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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吁制定《品牌法》、规范和促进品牌良性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冯军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质检总局办理
主题词:发展法规
    塑造品牌是企业发展和壮大的必由之路,企业在打造品牌的同时,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对品牌进行扶持和保护,这并不仅限于对商标注册上的保护,更需要从法律上对品牌进行保护和扶持。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特别是危机后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行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以4万亿元投资拉动内需,并将带动3年约25万亿元的全社会总投资,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与发展。在金融危机过后,跨国品牌加速实施本土化品牌战略,参与中国市场的竞争,而本土品牌积极谋求发展,首先要在国内市场上站稳脚跟。本土品牌与跨国品牌的交锋与碰撞在所难免,品牌竞争将日趋激烈。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重点扶持自主品牌的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创建强势品牌不仅需要发挥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也需要各级政府来共同培育。对于品牌的保护,国家虽然制定了一批保护品牌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和《反不当竞争法》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有必要通过专门制定《品牌法》来补充,从而规范和促进品牌事业的良性发展,真正对品牌进行有效的保护,更好地为企业和品牌服务。
    一、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相对比较薄弱
    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品牌已经开始逐渐赢得了消费者和市场,海尔、联想、华为、青啤、中兴、中移动等品牌已经具有国际影响力。但是总体而言,企业对品牌重视不够,品牌的发展还相对比较薄弱,政府对企业的品牌扶持和保护的力度还不够。国内知名品牌的商标频遭抢注,比如“同仁堂”、“九芝堂”等被日本抢注,“青岛啤酒”则被美国抢注等。这让企业在品牌国际化的征途上付出了巨大代价。据有关资料显示,自1983年3月我国颁布《商标法》以来,各级外贸企业在国内的注册商标仅为5000多件,在国外注册的约700件,仅占全部商标的1.2%左右,与产品商标国际化要求相距甚远。而反观美国,在我国大陆注册商标就多达12500多件,占全美产品商标的60%以上。目前中国品牌的平均寿命只有两年,品牌的发展状况堪忧。
    二、国家对品牌的政策支持需要法律化
    近年来,虽然国家对支持品牌发展制定了一些优惠的政策,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制定并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拉动内需等,但是没有法律化和程序化。经营环境不是企业所能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出面来调解,创建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消费文化,制定《品牌法》以支持品牌发展。在推动品牌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缺失。
    三、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四、国家制定并实施重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拉动内需
    为了缓冲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了重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同时还制订了相应的监督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的监管。目前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物流等多个行业的产业振兴计划已经出台并实施,振兴计划不仅拉动了内需,还有力推动了相应产业的发展,确保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目前消费市场也在慢慢地被激活,行业信心也在逐渐恢复。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有力拉动内需,缓解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解决了金融危机下经济缓慢增长的问题。品牌经济作为产业振兴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在国际上的品牌竞争力,促进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建议还表明将重点扶持自主品牌,这对我国品牌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六、《自主品牌促进法》被列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立法工作计划
    此前,品牌中国产业联盟(BCIU)于2008、2009年两次向全国两会提交议案,呼吁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2009年2月3日,《自主品牌促进法》被列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日后的立法工作计划。为加快推动企业和品牌的良好发展,品牌中国产业联盟(BCIU)强烈呼吁制定《品牌法》,加强对企业和品牌的扶持、保护。
    基于上述理由,建议有关部门从保护和支持品牌发展的角度考虑,正面扶持品牌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惩罚危害品牌正常发展的行为,政策法制化,帮助和引导企业对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制定《品牌法》,规范和促进品牌事业的发展,支持和保护品牌发展,从而拉动内需,有力推动品牌经济的发展。主要建议如下:
    一、制定并实施《品牌法》,优先购买和使用品牌产品
    对于国家相继出台的支持品牌发展的政策,希望能尽早法制化,制定并实施《品牌法》,还需要出台一系列鼓励企业品牌创建发展的优惠、扶持和服务政策,正面提倡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引导,拉动内需,推动中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当然也要加强对企业品牌质量和品质的监督,促进品牌经济的健康茁壮成长。
    二、严惩危害品牌发展行为,重点保护和监测品牌状况
    鉴于目前部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过关的企业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害,甚至影响了产品和品牌的形象,不利于品牌的良性发展;因此,政府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危害品牌正常发展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以警示并对品牌进行重点保护和持续监测。
    三、帮助和引导企业进行品牌宣传推广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一些阻碍,一些好的品牌由于缺少足够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的品牌传播,发展相对比较缓慢。希望通过制定标准、组织评选评比、举办论坛展会和品牌节日等形式,表彰、宣传、推介优秀的品牌和企业,包括企业家、品牌经理人等个人品牌,树立典范,鼓励后来者。例如法国为了向世界推广自己的名酒和农产品,经常举办国际品酒大赛和法国美食展。德国举办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吸引了全球消费电子科技的领导厂商参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也需要举办大型的品牌展览活动和节庆活动来向世界宣传和推广品牌,目前每年8月8日的中国品牌节已经成功举办四届,广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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