气的缘故,并不是靠智巧、果敢之类所能做到的。坐下,我告诉你。凡是有形貌、迹象、声音、色彩的,都是物,物与物怎么会相差很远呢?物怎么能达到未始有物的至虚境界呢?这些都是拘于色相之物罢了。——之后的部分,《今注》的译文是:“而至人能达到不露形迹而不变灭的境界,能达到这境界而穷理尽性的,他物怎能阻挠得了他呢!至人要出于适当的位置,而藏心于循环变化的境地,神游于万物的根源,专一他的本性,涵养他的精气,融合他的德性,以通向自然。像这样的人,他的天性完备,他的精神凝聚,外物怎能侵入呢?”

3、讲完“醉者坠车”的比喻后,原文还有一段文字,共七十二字,《今注》根据文义认定与此段主旨无关,必是“别处错入”,故“宜删”,就放到括号中,不注释也不翻译。我同意该书的意见,就也仿照处理吧。那段文字如下:

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者不怨飘瓦,是以天下平均。故无攻战之乱,无杀戮之刑者,由此道也。
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开天者德生,开人者贼生。不厌其天,不忽于人,民几乎以其真!


【译文】

列子问关尹说:至人水中潜行不感到窒息火中走路不感到灼热,在高空中行走也不感到恐惧请问他怎么能做到这关尹回答说:纯粹是因为他守住了元气,并不是因为他有智巧、果敢之类的超常品性坐,我来告诉你:任何人都不过是相貌有形象、会说话有欲求存在物既如此,人为什么不一样呢至人为什么成了最有能耐的人呢?这就不是形色可以解释的因为只有“道”能够让人不显形迹又不变化惟其如此,得道而且身体力行的人,他物怎能对他有所减损呢!他就会身居“道气”充盈而绝无邪恶的地方从而无处不在,无所不至性专一不二,元气保全不失,德行相合无间以至于时刻与大道相伴相通。像这样的人就天得以完好保全,精神没有一点亏损了,外物还能哪里进犯他

醉酒的人坠落车下,虽然会受小但不会死去骨骼旁人一样只是受情况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他的神思没有亏损以致于坐在车子上没有感觉,坠下地来没有感觉,亦即死、生、惊、惧全都不能进入到他的意识,所以遭遇外物的伤害不会有惧怕之感醉酒而得以全神的人尚且如此何况得全于天的人呢?圣人藏身于天的,所以没有什么什么能够伤害他

12·3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偻者承蜩,犹掇之也。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吾处身也,若厥株拘;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孔子顾谓弟子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其痀偻丈人之谓乎!”

 

【解说】

这个寓言只有一些难解的词语:“蜩”是一种蝉,“承蜩”是指用一端抹了浆糊的竹竿去粘蝉翅从而把整个蝉子捉到手的“捕蝉活动”;“掇”是拾取义;“累丸而不坠”,从全文可以推想得到,是说的为“承蜩”而进行的培训活动:手握垂直方向的竹竿,在它的顶端堆累小丸子,以累得多而不坠下为技术高;前面的“五六月”是说这项训练经历的时间;“锱铢”是“锱铢必较”的“锱铢”,常用以表示“数量极小”;“十一”在这里是“十分之”的意思;“橛株枸”就是木桩;“唯蜩翼之知”中的“之”字,相当于今天还常说的“唯你是问”这种说法中的“是”字,即同样是用以标示宾语提前了;“不反不侧”是根据常用语“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而“杜撰”的说法,显是意指“十分专心,绝无他念”;“顾”是回头看的意思,这里说“顾谓”,是因为孔子听那老人说话时是面向老人的,他的学生必站在他后面;末尾说的“乃凝于神”句头上的“乃”字,是表示范围的副词,相当于“只”、“仅”。——至于此寓言的寓意,“它自己”已经在末尾处挑明了,因为孔子“顾谓”弟子的那句话应该读作:这位驼背老者教诲我们的是:只有专心致志,才能聚精会神,从而获得事业的成功。自然,本文作为“庄门著作”,其所谓的“凝于神”必是指“潜心修道”,“成功”乃指“得道”。但作宽泛的理解,也是可以的。

 

辨析

注家们对这个小寓言的注译,谈不上有误解,尽管译文大有差别,所以我只想指出:开头四句,《今注》翻译为:“孔子到楚国去,经过树林中,看见一个驼背的在黏蝉,好像拾取一样容易。”《方注》的译文却是:“孔子到楚国去,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时候,看见一个驼背的老人在持竿粘蝉,就好像用手拾取一样毫无遗漏。”这说明,理解、注释和翻译,这三者不是一回事,同一段文字,不同的人对其大意、主旨的理解可能一致,也应该一致,但对细节,特别是“言外之意”的体认,可能有相当大的区别。因为古汉语太精练了,又少用关联词语。——将这两个译文同我的翻译比对一下吧!


译文

孔子前往楚国的途中,有次从一座树林中走出时,看见一个驼背老人在用竿子粘蝉,就好像在地上拾取东西一样利索。孔子就说:“先生真是手巧啊!做这事也有门道吗?”得到的回答是:“我有的(,那就是在竹竿头上累丸子)。经过五、六个月的练习,累两个也不坠落,那么粘蝉失手的情况很少了;累三个都不坠落,失手的情况就会十次不超过一次;累五个还不坠落,那么粘蝉就会像在地上拾取东西一样容易了。我站着,犹如打在地上的木桩;举起手臂,就像枯树的枝干;天地虽然很大,万物虽然很多,但我粘蝉时心里想的只是蝉翅。这时候我专心致志,绝无他念,不因有万物的存在而动摇我对蝉翼的注意力,这样,我怎么会不能成功呢!”孔子听了,回过头来对学生们说:“专心致志,聚精会神,说的就是这位驼背老人吧!”

12·4颜渊问仲尼曰:吾尝济乎觞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吾问焉,曰:'操舟可学邪?曰:'可。善游者数能。若乃夫没人,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吾问焉而不吾告,敢问何谓也?

仲尼曰:善游者数能,忘水也若乃夫没人之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彼视渊若陵视舟之覆犹其车却也。覆却万方陈乎前而不得入其舍,恶往而不暇以瓦注者巧,以注者惮,以黄金注者。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

 

解说

1、前一段,头句中的“济”字是渡过义,“殇深”是作者特意杜撰的一条河的名字,后加“之渊”二字,我以为是提示“渡口处在危险河段”,即又深又有漩涡的地方(“渊”本指深潭,又指回水),为后面说那津人(撑船人)“操舟若神”做铺垫。——津人答颜回时说的几句话中颇多难字:“数能”的“数”字是借作“速”;“没人”是指会潜水的人;“若乃夫没人”是“若夫乃没人”的错位:“若”是假设连词,“夫”是人称代词,相当于“他”,指代上句说的“善游者”,“乃”相当于“是”,带强调意味;“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是说:那就即使以前没有看到过船也会撑(船)的:“而”和“便”都相当于“就”。此段末句中的“焉”字同“之”;“不吾告”是“不告吾”的倒装(否定句中,作宾语的代词要提到动词前);“何谓”相当于“为何”(此“谓”字通“为”),即是问“为什么”,不是问“什么意思”。

