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验教训 这是俄军自2000年来重新确立战略任务和新军事学说应用的第一次高烈度战争,俄军在作战中充分贯彻了其作战方针和指导思想。在攻击发起阶段,按照空军战役原则,对敌大纵深范围内实施全面突击,并且动用了远程航空兵,远程运输航空兵,多达3个集团军的兵力。仅第61,37集团军就出动飞机近500架次,为前线提供了大量的增援。如此高的出勤率和装备完好率充分说明现在的俄军战斗力不容小视。
3.1俄军的进步
在攻击行动中,俄军按照新的建军指导原则,在作战行动中投入了大量的技术装备和空军各兵种,打了一场2000年以来俄军科技含量最高的局部战争。从此次战争中可以看出俄军明显的几点改进。当然,所谓的改进和进步都是相对解体后的苏联空军而言的,毕竟现在的俄罗斯空军已经不能和以前的苏联空军所相提并论了。
3.1.1新军事学说的影响
前面我们说到了俄军此次作战行动更多的是在2000年版本的《俄联邦军事学说》框架内进行的。该框架就强调“要对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其使用方法的现状特点和前景作出清醒的估计,要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国家的军事、经济和科技政策,要研究相应的反制手段来对付这些高新技术武器。”所以俄军此次作战首先考虑的就是加大电子战能力。无线电部队的主要任务就是:查明格军部队与武器指挥系统与设备;对其进行无线电电子压制;对己方部队与武器指挥系统和设备进行无线电电子防护,并与敌技术侦察器材进行对抗。电子战任务由位于该地区的各军、兵种兵力与兵器完成。各军种兵力与兵器在任务、行动方向、压制与火力摧毁的目标、电子态势信息交换、无线电压制以及排除电子战设备相互干扰和通信与指挥保持方法协调问题上进行了相互协同。
战斗刚刚打响,俄军编成内个电子战单位从就开始对格方目标进行了大规模的电子压制。空军电子战飞机与直升机的无线电技术侦察器材第一时间查明了格军无线电技术部队大量处于工作状态的雷达,包括5辆“黄蜂-AKM”战车、2辆“山毛榉”导弹发射车和1个目标探测站、1套С-125防空导弹系统。全部防空导弹系统或者完全被压制,或者引导导弹失败(攻击发起时发现了5部并全部摧毁,据信俄方摧毁了格所有开机的“山毛榉”的指导雷达和启用的发射车)。
米-8电子战型,可以看到在机身侧面巨大的天线阵。 同时俄方还要求自己的空军在完成作战任务的过程中,在航线上和空中打击实施空域,单机防护器材从格鲁吉亚空中侦察雷达搜索线开始使用,在敌火控雷达对飞机进行锁定或准备进行导弹攻击时进行反防空和反导弹机动,同时抛射红外和反雷达诱饵。在飞越国境地带时抛射干扰诱饵并且在干扰直升机和飞机的掩护下突破格鲁吉亚防空系统。主要是在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方向上保障航空兵行动时,米-8ппа和米-8смв-пг直升机编队在巡逻空域从2000-3500米高度对格军无线电,雷达进行干扰。
在干扰敌人的同时,为了保护自身的无线电电子设备免受电子压制,俄方使用了以各种频段的无线电电子设备,在空中和地面合理配置无线电电子设备,遵守有关无线电电子设备的工作时间、频率、空间限制的规定。主要的无线电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确保了联邦级国家与军事指挥系统以及各部和军区各部门间使用的重要无线电电子设备电磁的兼容性。参战的北高加索军区、武装力量各军种军团、兵团与部队电子战部队系统互相兼容,并且能做到适时通讯,抗敌干扰能力强。
同时,该框架还明确的要求俄军加强防空能力。说到防空能力无论是国土防空还是野战防空一直是老苏军的强项。在老的苏军的军事学说中防空很多时候又被称为空中防御战役,是相对于空中进攻战役来说苏联空军军事学说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空中防御要求前线航空兵,各防空武器第一时间夺取战场制空权,并且要保证地面部队和重要地域的防空安全。苏联的解体使得俄罗斯损失了近一半的国土监控能力和大量的防空雷达。
虽然此次敌人较弱,但是在战斗中俄军依然没有放松对敌空中可能进行的打击的防备。在战斗中俄军地面部队全程都有野战防空系统的保护。同时对发现的格鲁吉亚“赫尔墨斯”无人机第一时间予以击落。同时在战斗中格方有3架安-2运输机、4架直升机(3架米-24、1架米-14BT)和2架苏-25被击毁,而这个战果主要就是由地面防空部队所取得的。俄罗斯野战防空系统和自动化指挥的高效运转有力的保证了俄军的地面部队安全和俄军的信息安全。
