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损霜杀菽”之说最早出自《春秋·定公元年》,原文曰:“十月,陨霜杀菽。”其意思说的是,季节未到霜时而严霜下,这样便会使得大豆等豆类植物枯死而无收获。西汉刘向对此的解释认为,周历十月即夏历的八月,这个时期的季节时令因阴气未致而不当有霜,故“十月,陨霜杀菽”之说在这里暗指臣下专权妄行诛罚之事的一种征兆;也就是说,国家的肃杀与诛罚之事按理应当由君王所出,但这时的鲁国却是季氏僭权逐昭公外出流亡,亦即国家出现了“诛罚不由君出,政刑在于臣下”的混乱现象。而本文题目所谓的“冬十二月损霜不杀菽”,乃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篇。韩非子这里将原来的“十月”改为“十二月”,而周历之十二月乃夏历的十月,故于季节时令上,此时正值冬季的“损霜杀菽”之时;按理是应当“杀菽”的,但韩非子这里却说不“杀菽”,什么意思呢?
看《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的相关记载:“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陨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韩非所记的是鲁哀公与孔子的一段对话,意思是有一次鲁哀公问孔子说:“《春秋》里记载说:‘冬季十二月份虽然天降寒霜,但却并没有把豆类等农作物都冻死。’《春秋》为什么记下这条呢?”孔子回答说:天道理应伤害而未曾伤害,则便会出现类似于桃李冬天开花结果的自然乱象;当罚不罚,违反天道,草木尚且如此,何况国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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