2、后一段,即仲尼的回答,初看似乎没有对准颜渊的问题,看懂了,又细想了之后,才知道“其实对得很准”:原来,他的意思全落在末一句,即归结为看重身外之物的人(“外重者”)一定“内拙”。这“内拙”,是说他们行事时总是牵挂着财物之类的身外之物,因此心思不能专注于当前,以致不能将他本有的聪明智慧充分发挥出来,往往坐失良机,使得事业归于失败。这无异于说:一个人办事,包括学习,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用心专注,心无旁骛。想到这里,就又会领悟到,颜渊说及的那位“津人”不愿告知颜渊操舟之术,其原因是他不知道颜渊是不是“外重者”,同时也认识到了,孔子不仅是针对颜渊之问作答,还同时借此机会教诲颜渊:“凡外重者内拙”。——现在清楚了,孔子开头说的是两个判断句(所以用“也”字收尾):前半句是主项,“忘水也”和“彼视渊若陵,视舟之覆犹其车卻也”是“谓项”(“陵”指高地,“卻”是退义),二者头上都省略了“因”字。下句中的“方”字是“仪态万方”这说法中的“方”,相当于“种”、“类”;“舍”是借指“内心”;故“恶往而不睱”是说:(既如此)他做什么事情会不从容自若呢?再下面三句中的“注”字是指赌注,又用作动词了,“作赌注”的意思;“巧”字可译作“聪敏”;“钩”即带钩,值钱,但不很贵;“惮”是害怕义;“殙”通“惛”。因为此三句是举三种人为例,说明人做事会由于“所顾惜的东西”不同而有不同心态,并因而影响到精力的集中度和发挥固有智慧的可能性,所以接下三句说:后二者的聪敏程度可能与前者一样(“一也”),但因有所顾惜(“矜”相当于“惜、惋惜”),以致心里想的多是“赌事”之外的事(“重”是名词,“重外”是个压缩说法,展开来说是:他考量盘算得多的,乃在赌事之外)。末句说的“外重者”自然就是上句说的“重外”者,但“重”在这里是动词,且“外重”是“重外”的倒装,“看重外物”的意思。

 

2、【辨析】

颜渊问话中的“数能”,《方注》注释为“数次,多次”,并将所在句翻译为:“会游泳的人经过多次练习就能学会驾船。”我认为,只要想到原文作者一定知道,不会游泳的人经过多次练习也能学会撑船的,就不会对此句做这种理解和翻译了。又,对“若乃夫没人”句,该书的理解同我大不一样,它的注释是:“若乃:至于。夫:那。没人:能潜入水底的人。”译文是:“至于那能潜入水底的人”。——颜渊末句问话,《今注》和《方注》都未作注,译文分别是:“请问这是怎么说的。”、“请问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可见两书作者都未看出或不认为此句中的“何谓”应读作“为何”。

2、对孔子答话中“其巧一也”领起的三句,《今注》和《方注》都错解了“一”的含义,前者竟然翻译成了这样子:“他的技巧还是一样,而有所顾惜,便重视外物。”后者翻译为:“赌者心思本身的巧拙其实始终是一致的,只是因为对带钩、黄金等较贵重的东西有所顾惜,所以才使得他把外物看得很重。”——这两个译文似乎还颠倒了因果关系。


【译文】

颜渊问孔子说:我曾经坐划子从觞深河的又深又有漩涡的那一段渡过去摆渡人船的本事实在神了,问他:'撑船可以学得会吗?人说:'可以。善于游泳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的,果还会潜水,那就即使以前没有见到船也会撑的于是进而问他怎样学会撑他却不再回答我。请问那是为什么

孔子回答说:善于游泳的人能够很快学会船,是因为他们简直忘记了会淹死人;说他们果还会潜水,那就即使以前没有见到船也会撑船,那是因为在他们眼里深渊像是陆地上的小丘,则像是倒因此,即使有万种翻船覆车的景象展现在他们他们都不会放在上了。既如此,他们撑船的时候怎么会不从容自若呢?不值钱的瓦器作赌注的人一定(心里安然故能够充分发挥他的聪敏才情,用价值不大的带钩作赌注的人则会(因为不愿输钱而)心存惧,用黄金作赌注的人就更会(担心大输而)心乱糊涂了后二者的聪敏程度可能与前者一样,但会因为有所顾惜,以致用心多在赌事之外,(于是难免必输的结局了)。是看重身外之物的人其内心愚钝

 田开之说:“鲁国有个叫单豹的人,住在岩穴中,喝着山泉水,不跟任何人争利,所以活到七十岁还保有婴儿一样的面容,但不幸遇上了饿虎,那饿虎把他咬死吃了。还有一个叫张毅的人,当地无论大户小家,没有不争相同他交往的,但他活到四十岁时便因患内热病去世了。单豹注重修养内在德性,结果是老虎吞食了他的身体;张毅获得了外在名利,结果是疾病从内部夺走了他的生命。这两个人,都不是能够针对自己的弱点做自我鞭策的人。”所以孔子说得对:'不要隐藏自己的弱点,不要张扬自己的优势,要总像没有包装的小木散材一样站立在众人中间:谁要是做到了这三点,名声必定最好最好。多有强盗出没的畏途上,十个行人有一个人被杀害了,父子兄弟就相互提醒警戒,一定要等到同行的人足够多了才上路外出,这也不失为一种聪明做法!所以人的死亡之途是自己选择的,那就是枕席上的姿意,和饮食上的失度;不懂得在这两方面加以警戒,实在是大过错。’”

12·6祝宗人玄端以临牢荚,说彘曰:“汝奚恶死?吾将三月㹖汝,十曰戒,三日齐,藉白茅,加汝肩尻乎彫俎之上,则汝为之乎?”为彘谋,曰不如食以糠糟而错之牢筴之中,自为谋,则苟生有轩冕之尊,死得于腞楯之上、聚偻之中,则为之。为彘谋则去之,自为谋则取之,所异彘者何也。

 

【解说】

这也是个寓言,但不是讲故事,而是先介绍一位祭祀官(“祝宗人”),说他穿着黑色祭祀礼服(“元端”),走到猪圈面前(“临”有走近义,前头的“以”字相当于“而”;“牢筴”即猪圈),对里面的他准备用作祭品的猪(“彘”)说了一篇“开导兼征求意见的话”;然后以旁观者的口气发议论,说他知道,他如果为猪着想的话(“为彘谋”),那就不是宰杀它,而是仍然将它放在猪圈里,即让它继续活着,尽管只是喂以糟糠之食;若为自己着想(“自为谋”),则只有有助于他获得生荣死哀的待遇的事(在生时得享“轩冕之尊”,死后能装在“腞楯之上,聚偻之中”),他才应该去做(亦即就不该不杀此猪)。最后,作者提问道:这两种不同选择,对于猪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文中的诸多难字可从译文获解,我就只交代这几点了:“为彘谋,曰……”这句式,字面义是:如果为猪着想,他会说……;所以我做如上的转述;此句中的“食”字相当于“喂”,“错”字通“措”,安置义。“自为谋”即“为自谋”,后面的意思用“则”字领出,是为了显示同“为彘谋”的“对比关系”(故可以认为“则”字后略去了“曰”字)。“则”字后面的话是个条件复句:直到“聚偻之中”为止,是条件分句,头上的“苟”字是副词,相当于“只”、“但”,还兼有“如果”的意思;“则为之”是主句(所以我在前面打个逗号):此“则”字相当于“就”、“才”,“之”字是指代“意之所属”,即前一分句所说的“事”。最后三句中的“去之”,是指取消上面向猪宣布的安排;“取之”是与“去之”对言,意思自明(故这“取”字是借作“趋”);末句“彘”字前脱漏了一个“于”字。注意:应该“于彘”连读,不可“异于”连读,因为此句乃是问:对于猪来说,这二者“所异何也”(“所异”明显是指上两句说的“去之”与“去之”二者之“异”。又,“于彘”二字可能本在“所异”之前,因故错位了)。