3.1.2武器装备的使用
严格说来五日战争中俄罗斯空军的新装备的使用也是托了2000年版本《学说》的福。在该学说中明确要求更新俄罗斯的武器装备,特别是空军的新装备的列装。不过由于经费所限,俄罗斯空军大规模的现代化改装自2006年才开始。在此不得不重点提及在这次改装中俄军新接受的14架新型的苏-34战斗轰炸机,这批新装备在此次战斗中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俄军接收的苏-34战斗轰炸机。
苏-34战斗轰炸机原称苏-27IB,是由俄罗斯的莫斯科苏霍伊设计局联合公司研制的战斗轰炸机。苏-27IB在1990年4月首飞。计划用于替代苏-24和苏-25两种作战飞机。在北约内苏-34同样被命名为“侧卫”。苏-34的原型代号为T-10B。
苏-34型战斗轰炸机的翼展为14.7米
机长21.94米
机高5.93米
翼面积62.0平方米
该机空重14000公斤,正常起飞重量39000公斤,最大起飞重量45000公斤,最大武器载重8000公斤,升限15000米,最大航程为4000公里。
最大起飞重量:35000kg
战斗外挂重量:8000kg
最大速度:M1.8
最大航程:4000km(无副油箱及空中加油)
在五日战争中俄军将苏-34编入作战编队中,利用苏-34的新型雷达作为平台为整个编队提供支持。在编队刚刚进入时,苏34和编队中的苏24电子战型即对格方雷达进行梯次干扰,使其无法顺利恢复。当检测到格方火控雷达的信号时,苏34即用所装备的AS-17等反辐射导弹攻击格方的火控雷达和防空导弹阵地。并且取得了不俗的战果。
同时在作战中俄军还大量使用了精确制导武器。当然,这里所说的大量指的是和原俄军的比较,其使用数量和美军在中东地区的行动相比其数量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其实在俄罗斯的武库中并不缺乏精确制导武器,但是由于成本控制及老旧装备巨大的库存量等种种问题俄罗斯军队对精确制导武器的使用量是不大的。但是在五日战争中,俄罗斯对其锁定的火控雷达的打击全部使用了精确制导武器,对所发现的格方防空阵地也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临空轰炸,而是对其进行精确打击。俄军大量精确制导武器的使用有利的减少了平民的伤亡(从现有的资料可以发现,最大规模的平民伤亡是格军对居民点所进行的火箭炮打击)。这样不但可以多快好省的打击敌人,还可以在舆论上占到主动。
除了新装备的使用,在老装备的挖潜上俄军也是颇有心得的。前面说到由于经费的限制俄军的现代化改装显得不是很顺利,所以俄军也在现有装备上尽量发挥老装备的潜能,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说到这里又不得不提的就是苏-24了。苏-24型飞机自从83年服役以来迄今已超过25年了,由于计划替代他的苏-34型飞机的交付延迟,苏-24型飞机依然担当了这次军事行动的主要任务。为了让其可以更好的执行任务俄罗斯空军对其进行了现代化改装,将原有的苏-24M大部分改装成了苏-24M2,改装完成后的苏-24换装苏-27IB的武器火控系统,增加使用R-73导弹的能力,动力装置为两台著名的留里卡(Lyulka)设计局研制的AL-21F-3A涡轮喷气发动机,有加力,单台推力24,690lb。武器装备有一门GSh-6-23 23mm六管机炮,九个外挂点,能挂载8000千克彈藥。两个主翼可以各挂一个3000升外挂副油箱,机身下还可以挂一个2000升副油箱。M型还具有空中加油能力。在空地导弹方面,基型可以使用Kh-23或Kh-23M(北约代号AS-7“小母牛”)雷达指令制导导弹,射程5千米,能携带四枚;Kh-28(AS-9“狭海峡”)和Kh-58反雷达导弹,射程90千米,能携带两枚。自卫武器为两枚R-60(AA-8“蚜虫”)红外近距空空导弹,射程3千米。M型除上述武器,还可以携带Kh-25L(AS-10“克伦邦”)激光制导炸彈,射程20千米,能携带四枚;Kh-29LT(AS-14“小锚”)激光/电视制导导弹,射程10千米,携带三枚;Kh-31P(AS-17“氪”)反雷达导弹,射程180千米,能携带两枚;Kh-59(AS-13“大螺栓”)电视指令制导导弹,射程90千米,能携带两枚。另可使用KAB-50OKR电视制导炸彈、KAB-1500L激光制导炸彈,以及各种火箭弹。 改装玩的苏-24各型具有电子对抗,低烈度空战和精确对地打击能力,从而真正成为俄军多面手。
3.1.3快速吸取教训
