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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卷诗书:用白茅包一只獐子去送给心仪的少女

于凤芷看着徐思晨的信息,心中想笑,又觉得不好笑。徐思晨念念不忘她的份子钱呀!对于徐思晨的各种理由她都不想去理会了。

于凤芷继续校对她的《诗经·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jūn),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sù),野有死鹿。白茅纯(tún)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tuì)脱兮!无感(hàn,通撼。)我帨(shuì,佩巾,围腰,围裙。)兮!无使尨(máng)也吠!

于凤芷看着这首诗,想了一下,这首诗翻译成现代白话文。

野地有一只死了香獐子,男子飞快的白茅包裹才得体。有少女怀春心不已,美男善诱情意起了。如果林中朴樕无人理的小树,而且野地里还有一只死鹿还能施礼。用白茅包裹了。有少女如玉属意你了。缓慢地脱我的衣裙,不要慌张呀,不要碰我的腰带,也别惹狗儿叫汪汪!

顿时觉得现在太直白了,也有点粗鲁。本来是一首很纯情的爱情诗,翻译成白话,就变得小年轻,本来想要亲热一下,却变成了男孩子心急火燎地扑向了心爱的女孩。惹来了狗吠,太煞风景了。

于凤芷看着不由得想起来,徐思晨向她求婚也是如此,虽然没有迎来狗吠,但是她觉得很不好。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喜欢徐思晨有时近乎野蛮人的一些动作。到今天为止,她对徐思晨也不知道是什么感情,不过一切都成为了历史。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于凤芷很快拉回了她的思绪,她很想知道古代为什么如此开放,一个猎户只不过是打了一直獐子,用白茅包好送给他心爱的女子。比如前面的《摽有梅》,这些诗应该是古代底层民众,也就是周代所说的野人吧!住在城郭中的贵族和士族之女,不会有如此的大胆,毕竟礼不下庶人,贵族女子有一定的礼仪规范,她们的婚姻应该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且一般都是贵族之间的联姻。不会有如此着急的及笄之年就要着急出嫁,抱一个獐子来,就要有肌肤之亲,女子还害怕惹得狗吠认知。

虽然女孩子很害羞,但是对于心爱的男子,嘴上说着不要拉扯她的衣裙,却没有更多的反抗。她对徐思晨的无礼求婚是有反抗,不过她的反抗无效。

少女怀春,男子思慕淑女,是人之常情,毕竟人类的绵延不息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过来的。几千年来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作为文艺青年的于凤芷更喜欢精神层面的交流。她不喜欢这种原始的交媾。

想到这里,于凤芷很想看看历代的文人墨客如何看待这首诗。翻阅了一下欧阳修的《诗本义》:“纣时男女淫奔以成风俗,惟周人被文王之化者能知廉耻,而恶其无礼,故见其男女之相诱而淫乱者,恶之曰:'彼野有死麕之肉,汝尚可以食之,故爱惜而包以白茅之洁,不使为物所污,奈何彼女怀春,吉士遂诱而污以非礼?吉士犹然,强暴之男可知矣。其次言朴樕之木犹可用以为薪,死鹿犹束以白茅而不污,二物微贱者犹然,况有女而如玉乎?岂不可惜而以非礼污之?其卒章遂道其淫奔之状曰:汝无疾走,无动我佩,无惊我狗吠。彼奔未必能动我佩,盖恶而远却之之辞。’”

欧阳修进明确指出了这首诗是一首非礼的诗。如同孟子笑的,齐人有一妻一妾,还要每天去墓区去吃祭奠的祭品,还骄傲地告知她的妻子,是富人请他吃饭。用白茅包一只死了的獐子,去见怀春的少女,确实有点不妥。

她又看了清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引用:“韩说曰:'平王东迁,诸侯侮法男女失官昏之礼,《野麕》之刺兴焉’”。隐晦地指出这首诗是讽刺东周诸侯国的淫乱失礼。周平王东迁,还不是为了权力之争,父子反目,最后为了摆脱旧贵族只好迁都了。因此也带坏了世人的礼法。

不过清代学者姚际恒认为:“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昏姻之诗。”吉士是一位猎人,他用自己的猎物向女子求婚,是乡村适婚男女的自然行为。“女怀,士诱,言及时也;吉士,玉女,言相当也。定情之夕,女属其舒徐而无使帨感、犬吠,亦情欲之感所不讳也欤?”

她有接着翻看了《诗经直解》:“《野有死麕》,无疑为男女恋爱之时,其词若出女歌手。其男为吉士,为猎者,盖属于当时社会上所谓士之一阶层。”

后来又看了《诗经注析》:“这是描写一对青年男女恋爱的诗。男的是一位猎人,他在郊外丛林里遇见了一位温柔如玉的少女,就把猎来的小鹿、砍来的木柴用洁白的茅草捆起来作为礼物。终于获得了爱情。”

因此从全诗来看,这个说法比较合理,符合社会实际。《野有死麕》创作于西周初期,封建制度尚未确立,男女之间并无“礼”之大防,民风淳朴,男女率性而为,理解此诗,必须结合此背景。

写于西周初期的诗,尤其还是黔首,比如现在有些地方,用大雁做聘礼的习俗。毕竟那个时候,人类的食物还是比较单一,来源也比较困难。有人用白茅包一只獐子,还有柴火来,也是一份很厚重的聘礼了。

于凤芷最后还是想看看毛诗和朱子是如何理解的。

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

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有贞洁自守、不为强暴所污者。故诗人因所见、以兴其事而美之。或曰、赋也。言美士以白茅包其死麕、而诱怀春之女也。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

后来她又看到,朱子也是沿袭了欧阳修的理论,很自然地就认为这首诗,男子无礼了。

不过于凤芷还是觉得今天读来这首,还是很开放。也有点纳西族的走婚。怎么说也是男未婚女未嫁,虽然有点着急也是人之常情。要是换成《红楼梦》中的哪一位贵族小姐,遇到这样的一个男子,估计只好选择秦可卿那条路了。

今天人们对待情爱很开放,不过她还是觉得,男未婚女未嫁,你情我愿怎么都行。至少不会祸害他人的家庭,也不会祸及无辜者。毕竟爱情很短暂,最后都会活成贾政和王夫人那样的相敬如宾的夫妻。不会像尤二姐和贾琏那样轰轰烈烈的情爱,最后只有选择吞金那条路了,无论是做妾还是做通房丫头,都要时刻记得本位。奢求了不属于她的位子,最后换来的就是一抔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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