 

辨析

1、“则汝为之乎”句之前,虽多难字,但注家们的没有分歧,我也认同他们的解读;之后的两个条件句,《今注》和《方注》的理解就同我大不一样了。看《今注》的译文:“'……你愿意吗?’替猪打算,认为不如用糟糠来喂食,放在猪栏里;为自己打算,就希望生时有荣华高位的尊贵,死后能放在雕刻的柩车上面,采饰的棺椁之中。”这译文显得似通非通,意思含混不清。《方注》的稍有不同,“自为谋”句,它翻译为:“如果为自己着想,就只要活着享有乘车戴冕的尊位,死后能够在绘有花纹的柩车和棺椁里,死也愿意。”——两位译者都没有通过适当的方式交代出,这两句已不是叙事,而是转而对那祭祀官作“评论性介绍”了,更都误解了第二句用“则”字领出的意思,竟以为“苟”是“希望”义(《方注》有注曰:“苟:希望。”),以致对句尾的“则为之”三字,《今注》只好有意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方注》则莫明其妙地翻译为“死也愿意”。

2、最后三句,注家们多未看出“为之”“取之”之所指,因之又误解了收尾的“点题之句”。看《今注》的译文:“替猪打算就抛弃白茅雕俎,为自己打算就贪取轩冕柩车,所不同于猪的原因是什么呢?”《方注》只是末句的译文不一样:“这不同于猪的做法有什么道理呢?”(对前两句,它有注曰:“去:丢弃、抛弃。之,指白茅、雕俎”“之:指轩冕、柩车、棺椁”)。——很明显,两书作者同我一样,也认为末句的“彘”字前漏掉了一个“于”字,只是不愿做明确表态(“异”字没有做及物动词的用法)。所以我同他们的分歧仅在这一点:他们把整个“所异于彘者”当做句子的主语,我则认定此句的主语乃是“所异”,“于彘”是“对于彘来说”的意思,作“异”的状语。谁的理解可取?请读者判断,我只想说:作者最后这样提问,不作回答,显是启发读者自己回答,按我的理解,由于前有“为彘谋”和“自为谋”的对比,“于彘”就蕴涵了“于他自己”又如何的问题,故而这问题本身提示的回答是:是的,不管他做哪种选择,猪总是要被宰杀的,就是说,猪无论得到怎样优厚的待遇,最后都是“牺牲”;但是,对于他这名利之徒而言,不同样是无论做哪种选择,他都是在过“异化”的生活,都丧失了自己的自然本性吗?质言之,猪丧失的是肉体生命,他则丧失了作为人的精神生命,在都未“达生”这一点上,不是一样吗?看来,这回答就是作者赋予本寓言的喻义。

 

【译文】

祭祀官穿好礼服,就来到猪圈边,对里面的猪说:“你为什么要怕死呢?我准备还喂养你三个月,并且用十天为你上戒,用三天为你作斋,然后才铺上白茅,把你的前腿和臀部放到雕有花纹的祭器上(动刀宰杀你)。这是你希求的吧?”他知道:为猪着想的话,这样做确实不如只给它糠糟吃,但仍然把它关在猪圈里;为自己着想的话,则唯有那样的事,即有助于他在生时得享“轩冕之尊”,死后能获得装在“腞楯之上,聚偻之中”的荣耀的事,他才应该去做。因此,为猪着想,他应该取消上述安排;为他自己着想,他就必须实现上述安排。这二者对于猪来说,有什么不同呢?

12·7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辴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

 

【解说】

1、这个寓言,就取名为“桓公见鬼”吧。齐桓公是春秋五霸的霸主,成为霸主和保持霸主地位,是他的事业,也即他的追求与理想,本寓言的作者就据此编故事说:桓公有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了鬼,回来后就生了“诶诒”之病,有个士人对他说:主公您是自伤,鬼哪能伤您。谈话间,那人介绍了一种叫委蛇的鬼的状貌,还说谁见了那种鬼,他就会成为霸主;桓公听了,立刻开怀大笑,说:这正是我见到的鬼呀!于是整理衣冠,要那士人坐下,与之畅谈起来,不到一天,病就全好了。——所以这寓言的“要害”全在最后几句,寓义自明,不必我来解释了吧?

2、这段话中的难字,也请从译文索解,我只解释这几处:头句中的“田”字是指打猎,后来写作“畋”;“御”是驾车义;从后文可知,“见鬼”的主语乃是“桓公”。“抚管仲之手”的“抚”字,我以为当是“抚琴”的“抚”,拨弄的意思,因为这语境指明了,桓公“抚”的动机和用心,必是要管仲“快转头看鬼”;因此,“仲父何见”的准确翻译应该是:仲父你看,那是什么?注意:“仲父”是桓公对管仲的敬称,陈述管仲答话的“曰”字前加个“对”字,是标示那是回答“上级”的问话(管仲是齐桓公的宰相)。在这里,“诶诒”显是指因为受到惊吓而抑郁、多疑以至于说胡话的病症;“公则自伤”句中的“则”字相当于“乃”;“善怒”“善忘”的“善”相当于“易”、“好”(“爱好”的“好”)。“其为物也”是个“格式”,其中的“物”字是前头提到的某个具体的人或事或物的“上位概念”,此处是指鬼神、精怪,“为”字是起提顿作用,很接近于今天说的“他这种人”、“高血压这种病”中的“这种”二字,所以此句仅仅起主语作用,可译作“这种鬼”。又,此句中“则”字的用法值得注意:它前头明显应有“若闻之”三字(作条件分句),因为不言而喻,就省略了;“殆乎霸”等于说“几乎就是霸主”。末句中的“之”字是副词,相当于“已经”;“不终日”的“终”字是“整个”的意思,你解释为“一天未完”,句义差不多,但训诂有误。

 

【辨析】

这个寓言中的有些词语,因为太偏僻了,注家们的解释难得一致,但无关紧要,我就不予辨析了,只想指出这两点:“公抚管仲之手曰”句中的“抚”字究是何义?我以为,这里首先应该提问:桓公发出“抚”的动作的原因和用心是什么?根据语境选定了正确回答,自然会得到恰切的翻译。我据此怀疑:《今注》和《方注》分别将这“抚”字译作“捉住”、“握住”,可能是因为译者心中没有先做这样的自问自答。皇子告敖回答桓公说确有鬼存在的几句,我以为还带有论证的意味,所以中间三句中的“之”字,都是假设连词,相当于“如果”,后两句还加个“者”字予以配合,更证明这理解不误。因此,两个“下”字和“烦壌”应都是动词(此“壌”通“攘”或“嚷”)。但就我所见,注家们似乎都未注意到这一点,《方注》的译文竟然是:“室内堆积的粪壌,名叫雷霆的鬼居处在那里;室内东北隅墙下,名叫倍阿、鲑蠪的神在那里蹦跳着;室内西北隅墙下,名叫泆阳的神居处在那里。”《今注》的也差不多。


【译文】

齐桓公在草泽中打猎,管仲为他驾车。突然,桓公看到一个鬼,他就碰了碰管仲的手说:“仲父,你看那是什么?”管仲回答说:“我没有见到什么。”桓公打猎回来后,就得了诶诒病,好几天不出门。齐国有个叫皇子告敖的读书人对齐桓公说:“主公您这是自伤,鬼哪能伤害您主公啊!人体内郁结着的气,如果只是发散,总不循环反转,人就会感到精力不足;如果只是向上散发,总不往下流通,就会容易发怒;要是只向下散发而不向上流通,就会容易忘事;要是既不上又不下,一直郁结在内心,人就会生诶诒病了。”桓公就问:“像你说的这样,那还有鬼吗?”