俄罗斯军队的学习能力是很快的,无论是沙俄时候抗击拿破仑,还是二战时期打击德国人,苏俄军队都能很快从战斗中汲取到足够的经验教训。在遭到前两天的损失之后(包括2架苏-25和1架图-22)俄军及时改变了自己的作战方法。按照俄方的说法就是“空军总司令部和第4空防集团军指挥部指挥部队以积极行动扭转了局势,对部队与兵力的准备与作战任务的完成方法进行了有效的调整。”
首先,没有单机防护装备的飞机不参加突击。图-22对敌打击也有对有完善防空力量的机场的打击转变为对峡谷内格地面部队的打击为主。苏-25在退出攻击时密集抛射红外诱饵,并且将发动机推力增到最大,快速退出攻击。使用战斗航空兵时采用最大飞行速度,飞行高度大于格鲁吉亚便携式防空导弹系统和高炮的射高。最后一点就是在没有对敌进行充分电子压制,或者编队内没有类似于苏-34或苏-24电子战型时不使用突击航空兵。
并且要求所有的航空兵部队的航线绕过有防空兵器(“山毛榉”、“黄蜂-AKM”)掩护的地域时,飞行高度大于3500米,飞行速度能确保最有利于突防。广泛采用从没有防空兵器掩护的方向进入目标,利用地形地貌和烟幕从不同方向再次/重复进入攻击。突然飞过射击区域同时进行快速防空机动。在最短时间内对行进目标进行攻击,并利用自然热背景退出目标(向被阳光照射的山岭或云层方向飞行)。沿各种航线进入和退出目标并同时使用佯动和诱敌的飞机和直升机编队出击。飞行员努力避免从同一航向再次进入及沿同一航线往返飞行。进行战斗航行时使用电子战设备和飞行安全系统,通常有专门的飞机(直升机)编队掩护。
3.2俄军的不足
当然,相对于俄军的进步,我们也可以看到其更多的不足之处。
首先,俄军编制混乱无序。俄军在苏军基础上不断的压缩,打乱编制,现在的编制已经可以说达到了混乱的地步。俄军在新军事学说中更新了作战问题,但是没有解决其混乱的编制问题。俄军为了减少军费开支,特别是为了削减庞大的陆军,将陆军航空兵划归空军指挥。陆军航空兵和地面部队的联系最为密切,可是由于俄方空军,陆军各种系统不通用,在在组织作战的时候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沟通,情报往往延时,基本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缺乏协调性。特别是训练和管理体制的改变,使得很多直升机飞行员短时间无法适应。
而且原部署在该地区的航空集团的飞行员十分熟悉作战空域和在山区飞行,但从其他地区调来的直升机飞行员因为没有经过在山地条件下的飞行训练而感到有些力不从心(要知道现在直升机都归空军管,所以对地面支持等很多训练科目被大大压缩了)。而且米-8电子战型直升机没有安装必要的自卫设施。所以按照俄方的话说“有数架电子战直升机的蒙皮在完成战斗出动之后看起来象漏勺”。在航线规划上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型飞机之间的性能,使得直升机部队缺少必要的掩护。
第二,就是在空军内部编制混乱,其编成中的战役无线电和无线电技术侦察部队已经直接隶属于总参情报总局,电子战直升机又给划给了陆军,所以造成了空军,特别是前线空军的侦察手段单一,并且效率较差。其结果就是由于没有关于前线和特种航空兵使用方法和突击结果的准确情报,俄前线空军司令部不得不向第4空防集团军和黑海舰队指挥机构补充询问有关情况,这在时间有限和通信信道超负荷的情况下大大延误了时间,贻误了战机。在实战中,不止一次发生了由于通信信道被堵死,以至于远程航空兵的图-22不能第一时间接收到前线空军发给的情报更新。
平心而论,俄军这样的编制确实可以起到精兵简政的作用,但是对其协调性和联络的畅通性要求更高,但是俄军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在此次战后的新一轮军事学说的修订中俄军明确表示不是什么部队单位都可以精简使用的。而俄军最有力的大型电子战飞机被编入了运输航空兵司令部。俄军最大规模的电子战飞机是安-12ПП电子战飞机,按理论上来说这种飞机绝对属于战术空军,也就是前线航空兵,可在编制上却划给了远程航空兵。如果说是为了苏联时期的保密需要的话(其机身载体毕竟是安-12运输机)那么平时这么编制还情有可原,可是在作战的时候,前方急需的电子战飞机被后方控制,前线指挥官没有调派的权利。所以说,俄军在此次战争中的损失,从根源上去说,就是编制问题。
第三,俄方战术呆板。俄方的战术呆板可是有传统的,当年在珍宝岛我们总结经验时第一条就是毛子战术呆板,在这次“五日战争”中也不例外。俄军在8月8日和9日到达目标和返回使用同一航,作战中普遍没有利用地形地貌;从同一个方向多次重复进入目标;完全按照教科书,没有考虑到太阳及其照射的目标的位置等实际情况;没有对格防空力量的设伏做出预设判断。在没有对战况进行充分评估的时候就贸然出动防护能力较差的远程航空兵对拥有完善防空能力的机场进行水平临空轰炸。图-22的机载制式电子战设备不能确保对无线电电子设备的类型进行分析并指示辐射,不能保证自动对苏制C-125、“山毛榉”、“黄蜂”和“托尔”防空导弹系统施放干扰,而只能人工对这些兵器施放干扰。从而直接造成了图-22被敌方击落。
