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即129号令,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指在有线电视不能通达的地区),需向当地广电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的项目总共为789项,其中第567项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明确表示129号令和相关的254号令的相关项目职能取消了。
农村地区有关部门查处安装卫星天线锅的行为,现场进行销毁、并做罚款处罚的依据也都是按照93年的那个规定执行的。广电局为了推广自己的有线电视,将农民私自安装的卫星锅拆除,是为了不让这些卫星锅影响自己的利益。再加上大多农民对法律条款不太了解,就认为自己确实违法了。
不过,如今随着农村宽带入户,大多数家庭已经通过网络机顶盒来看电视节目,广电局的有线电视、卫星锅,这些直播节目广告繁多,用户渐渐将其淘汰。所以如今广电局推广的“户户通”卫星锅不再每年交收视费,只用交一百余元的初装费,这和私人安装的卫星锅价钱差不多,加上广电推广的“户户通”可以收看的电视节目远比私人安装的卫星锅节目要多,自然而然的,农村接受广电局推广的“户户通”的用户逐渐多了起来。
总而言之,就算私人安装卫星锅,如今也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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