告敖回答道:“鬼还是有的。深水中有名叫履的鬼,灶里面有名叫髻的鬼;室内如果吵吵嚷嚷,一定是有雷霆鬼在;东北角要是下陷,那是因为名叫倍阿鲑蠪的鬼在那里蹦跳;西北角要是下陷,则是因为名叫泆阳的鬼在那里居住。另外还有别的鬼,例如水里有罔象鬼,丘陵里有山峷鬼,大山里有山夔鬼,郊野里有彷徨鬼,草泽里有委蛇鬼。”桓公就问:“请问,委蛇鬼是什么样子?”皇子回答说:“委蛇鬼多是车轮那么大,车辕那么长,穿着紫色衣,戴着红色帽。这种鬼呀,就怕听到打雷似的开车的声音,一听见了就两手捧头捂耳站着不动了。但人要是见到了它这样子,多半会成为霸主。”桓公听到这里,禁不住开怀大笑,说:“这就是我所见到的鬼啊!”于是整理衣冠,叫皇子告敖坐下,与他畅谈起来,不到一天,病就不知不觉地全好了。

12·8纪渻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可斗已乎?”曰:“未也,方虚憍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响景。”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见者反走矣。”

 

解说

1、此寓言说的纪渻子和“王”自然都是“寓言中人物”,但历史上的周宣王确有一个姓纪名渻子的大臣,所以一般都将“王”译作“周宣王”。文字上要注意的是:在这里,“斗鸡”是个专有名词了;“养”字相当于“培训”;“鸡可斗已乎”(“已”通“矣”)是问:你为我培训的那只鸡能够去参加斗鸡赛了吗?所以纪渻子答话中的三个“未也”,具体含义都是“还不能”,后面的话则字面上是陈述“该鸡当前的状态”,其实是说明“未也”的原因。——从三个“未也”和最后说的“几矣”的顺序可知,纪渻子培训斗鸡,不是不断增强而是不断削弱它的斗志,直至它听到别的鸡的“叫阵声”了还“不为所动”,看来像一只“木鸡”了,他才认定此鸡一定“德全”了,训练得差不多了(“几矣”),相信它若是“叫阵”,别的鸡一定不敢应战,必定见了它就回头逃走的。据此可知,本寓言的主旨、喻义,就是宣讲老子关于“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观点(见《老子·二十二章》)当然,这也就是《天道》篇说的“无为也而尊,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的思想。

2、纪渻子描述鸡的“状态”的那些话,看一下译文就全懂了,我只解释这一个:“犹应响景”是个压缩句,“犹”是表示某种情况持续到当前未有根本改变,可译作“仍然”;“应”是响应、回应义,这里自是指“应战”,即“与之斗”;“响”指声音,这里是特指别的鸡的叫声,即叫阵声;此“景”字是借作“影”,特指别的鸡的“身影”。所以此句展开来说就是译文表达的意思。——纪渻子最后回答中的“虽”字是即使、纵使的意思,“无变”是指心中没有变化,此处当是“不为所动”的意思。

 

【辨析】

对这个寓言,大概不会有大的误解,我也就只能吹毛求疵地指出,《今注》将“犹疾视而盛气”句翻译为“还怒视而盛气”,明显误译了“疾视”:原文使用这个说法,无疑是说“该鸡”仍然常常目光四射,急速地搜索、寻找“斗”的对象,而不是说它还在“发脾气”,一直“怒视”着什么。——纪渻子最后一次的回答,《方注》的译文是:“差不多了。虽然别的鸡鸣叫欲斗,它却不为所动,看上去好像是个木鸡,它的自然德性完备了,别的鸡没有敢应战的,见到它就掉头逃跑了。”这译文的后几句,像是在介绍“该鸡”某次“参斗”的实况,这就与开头说“差不多了”相抵触了。

 

【译文】

纪渻子为周宣王驯养斗鸡。才过了十天,宣王就问他:“鸡可以参斗了吗?”纪渻子回答说:“不能,它正虚浮骄矜,并且还自恃意气哩。”又过了十天,宣王又问,纪渻子回答说:“还不能:它还是一听到别的鸡的叫阵声,甚或一看到别的鸡的身影,就做出应战的姿态来。”又过了十天,宣王又问,纪渻子回答说:“还是不能:因为它仍然是目光急速地扫视着,表现出气盛欲斗的样子。”又过了十天,宣王又问,这次纪渻子回答说:“该差不多了:现在是即使有别的鸡在向它叫阵,它也不为所动了,看上去简直像个木鸡,可见它的德性修养到家了。既如此,估计它若叫阵,别的鸡一定没有敢应战的,只会是见了它就掉头逃跑。”

12·9孔子观于吕梁,县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见一丈夫游之;以为有苦而欲死也,使弟子并流而拯之。数百步而出,被发行歌而游于塘下。孔子从而问焉,曰:“吾以子为鬼,察,子则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

曰:“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孔子曰:“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曰:“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解说】

1、前一部分是叙事,要懂得透必须知道:“观”是游览、观赏义;“县水”即“悬水”,就是瀑布(“县”通“悬”);八尺为一仞;“流沫”是指“浪花”。“鼋、鼍、鱼、鳖”四者并提,就知都是水中的动物,此处只是把它们作为“水性最好的物类”的代表。注意:这四字后面的“之”字是连词,相当于“尚且”,所以下句头上的“见”字带有“但竟然看到”的意味(“丈夫”是指成年男子)。下句中的“并流”即“傍游”(“并”通“傍”,“流”通“游”),故“使弟子并流而拯之”是说:要学生们挨近他游以便救他。“数百步而出”以下两句的主语更换为那“丈夫”了,故是说:他一个猛子扎了好几百步远才出水,然后披着头发,唱着歌,游到了堤岸边(前一“而”字相当于“才”;“被”是借作“披”;“行歌”的“行”相当于“且”;“塘下”的“塘”是指堤防)。——最后讲孔子的几句,大意好懂,细作说明就难了。我以为:其中的“从而”是表示原因,即是“觉得机会到了,于是就……”的意思,因为孔子无疑是因为对那“丈夫”的表现感到惊奇并且想了解一下,才“从而问焉”的(此“焉”字相当于“之”),而单个“从”字确实有时相当于“因”(“从”有“由”义,“所从”“所由”就都可以指原因);“吾以子为鬼”句中的“以”字是动词,相当于“以为”,“为”字则相当于“是”。接下的“察”字,是与上句的“以”字相并列的,细看、考察的意思,“子则人也”是交代“察”后得到的认识结论,加个“则”字,是表示对比:“察出”的结论同先前“以为”的不一样。末句说的“蹈水”自是指“游水”,但“蹈”字并无“游”义:“蹈水”是孔子临时创造的说法,以突显那人游水像是踏水而行的高超本领;所以才问“有道乎”:这“道”自是方法的意思,但当然最好翻译为“秘诀”。

