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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不能耽误,一户多宅、面积超占能确权吗?3点让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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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家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很多农民盼望已久的事,因为确权颁证之后,就相当于给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上了一个身份证,让自家宅基地权属清、边界清,轻易不会与别人发生争议和纠纷;增加了宅基地的财产属性,可以拿自家宅基地和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明确了宅基地的资格权、使用权以及房屋的财产权,在征收、拆迁等问题上更有底气,赔偿补偿必须征得自己满意,等等。

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始实施已经多年,但由于确权制度的不断变革等原因,这项工作一直向后推延,很多农民都有着很大的期待。今年,对这些农民来说有一大消息,就是国家通过中央一号文件等多个渠道明确,在2020年年底之前,要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宅基地确权进入倒计时,农民千万不要耽误,一户多宅、面积超占能确权吗?如何确权?这是一些农民比较担忧的问题,我们来看以下3点,看了你就清楚。

(1)确权登记应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关于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规定也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这是对《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要求的落实。尽管很多农民“一户多宅”是通过合法渠道得来的,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和占有,但确权是不被支持的。

(2)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分开居住后可分别确权

这种情况在农村是很常见的,就是虽然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分户的,实际上也都在两处宅基地上分开了居住,但就是没有走正规的分户。如果其所居住的两处宅基地都符合相关规划,且经本农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补办相关手续后予以确权登记。如果符合分户条件但没有分开居住,宅基地面积超标,但没有超过两户的标准,可以按实际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3)面积超占要按照建房时间分阶段处理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户面积超标能确权吗?这要注意建房占用宅基地的以下3个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1982年之前。因为1982年国家发布实施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此之前,国家还没有对宅基地面积等事项有明确规定,因此1982年之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之后没有扩大面积的,无论面积超标多少,都按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第二个时间节点:1982-1987年之间。1987年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宅基地超占问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有些地方对宅基地超占面积进行了罚款等处罚,有处罚后予以承认的意味,因此,对这类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登记。

第三个时间节点:1987年以后。《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以后,农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就只能按标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了,但如果符合相关规划,你还可以对超占部分继续使用,确权时在登记簿和权属证明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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