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黄,云南鹤庆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民国陆军中将,国民党资深党政实务工作者。生平著有《中国国民党党史》《中国地方自治总论》《中国行政道论》等著作。
李宗黄将军(1887—1978)
李宗黄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出任起义军督战参谋。
1923年10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34年,担任南京江宁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次年5月,又出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李宗黄在国民党内职位虽然不高,更无实权,但却长期从事实务工作,属于学者型的党政工作者。
(李宗黄曾任中国地方自治函授学校校长)
1936年,李宗黄出任国民党中央地方自治计划委员会副主委、代主委。开始研究中央地方行政关系,为国民政府施政出谋划策。
1939年6月,李宗黄又出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县政计划委员会副主委、代主委。
(李宗黄著作)
1945年,李宗黄受命蒋介石出任云南省府代主席,并兼任国民党云南省党部主委。
反内战民主运动中,原20集团军总司令霍揆章制造了西南联大“一二·一惨案”、“李(公仆)闻(一多)血案”。身为国民党云南党政一把手的李宗黄,多次偏袒霍揆章,对抗卢汉。
1946年,李宗黄调任中央党政考核委员会秘书长。后来,随蒋介石败退台湾,晚年在台北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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