2、后一部分是交代喻义了,文字上只有三处需作说明:“与齐出入”是同“与汩偕出”对言:“齐”是指水流形成的漩涡(“齐”通“脐”,漩涡像肚脐眼,故名);“汩”读“胡”,是指水往上冒形成的涌流。“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是说游水动作总是顺着水流运动的规律,决不敢“走样”:我理解,“而不为私”乃是从反面对“从水之道”作强调,即申明那是唯一的原则;所以这个“从”字是顺从义,“为私”的“私”是“不正”亦即偏离那正道的意思(类似于“走私”的“私”:此“私”是指“不合法”)。“此吾所以蹈之也”是对上面三句作归结,字面意思是:这就是我能够蹈水的原因;自然蕴含这意思:如果说我蹈水有道的话,那么,这就是我的“蹈水之道”(“所以蹈之”是名词性结构,后面似乎有“的原因”三字)。——那“丈夫”最后回答的三句话中,“陵”本指大土山,也可泛指“高地”;“长”是“生长”的“长”;三个“而”字相当于“就”。又,他只解释了“故、性、命”三个概念,不解释“始、长、成”三字,是因为这三字无疑是诞生、长大、成熟的意思,不必做解释;从这三个字的含义看,“故”当是“故乡”的“故”,借指本然之性;“性”是“习性”的“性”;“命”是“天命”义,借指自然本性。因此,“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也就是顺乎自然,不刻意搞人为。这也就是本寓言的“思想”所在。

 

【辨析】

1、注家们对前一部分的理解,有多处与我不一样:我提请注意的“之”字,似乎都不认为相当于“尚且”,所以都在原文的“见”字前打句号。“并流”,《今注》译作“顺流”,《方注》作注曰:“并流:靠近岸边,顺流游去。”“行歌”,《今注》译作“吟歌”,《方注》注曰:“行歌:边走边唱。”“孔子从而问”句,《今注》和《方注》都翻译为:“孔子跟过去问(他)说”。孔子“曰”出的前两句,《今注》和《方注》给出的原文都作“察子则人也”,还都认为“察”的宾语是“子”,故而《方注》翻译为:“仔细看你才知是人”。——我觉得我的理解更为可取。

2、后一部分中的“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句,《今注》注释、翻译为:“顺着水势而不由自己”;《方注》未作注释,只是翻译为:“顺着水出入而不凭主观的冲动而遊”。——这个“私”字会是“自己”的意思吗?请读者思之。


【译文】

孔子在吕梁游览,看到有一处瀑布高达二三十丈,激起的浪花飞溅到四十里之外;他正想着恐怕鼋鼍鱼鳖都不能在这里游玩时,却见一个壮年男子正在水里游着。孔子以为他必是遭遇了苦难而想寻死,就要学生们靠近他游以便救他。只见那男子一个猛子扎下去,好几百步远才出水,然后披着头发,唱着歌游到了堤岸下面。孔子于是得以向他打听,说:“我先以为你是鬼,后来细察,才发现你原来是人。请问,像你这样游水像蹈水,有秘诀吗?”

那人回答道:“没有,我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不过是'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我跟着水里的漩涡一起沉到水底,又随着向上的涌流一道浮出水面,动作总是顺着水流的规律而决不敢走样罢了。这就是我游水像蹈水一样的原因。”孔子说:“你说的'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是什么意思?”那人说:“我出生在高地就安于高地的环境,这就是'始乎故’;我在水边长大就习惯了水边的生活,这就是'长乎性’;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是这样只是就这样活着,这就是'成于命’。”

12·10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齐以静心。齐三曰,而不敢怀庆赏爵禄;齐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齐七日,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滑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由是与!”

 

 

【解说】

1、头句是说:一个名叫庆的木工善于将木料刻削成鐻,鐻做成了后,看到的人无不惊讶,说是真像鬼斧神工的作品。——“梓”在这里是指木工;“鐻”是悬挂钟鼓的架子,上面一般都刻有鸟兽花草等图案;“见者惊犹鬼神”是我转述的意思,我相信不会有错,如何分析句子的结构呢?只好用古汉语“太精练了,常把可以省略的字全都省略”来解释,就是说,这是个压缩表达,展开来说,当是这样子:见者惊,皆曰,“此犹鬼神之作也!”

2、鲁侯问话中的“焉”字相当于“之”;“以”字是能够义,因为有这个“以”字,“何术”前理当有的“以”字(凭借、仗恃的意思)就省去了;“术”字何义?自然可以训作“技术”“方法”,但我以为,乃是指“道”,理由是:一,“术”字本可指思想、学说,故而当然可以训作“道”(《史记·外戚世家》:“读皇帝老子,尊其术。”其中“术”字无疑可改作“道”);二,从梓庆回答说“臣,工人,何术之有”看,此“术”字理当是指“道”,因为工人自当有“技术”,他说“何术之有”,说明他认定鲁侯说的“术”不是指“技术”,而是指“道”。

3、梓庆介绍他“有一焉”的那番话,是本寓言的“思想”所在。从文章看,这个“一”相当于今天说的“一点心得”。后面的具体介绍,可归结为:他上山找木料之前必定“斋戒七日”,即通过“心斋”达到守气静心凝神;选好木料了,还一定要“胸有成鐻”了才着手制作;因此,他的作品乃是“以天合天”的结果,这也就是它“之所以疑神”的原因。据此可知,这个寓言可说同前面那个“佝偻者承蜩”的寓言“异曲同工”,也无非是教诲说:只要得道,也即“忘我”了,“与天为一”了,行事就会出神入化,像神人一样了。——注意:“未尝敢以耗气也”句中的“以”字,我以为是衍字;“必齐以静心”句中的“齐”通“斋”,用作动词,后面的介词“以”是介出目的。“輒然”,我以为相当于“全然”:以“全然忘”释此处的“輒然忘”最合事理,并且“輒”字有“总是”的义项,而“总是”也就是“全然”;又,此句中的“枝”是借作“肢”。“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滑消”句中的“公朝”,是指“公室和朝廷”,故“无公朝”是喻指“心中完全没有了任何担心和牵挂”;“巧”是指“灵巧”、“巧思”;“滑”是干扰、混乱的意思。“观天性,形躯至矣”两句不好懂,我以为,上句无疑是说察看山中树木的“天性”,也即分辨各种树木的天然质地,下句后面省去了或脱漏了“则伐之”三字,因为此句理当是说:找到了形躯最好的,就砍伐了带回来,而且这“形躯”当是指的“质地”。然后成见”的“成见”二字错位,因为此句明显是说:这时就开始琢磨如何加工制作,要好像看到了一个“现成的鐻”并以之为标准(即要“胸有成鐻”);就因为此句是这意思,所以接下可说:完成这个“构思步骤”以后才能着手加工制作(“加手”),否则的话(“不然”),就不要开始动手(“则已”)。(6)末句“则以天合天”头上的“则”字等于“然,则……”,前后二“天”字是分别指“他自己”的和“那木料”的“天性”,也即自然本性;“合”是“切合”、“配合”的意思,故此句其实更是说:果如此,那就“与天为一”了。

 

【辨析】

1、“輒然”,《今注》有注曰:“輒然:一说忽然(宣颖说)。一说不动的样子(司马彪说)。”《方注》则直接注释为“不动的样子。”——两书都并未在“輒然”后打逗号,显是承认“輒然忘”是偏正结构,即“輒然”是用作“忘”的状语。但能够说“不动地忘”吗?两书作者的这个“疏忽”是否说明,我标新立异,将“輒然”训作“全然”是恰当的?

