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政府网讯:2月19日,市纪委印发《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部门)工作联系制度》(试行)《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两办法、一制度、一规定”,规范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共10章,54条,包括请示报告、议事规则、业务管理、文件审批和档案管理、纪律规定、考勤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
《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部门)工作联系制度》(试行)旨在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市直单位(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推进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专人分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被监督单位(部门)工作报告(报备)制度、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制度、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部门)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会制度、派驻纪检组督查工作制度、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制度七项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市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部门)的巡查工作,《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巡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巡查工作程序,巡查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巡查纪律和责任等。
《吐鲁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派驻纪检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任免、选调、交流和录用、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和加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工作。
[作者:王小静]
来源:吐鲁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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