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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查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无法确权!怎么办?


站在农民角度,关注三农!大家好,我是老道!进入到2020,涉及到农村土地,咱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今天老道想跟农民兄弟们一起聊一聊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话题!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正在推进, 对于农民来讲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一户一宅 和一户多宅方面的相关规定!今天咱们就一起梳理一下!

【清查“一户多宅”!会不会搞一刀切?4种情况需注意!】

老道说: 涉及到农房、农地的相关问题,政策层面一定是周全和审慎推进的!农房农地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一户多宅的形成也有很多复杂因素!所以在这里老道要明确的讲,哪怕要“清查”一户多宅,也绝对不是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有4种情况,需要大家多加注意!

四种情况:形成一户多宅的!不会被清查!

第一种情况: 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婚后分户重新申请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不算一户多宅!因为分户之后,相对于是两户!只要在建房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

第二种情况: 同村集体成员内部进行宅基地交易,也是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但是在这方面需要大家注意,交易双方必须要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搞强迫!在宅基地方面,农民只有使用权!

第三种情况: 按照《 继承法 》依法依规,继承的老宅和祖宅!只要房屋不坍塌,继承人就用使用权!也不会面临的一户多宅的相关处理!

第四种情况: 因为家庭成员人数较多,形成多个住宅的!只要总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地方人居你标准,就可以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一户多宅的整治范畴!

老道说: 涉及到一户多宅方面,肯定不止以上四种特殊情况!对于咱们农民兄弟来讲,如果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地方主管部门!毕竟最终执行还要要看实际情况的!

【宅基地确权推进,如果无法确权!如何处理?四项新规!】

老道说: 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来看,在今年12月底之前就要完成宅基地的确权!现在马上就要进入到四季度,有哪些宅基地无法确权?又该如何处理?老道也讲一讲我的个人观点!有4项规定,需要大家了解!

第一项规定: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老道说: 如果出现一户多宅的问题,大多数是因为宅基地使用面积超标!有一些地区针对这种情况,允许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面积!但是在具体的补偿标准方面,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最终还是要看地方的具体安排!

第二项规定:擅自圈占宅基地,改、扩建行为!

老道说: 如果在农村出现,擅自圈占宅基地,甚至在继承宅基地房屋之后,擅自进行改建、重建的!包括申请宅基地获批准之后,并没有拆除旧房、就新建房屋的行为!或将面临的拆除处理!有一些地区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了!

第三项规定:如果宅基地使用面积超出地方标准,需要缴纳税费!

老道说: 如果因为宅基地面积较大,形成一户多宅的,同时人均住宅标准明显超出地方要求的,并且不愿退回多余宅基地面积的!可以通过缴纳相关费用,有偿使用!不过具体的缴费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有一些地区已经已经开始进行试点了!最终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四项规定: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可以退还本村!

老道说: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之外,对于一户多宅的,可以主动将超出的面积退还村集体,或者转让给同村成员!这个不用多讲,老道觉得这么做的人应该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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