2、“形躯至矣”句中的“形躯”,《今注》以为是“形态”义,所以此句开头的四句,它的的译文是:“看到形态极合的,一个形成的鐻钟宛然呈现在眼前,然后加以施工;不是这样就不做。”——《方注》明确作注曰:“形躯:指树木的形体。”它那四句的译文是:“寻到树木的天然形躯与鐻的形状相合的,随之好像有完整的鐻呈现在眼前,然后着手取木;否则就不取了。”该书作者似乎认为“成见鐻”是在“入山林”之前,“则已”是说“就不入山林了”,不是说就不开始动手制作(“加手”)。

3、对于梓庆制鐻技艺的高超,《感悟》说:“梓庆成功的关键不在于有'术’,而在于有'一’。这里的'一’就是'道’。'有一’就是'有道’。”——我以为,认定梓庆后来说出的“一”的内容,其实就是庄派宣扬的“道”的内容,这是对的,但说他开头讲的“有一焉”的“一”就是指“道”,可以直接将这个“一”字译作“道”,就不对了:这同他先说的“臣工人,何术之有”相矛盾,也不合“一”字的用法。我敢说:即使在庄派的话语体系中,也并没有把“一”用作“道”的别名。这,说来话长,我就不论证了,只说一句:梓庆说他“有一焉”,用了个“一”字,乃是“卖关子”,将这句话译作“还是有一点心得的”,应该说是“很到位的翻译”。


【译文】

一位名叫庆的木工会削刻木头做鐻,他的鐻做成以后,看见的人无不惊叹,都说好像是鬼斧神工。鲁侯见了,便问他说:“你是凭着什么道做成的?”那木工回答道:“我是个做工的人,会有什么'道’!不过虽说如此,我还是有一点点心得的,那就是只要我准备做鐻了,我就决不敢随便耗费精神,一定要先行斋戒,让心神安定下来。斋戒了三天,我就不存因为成功而得到祝贺、赏赐、封爵和俸禄的念头了;斋戒了五天,就不考虑鐻做成后受到的会是诽谤还是赞誉,以及得到的评价会是巧还是拙的问题了;斋戒了七天,我就心神安定得简直忘掉了自己的四肢和形体。这时候,我的眼里已经没有了公室和朝廷,我心中的灵巧就十分地专一,外界的任何干扰全都消失了。于是我就进入山林,观察各种树木的材质,选择质地最好的砍伐了带回来。此后我就在心中琢磨着制作好了的鐻的形态,一定要完全想好了以后才动手加工制作,没有想好的话,决不轻易动手。因此我要说,我制作器物,乃是把我作为木工的纯真本性同木料的自然天性相配合了的结果,人们之所以看到我做的器物就疑为鬼斧神工,其原因大概就在于此吧。”

12·11东野稷以御见庄公,进退中绳,左右旋中规。庄公以为文弗过也,使之鉤百而反。颜阖遇之,入见曰:“稷之马将败。”公密而不应。少焉,果败而反。公曰:“子何以知之?”曰:“其马力竭矣,而犹求焉,故曰败。”

 

【解说】

这个小寓言不过是教诲量的不断增加,一旦超过了“度”就会造成“质变”的道理,同作为全篇主调的“自然无为”的思想,虽然也有联系,但“隔了一层”。这段文章多有省略,要把“未予明言”的意思都弄清楚,既是可能的,又是不容易的,所以对于“古文阅读”来说,很有“示范价值”。

1、头几句需要解释的是:“东野稷”是人名(“东野”是姓),从后文可知,“以御见庄公”是说:他因为驾车驾得好(“御”是指驾车),出了名,故得以“见”鲁庄公,但这是“从东野稷出发”而作的陈述,实际上则是说庄公想看到他御马的技能而召他来表演。接下两句是讲他驾车的技能之高:让马车前进或后退,必定是走在同一条直线上,那条线像绳子拉的一样直;要马车左右转弯(“旋”),转出的圆弧像是用圆规划出来的一样(“中”读众,符合义)。但须注意:从再下面两句可知,这乃是陈述庄公的“观感”,因为庄公必是亲眼看了后才会感到即使是古代有名的车把式“文”也不会超过他,才会要他再左右转上一百次以后才回去。“文弗过也”的“文”,按说应是一个著名车把式的名字,而古代周穆王的、名叫“造父”的赶车人就极负盛名,所以有人认为此“文”字是“造父”之误。“使人百鉤而反”句中的“人”字,我以为是指东野稷,即这“人”字是“之”字之误(或者,“人”字在当时有特指“该人”的用法);“鉤百”是“转弯百次”的意思:“鉤”是圈状,故作动词可喻指打圈;“而反”是说“才回去”(“反”通“返”)。

2、 后面的话,有五处需要解释:“颜阖遇之”是说颜阖(人名)碰巧看到了这情况:此“遇”字是遭遇义;“入见曰”的“入”,当是说进入庄公的车里:庄公一定是坐在马车里观看表演的,因为东野稷的车“进退”的距离可能比较大。“将败”的准确含义应是“会吃不消的”:“败”字在这里不是与“胜”对言,而是与“成”(表演成功)对言,故是指“旋转不到一百次”。“公密而不应”是说庄公默不作答:“密”是沉默义,“应”是回应义。“少焉”相当于“过了不一会儿”:“少”可以指时间短;“果敢而反”是说:东野稷果然不敢继续表演,还未“钩百”就返回了:单个“敢”字有“不敢”的意思(《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杜预注:“敢,未敢”也。就是今天,用特定语气说“他敢”时,也是断言“他不敢”。)此句显是呼应前头说的“鉤百而反”和“稷之马将败”。子何以知之句的“之”字,是指代前句“果敢而反”;“而犹求也”是说:但东野稷却仍然迫使它做“左右旋”的动作:“犹”相当于“仍然”,“求”是责求义。

 

【辨析】

1、“庄公以为文弗过也”句中的“文”字究是何义?我上面的解释明显说得过去,《方注》也正是那样理解的,但《今注》的注释是:“以为文弗过也:以为画图都比不上”,还征引了两位古代注家的说法作为旁证。——平心而论,我更倾向于这理解,因为《方注》也只是说:“造父,为周穆王驾八骏,最称善御。”但“善御”可有多方面的表现,而且不必“进退中绳,左右旋中规”,而这两点则正是东野稷驾车的特点。说明一句:辩明这“文”字的含义对于读懂本文可说“毫无关系”,我说这些话,不过是因为这里涉及到了“阅读古代文献的方法论原则”,而这是很有意义的。

2、“使人鉤百而反”句,《今注》的译文是:“要他打一百个转再回来”,将“而反”译作“再回来”明显没有道理:前文没有说“去”,怎么会有“回来”?《方注》翻译为:“让他驾车再打上一百个圈”,更显得没有根据:前文中没有蕴含“已经打过一百圈”的意思,何谈“再”?“而反”也不会是“再”义。做出这种误译,是因为译者没有体认到前文中“未予明言的细微含义”,因而解释不了后文中同那意思相呼应的“说法”、“用词”,于是就只好“瞎猜”了。——因此,后文的“果敢而反”,两书的译文分别是:“果然疲困而返”、“果然败退而返回”,竟然将“敢”字解释为“疲困”、“败退”了。此时,译者一定是觉得很无奈的,只因不能不提供译文才“自觉地”给出这种自己很不满意的翻译吧?

