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剩下的两个“不孝”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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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离娄上》记载了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就很有趣了,我们大家说话做事,最烦的就是说话说一半啊,不孝有三,哪三个呢,孟子您老人家也不把话说明白。
大家都是读书人,你这样让我们都很绝望啊。
不要紧,孟子没有讲明白是吧,有热心群众帮他解答了。
这个热心群众是谁呢,咳咳,东汉时期的赵歧。
不好意思,没图。
赵歧的注释
他在《十三经疏》中,这么解释孟夫子的这句话。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这段话其实蛮好理解的,翻译成白话文,大概就是这样: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
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这些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很不错啊,赵同学。
于是,关于这句话的基调就算这么定下来了。之后,大家对这句话的讨论,基本都集中在”君子以为犹告也“这句话上。
至于”无后“,大家都十分认同赵歧的解释,译为”没有后代“。于是最后孟子就成功的被代表了。
这种”不能传宗接代就是最大的不孝“的观点成为亚圣所言。
谁跳个脚试试?不服,你也当个圣人啊。
孟子:不孝者五
这不是我说的啊,哎,姓赵的,你别走。这事不掰扯清楚,我的名声就完蛋了。
那么孟子的意思究竟是什么呢?同样在《孟子·离娄上》,
孟夫子还有这么一段话,”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看完我说的全部,再来理解一下呢?
“不孝者五”中的前三者是说儿女自私,有条件或有能力赡养父母而不对父母进赡养;
后两条是说儿女嫌父母丢脸面(一说让父母蒙羞),或儿女给父母带来灾祸。
这五条中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儿女就是不孝,除此之外都算不得不孝当然未必都算得上大孝。
这就很“尴(jian)尬(jie) ”了。
“五不孝”和”不孝有三“很明显内容是不一致的,听哪一边的?孟子这样一个”智与言“的佼佼者,能犯这样的乌龙吗?
哦,大家定睛一看,我去!不孝有三是别人解释的啊!那就结了,明白了。
释义:此言何解
因此,看”不孝有三“这句话,我们实际上可以这么来看。
首先,我们要注意孟子说这句话指的是怎么一个事件。舜娶的是谁?“舜有二妃,一曰娥皇,二曰女英,并尧之女。”因众人推举舜继任帝位,为了对舜的德行进行考察,尧才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舜知道自己“告则不得娶”“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
可见,舜娶妻是在尧考察了舜的德行后决定把女儿嫁给他的,而此时,舜的父母对舜还有偏见,禀告他们并没有什么好处,因此舜娶二妃都没有告诉其父母。
那么在这里,“为无后也”应该是指舜娶妻这件事没有告诉父母,是没有尽到做儿子应该尽到的责任,“为”应该解释为“是”“后”应该引申为“没有尽到做后辈的责任”。
整句话可以解释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种,没有尽到做后辈的责任是其中最大的一种,舜娶二妃都没有告诉其父母,是没有尽到做儿子应该尽到的责任。
(因为舜娶妻是在尧考察了舜的德行后决定把女儿嫁给他的,而此时,舜的父母对舜还有偏见,禀告他们并没有什么好处。)
但君子认为舜娶妻这件事虽尽了忠,还是应该告知父母。
这么解释,感觉就好多了。然而这口黑锅,孟夫子已经背了几千年。
父母催婚的时候,会叨叨这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叫你生孩子得时候,还是这句。
孟子义正言辞地说:这锅,我不背!
参考来源:
蔡爱东:《论赵岐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解释的荒谬性》
赵亚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释义之辨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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