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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兵不成反失地》

跟“偷鸡不成蚀把米”一个意思:本来是想向邻居借兵来着,但结果不但没有借到兵,却反而割让了自己的一大片土地于邻国了。是谁干出的这等蠢事呢?韩非子的《说林下》里有专门交代。


文曰:“越已胜吴,又索卒于荆而攻晋。左史倚相谓荆王曰:‘夫越破吴,豪士死,锐卒尽,大甲伤。今又索卒以攻晋,示我不病也。不如起师与分吴。’荆王曰:‘善。’因起师而从越。越王怒,将击之。大夫种曰:‘不可。吾豪士尽,大甲伤。我与战,必不克。不如赂之。’乃割露山之阴五百里以赂之。”故事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当初越国吞没吴国的大势已定了,这时越王勾践又想向隔壁的邻居楚国借兵去趁势攻打北方的晋国。得知越国向自己借兵消息后,楚国史官倚相遂对楚王进谏道:“越吴之战中,越国虽然胜势已定,但越国的豪杰之士多已战死,精锐部队也快耗尽了,另外武器装备也多有毁坏。如此情形下它还想向我们借兵去攻打晋国,这不是不自量力吗?我们此刻完全可以出兵,但我们的出兵不是借兵给越国去攻打晋国;我们的出兵是趁机与越国一道去瓜分行将灭亡的吴国,此乃坐收渔翁之利也。”楚王闻言大喜,遂起兵而跟踪越军而向吴国进发。越王勾践得知后非常气愤,盛怒之下就要起兵伐楚。大夫文种赶紧劝阻说不可不可:“经越吴之战,我豪杰之士多已战死,武器装备也多毁坏。此时如果再树敌与近邻楚国开战,那一定是自耗之举!当下之际只能是先割地贿赂楚国而稳住它们,日后再慢慢图谋。”勾践冷静下来之后,不得不做出了一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决定——把越国露山北面五百里的地方割让给了楚国。


兵是什么?那是国本啊!这个也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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