3、颜阖两次说的“败”字,《今注》分别翻译为“疲困”和“失足”,《方注》则都翻译为“败退”。——我相信,译者自己必不满意的,之所以这样翻译,直接原因是想不出更好的“译法”,深层原因则是对前文懂得不透,以致想不到“败”也可以是与“成(功)”对言的,而且这时虽然也常说“失败”,但不会是“失足”、“败退”的意思,而是指未达到“成功要求的指标”。


【译文】

东野稷因为善于驾车出了名,以致鲁庄公都召请他去表演驾车的技术。庄公发现,他驾车进退必定在同一条线上,像绳子拉的一样直;左右转弯形成的圆弧,则像圆规画的一样圆。庄公认为,就是古代的造父也未必超过了他,于是要他转上一百圈才回去。颜阖赶巧遇上了这件事,他进到庄公的车里面去对庄公说:“东野稷的马一定会吃不消的。”庄公听了,默不作声。过不多久,东野稷果然不待转到一百圈就返回去了。庄公就问颜阖:“你怎么知道会是这样?”颜阖回答说:“他那马的力气已经用尽了,可东野还是要它奔走和转个不停,所以我说它一定会吃不消的。”

12·12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屦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

 

【解说】

开头说的“工倕”,是人名,《胠箧》篇中已出现过,在那里,作者是将他同曾参、史鱼等六人并列,批评为“外立其德而以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无所用也”的,这里却成了示人如何得道的得道者。足见这是寓言中人物,本篇作者只是拿他画圆的技术高超来说事而已。——全文虽短,但有三层意思:

1、前三句是第一层。头句是说,工倕用手指画(出的弧线),却比用圆规角尺画(出来的)还要标准一些:这里,“而”字相当于“却”,还带有“竟然”的意蕴;“盖”是动词,超过、优于的意思(由“遮盖”义引申而来);“规矩”本是名词,由于是同“旋”(画弧线)相比较,所以动词化为“用规矩画”的意思了。第二句是指出工倕技艺如此高超的原因,乃在于他“旋”的时候,他的手指(“指”)与其所画的东西(“物”)简直化而为一了(“化”),以致于他根本不必动心思。注意:在这里,①“物”是“言之有物”这说法中的“物”,指人采取某种行为所要展现的内容、对象;②“化”是变化义,由于一个东西在“变”时,就不好说它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了,换言之,它与别的东西的界限正在消失,故而可以用“指与物化”这个说法来申明“手指”与“它要予展现的对象”之间的区别消失了,亦即二者“化而为一”了(这不过是赞誉他达到了“从心所欲”、“心想事成”的境界,不可作“机械的理解”);③“以”字是动词,使用、凭借义,“稽”是计算、查核义,故“不以心稽”是“不必动心思”的意思,是从否定方面说明“旋而盖规矩”的原因。——现在看出来了,第三句是对前两句描述的工倕达到的“境界”作评论,也是从主体的“德性修养”方面交代他能够 “旋而盖规矩”的“内在根据”:“灵台”也叫“灵俯”,指人的“内心”、“心灵”;“一”是纯一义;“桎”是借作“窒”,故此句是说:他这时内心只存在“一样东西”(在庄派,那就是“道”),用否定的说法,那就是他心中没有任何杂念(“窒”作名词就是指“障碍物”),总之,他划线时一点不分心,忘却了其他一切。

2、读懂得了开头三句,就知接下四个都用“之适也”三字收尾的条件复句(假言命题),是承接上文“不以心稷”和“一而不桎”两个说法都蕴含的“忘却其他一切”的意思而发:前三个是具体地说明,“忘”乃意味着“适”,而人的“适”就是去除了心灵的牵挂(亦即束缚、拖累),得到了精神的解放,获得自由了。——分析得细一点,该说三个“忘”字句乃重在第三个,说前两个是为了过渡到第三个。因为对鞋子(“屨”)和腰带(“带”)来说,脚(“足”)和腰是它们的“服务对象”(“要”是借作“腰”),也就是它们的“负担、束缚、拖累”,“忘”了也即没有了后者,自然意味着它们获得了解放、自由、舒适,这是简明的事实;先说出这两个简明的事实,是要用它们类比出:“忘是非”对于以分清是非、处理是非纠纷“为务”的人心和人来说,同样意味着获得了解放、自由和舒适。可见这实际上是在作类比推理,前两句是前提,第三句是结论,“适”字在这里都是“不受他物约束而自适”的意思。又,“适”字前面的“之”字,自可看作是无义的“衬字”,但解释为表示“承接上文,得出结果”的副词,亦即相当于“则”,似乎更好一些。

3、四个用“之适也”收尾的复句,前三个的条件分句都是说“忘了什么”也即摆脱了什么,唯独第四句不是说“忘”了什么,这是为什么?我以为,这说明第四句最为重要,即作者是要最后又从正面,亦即从坚守什么的角度,来归结一下达到“适”的条件。据此可知:“不内变,不外从”是“内不变,外不从”的改装,是“坚守自己的道,不因外界情况的变化而有任何改变”的意思(“从”是“屈从”义)。——人做到了这样,即这成了人的固有品质、德性时,还会对什么事感到难以处置呢?换言之,他还会有什么“不适”之感呢?再换言之,用肯定的说法来表达,就是本文说的有“事会之适”了。于是又知道了:这“事会”乃是“会事”的倒装,“遇事”的意思(“会”字有遇义),“事会之适也”是说:就会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得心应手,心想事成,十分自由了。

4、第三层意思就是末一句:这是个判断句,作为判断对象、句子主语的“者字结构”,当是指“事”,或者说人的心态,但理解为指人,也可以,认为“者”字是表示假设关系,也一点不错,而且我更倾向于这理解。注意:“始乎适”,是与“未尝不适”对言的,所以必是“从一开始就适”的意思;考虑到“始”字有时相当于“只、仅”,就也可以译作“只有适”。所以这一句直接是说:谁要是从来就只有自适之感绝无感到不适的时刻,那就是根本不存在自适不自适问题的自适之人了。——谁会“始乎适而未尝不适”?当然是从来就按其自然本性活动并且从未失去其自然本性的人,因此,这末一句的真意是:对于不失其自然本性的人来说,他总是自适的,也即总是自满自足的,因为对他来说,不存在自不自适的问题。所以此句其实是呼吁人们“按自然本性生活”。因此,这一句被安排为本文的结束语。

