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农村征地新规征求意见了!拒不配合将被强...
「农村征地新规征求意见了!拒不配合将被强制执行!」

导读:2020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面向包括农民朋友在内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这一为各界期待已久的重量级新规无疑将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全面施行及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发展产生极为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也必将对每一位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发挥直接的作用。那么,这份全新公开的征求意见稿究竟对征地补偿程序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未来的征地程序可能会是个什么样呢?新规还会包含哪些亮点呢?

【新规亮点:自然资源部有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同时作为附件发布的《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此次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较大幅度修订主要涵盖5大方面内容。
鉴于征求意见稿刚刚发布,在明律师也还在对其中要点学习、研读中。事实上,亮点是很清晰的,无需过多的另行概述。


【土地征收程序大变样,拒不配合征收将强制执行】
下面我们来重点关注征求意见稿对农村“三块地”制度改革之一的征地制度改革究竟有何新规。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28至35条的内容,结合《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的规定,未来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可被梳理如下:
1.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含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并听证
4. 完成征地补偿登记(补偿资金足额预存),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5. 对未签订协议的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6. 征收申请审批,获取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复
7.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并组织实施
8. 对土地征收行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又不配合签约腾退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明律师结合上述整理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民征求意见稿内容的4大特点:
一是整体程序设计大量吸收借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方式、途径;
二是明确强化了征地依法报批前的程序步骤,赋予了农民朋友更全面、透明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对批后的程序予以了大幅简化;
三是取消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规定,同时确保被征地农民可对“征地行为”通过复议或者诉讼渠道救济。
四是明确设计了分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程序,突出了对被征地农民获取补偿安置权利的保护。
当然,还有被征地农民最有切身体会的第5大特点——对拒不领取补偿安置,不配合签约腾退土地、房屋的,县政府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求意见稿》与590号令的对比】
在明律师尝试通过以下表格,就征求意见稿中的征地程序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部分相近似程序做一番对比,希望有助于农民朋友的理解。(详见尾部图片)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随着近期自然资源部的一系列密集发文,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进入到了暂时的规则“空窗期”——国家层面除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和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外的其他所有涉农村征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已被废止,而前述二者又是一新一旧无法直接衔接适用。大家要特别注意在疫情逐步趋缓、建设项目上马需求迫切背景下的集体土地财产权益,遇到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疑问的情况时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平稳度过这一关键性的“过渡期”,迎来农村征地新规真正落实的那一天。(王小明/文)

附:广大农民朋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向自然资源部直接反映自己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欢迎大家给在明律师留言。
公众可以登录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查阅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农村征地新规落实在即,少数一定要服从多数?
土地管理法大修: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有福啦!
城市分批次用地与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的异同
土地案件十四条疑难问题释义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征地补偿制度思考
新法出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发生大变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