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按建筑高度分类: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类别 | 高层民用建筑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
一类 | 二类 | ||
住宅 | H>54m | 27<H≤54m | H≤27m |
公建 | H>50m的公建; 24m以上任一楼层S>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和书库。 |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 H≤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H>24m的单层公建 |
建筑高度计算方法
控制部门 | 起算高度 | 算至高度(多种形式取最大值) | |
平屋顶 | 坡屋顶 | ||
规划 | 主入口的室外设计地面 | 女儿墙顶或挑檐檐口 | 檐口和屋脊的平均高度 |
消防 | 安全出口及消防扑救场地的设计地面 | 屋面面层 | |
航空 通讯 军事 | 以绝对海拔控制 | 建筑物或者施工设备的最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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