 

【辨析】

1、头句中的“盖”字,《今注》指出前人有训“超过”的,也有训“合”的,《方注》从后说,作注曰:“盖:合。”将第一句翻译为:“工倕用手指旋转画圆圈等而能与用规和矩所画的相符合”。我以为,这必是因为译者觉得,训“盖”为“超过”似乎不合事理(哪有比用圆规画出的圆更圆的),却忽视了这是在“写寓言”,“做夸张”。——《今注》从前说,只是译文不通顺:“工倕用手旋转而技艺超过用规矩画出来的。”

2、就我所见,没有人认为第二句是申述头句所说情况的根据、原因,即都以为前两句是同时陈述两个相关事实。《方注》的第二句译文似乎就是按这理解做出的:“他的手指所画之图妙若自然景物,但全不依赖于心思的指使”。——从这译文看,译者对“指与物化”和“不以心稷”的解读,同我的体认简直“不沾边”。我真设想不出他何以如此理解。又,《今注》有注曰:“指与物化:手指与物象化而为一。”对“稽”字,《今注》和《方注》分别训作“计量”和“查考”。

3、本寓言中的“事会”一词,《今注》作的注释是:“事会:指和外界事象的接应。”还征引了林明云的说法:“会,处境也。”所以最后的“之适也”句,它翻译为:“内心不移,外不从物,是处境的安适。”我觉得,这译文并不比原文好懂一些。——《方注》也有注曰:“事会:所遇之事,所值之事。”给出的该句译文是:“内心统一而不变,对外应物而不知所从,所遇之事、所遇之会就都能安适。”这就比原文更难懂了。

4、末一句,《今注》作注曰:“始乎适:'始’,本。本性常适(成《疏》)。”翻译为:“本性常适而无往不安适,便是忘了安适的安适。”《方注》的注释和翻译几乎全同。——我不敢说两书的注译错了,但敢说:这不大好懂,用这个意思收尾,文章显得“意犹未尽”,气势不足。

 

【译文】

工倕用手指画出的弧线,简直比用圆规角尺画出来的还更加合标准:这是因为他画的时候,他的手指与其所画的东西二者化而为一了,以致于他根本不必动心思,就是说,他那时用心专一,毫无杂念,忘却了其他一切。忘掉了脚,鞋子就会感到自适了;忘掉了腰,腰带就会感到自适了;忘掉了是非,心灵就会感到自适了;总之,坚守自己的道,不因外界情况的变化而有任何改变,就会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感到无拘无束,悠游自适。谁要是从来就只有自适之感,绝无感到不适的时候,他就是根本不存在自适不自适问题的自适之人了。

12·13[有孙休者,踵门而诧子扁庆子曰:“休居乡不见谓不脩,临难不见谓不勇;然而田原不遇岁,事君不遇世,宾于乡里,逐于州部,则胡罪乎天哉?休恶遇此命也?”扁子曰:“子独不闻夫至人之自行邪?忘其肝胆,遗其耳目,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事之业,是谓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今汝饰知以惊愚,脩身以明污,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汝得全而形躯,具而九窍,无中道夭于聋盲跛蹇而比于人数,亦幸矣,又何暇乎天之怨哉!子往矣!”

孙子出。扁子入,坐有间,仰天而叹。弟子问曰:“先生何为叹乎?”扁子曰:“向者休来,吾告之以至人之德,吾恐其惊而遂至于惑也。”弟子曰:“不然。孙子之所言是邪?先王之所言非邪?非固不能惑是。孙子所言非邪?先生所言是邪?彼固惑而来矣,又奚罪焉!”

扁子曰:“不然。昔者有鸟止于鲁郊,鲁君说之,为具太牢以飨之,奏九韶以乐之,鸟乃始忧悲眩视,不敢饮食。此之谓以己养养鸟也。若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以委蛇,则平陆而已矣。今休,款启寡闻之民也,吾告以至人之德,譬之若载鼷以车马,乐鴳以钟鼓也。彼又恶能无惊乎哉!”]

 

【说明】

这段文字,《今注》以为“不类《达生》篇文,宜删去”,说的理由之一是:“孙休和扁子的对话,后半段'昔者有鸟止于鲁郊’一节,已见于《至乐》篇,而前半段文也语多袭自他篇”,接下列出的“袭”的证据,共有三处,达九句之多。我以为,仅凭这一条,就确实“可删”了,尽管《方注》的说法是:《达生》篇“最后一段,借扁庆子寄慨,感叹养生妙论不如世人之耳,以关锁全文。”因此,我按《今注》的做法,把这段话放到方括号中。——为了让读者更方便地得知这段话“究竟说了些什么”,我还是提供我的译文。


译文

有个名叫孙休的人,走到他的老师扁庆子的门前,很惊讶地问道:“我孙休安居乡里,不曾听说有人说我品行不端,我面临过危难,没有听说有人说我不勇敢;但我却种地未曾碰到一个好年成,为国出力没有遇上一个好君主,还受乡里人排斥,被地方官放逐。我孙休到底对上天犯了什么罪呢?我的命怎么会如此不好呢?”扁子回答他说:“你难道没有听说过至人对自己的要求吗?他们可是忘却了自己的肝胆,遗弃了自己的耳目,茫茫然徜徉于世俗尘垢之外,逍遥自在地生活在不求建树的环境中啊。那叫做有所作为而不自恃有功,帮助了众生而不以他们的主宰者自居。现在你却是把自己装扮成很有才干的样子来惊吓芸芸众生,通过提高你的文明层次的方式来突显别人的愚昧无知,似乎唯独你才是举着日月行事的深明大义之人。你能保全你的形体,存有你的九窍,没有在人生中途遭到耳聋、眼瞎、脚跛、腿瘸之类的灾殃,得以居于常人的行列,已经是万幸了,怎么还有闲功夫来抱怨上天呢!你还是走吧!”

孙休走后,扁子就回到屋里。他坐了不一会儿,就仰天长叹起来。有学生过来问道:“先生为什么长叹?”扁子说:“刚才孙休来过,我用至人的德性开导他,我真担心他会受到震惊,因此更加迷惑了 。”那学生说:“不会的。孙休说的正确吗?先生说的错了吗?如果是这样,那么错误本来就不可能迷惑正确的(先生也就不必担心了)。孙休说的不对吗?先生说的正确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既然他本来就是因有迷惑而来请教,先生你又有什么过错呢!”

扁子说:“不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只鸟飞到鲁国都城郊外来了,鲁国国君很喜欢它,就用'太牢’席宴请它,还演奏'九韶’乐曲来让它快乐,但那鸟儿却心悲眼花,既不敢吃,也不敢喝。这叫做按养人的方式来养鸟。若是按养鸟的方式养鸟,就该让它栖息于深山老林之中,飞翔于江河湖泽之上,吃泥鳅、小鱼和蛇肉。这本是极为普通的道理,但如今的孙休,像是坐井观天、孤陋寡闻之人,我用至人之德来开导他,就好像是用马车来托载小老鼠,用钟鼓的乐声来取悦小鴳雀一样,一点不能让他开窍。既如此,他怎么会不受到震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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