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知识产权的范畴。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经济权利是指新品种育种者依法对其品种享有的独占权,以及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生产、销售、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等;精神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的培育者享有的表明其是该品种完成者这一身份的权利以及因完成该品种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的权利。
◆植物新品种保护
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植物新品种品种权人的权益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包括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标记权、被奖励权、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他人实施,并按照约定收取许可使用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储存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假冒授权品种或者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
◆林业植物新品种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种苗管理站 陈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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