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叶县地标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叶县东大街。叶县县衙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叶县县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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