第四,侦察,电子战手段单一,情报反应滞后。众所周知,情报工作是作战行动的重中之重,但是俄军的情报部门在战前未能分析出格鲁吉亚防空力量的数量、位置和能力。由于格鲁吉亚一直不是俄军军事情报工作的重点,所以在战前的功课不足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在战争爆发的时候,俄军事情报部门依然没有能搞清格军的防空力量和防空配置。空军所能做的就是在战斗进行时对敌人的防空力量进行即时侦查和即时消灭,而且在有的时候由于编成内没有可以对地面进行打击的作战飞机而无法做到对格防空火力的及时消灭。俄方在此战中损失的数架苏-25全部是遭到了格防空部队的埋伏被击落。
此次对格鲁吉亚用兵,俄方也没有根据敌人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进行相关调整。由于格方的主力武器基本都为苏制武器,而苏制武器的主要遏制对象是北约,所以在此次作战中,俄方对格方的电子战在很大程度上也对自身的设备产生了干扰,所以为了排除对己方的电子干扰,俄军限制使用包括机载反辐射导弹在内的制导武器。而这一切在战前都是没有预案的。所以在战后的新军事学说中,俄方要求其军工企业一定要研制出一套完全属于俄罗斯军队自己的内在系统,以防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电子战部门对航空兵行动计划制定的参与度不够。没有定期和全力进行无线电电子侦察,进行无线电电子侦察时没有实施主、被动干扰;没有对作战行动地域和格鲁吉亚军队的指挥所、雷达、防空导弹系统阵地进行太空监视。所以在俄军方新的理论学说中更加强调天军的作用,甚至强调,一切的作战形式都能得到天基力量的支持。如此强调天军的作用不得不说是深受此次格俄战争的影响。
特别是空中作战至关重要的气候消息,虽然有第37空军集团军指挥所气象室、航空师、团的气象部门协同空军气象部门、国防部主水文气象总中心、第4空防集团军的气象部门提供气象进行保障。但是来自作战行动地区的天气情况的传递从行动一开始就停止了,只好在飞机降落后向机组人员了解实际天气情况。
第五,后勤维护人员人力不足。在美军作战部队中75%的人员是后勤和维护人员,可是俄军经过历次剪裁,其机场维护分队人员数量是10年前的五分之一,空军作战部队有能力的维护军士的数量和水平也在不断下降。此次由于其运输协调部门的努力和维护人员的无休工作才保证了任务的完成,如果战争持续时间超过一周的话那么后勤压力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同时人员的大量较少也使得协调上出现了问题。例如,空军、紧急情况部、联邦边防局和内务部航空兵在容量有限的卸载机场没有共同协调中心。不能始终给予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事运输机在空中的优先权。紧急情况部在选择在部队保障机场的着陆时间上有优势。紧急情况部飞机卸载时间长(5-6小时),大件货物常常滞留在停机坪,到了后来往往成了空军的飞机由于没有优先权从而要等紧急情况部的飞机先工作完才能起降,这些都限制了空军的军用运输机的大规模运输能力。
在协调上还出现的问题包括误伤,俄方至少有1架苏-24和1架苏-25被己方的防空力量击落。现代战争中空地误伤较为常见。这往往是地面火控雷达的敌我识别出现了问题。除此之外,还包括地面防空力量和空中打击地域的划分协调等问题。
4.对俄军和军事理论建设的影响
此次战争,对俄军的建军和理论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这次战争是俄罗斯根据2003年军事学说改进的第一次的实践。此次战争,充分说明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俄罗斯的外部敌人是实际存在的,并且这个敌人可能用各种手段威胁到俄罗斯的国家安全。毕竟在格俄战争打响的时候,北约在黑海的舰艇集群装有约50枚“战斧”式攻击巡航导弹和64枚“鱼叉”式反舰导弹。俄对此不能不做出反应,停泊在黑海港口的“莫斯科号”导弹巡洋舰随之出港,进行导弹与通讯方面的演习。所以在2010年新军事理论学说中更是直接指出北约是俄罗斯的直接威胁。
4.1军事学说的新变化
2008年的格俄战争暴露出了一个在空军使用上的问题,那就是缺少一个在现在高烈度,高科技的现代局部战争的情况下实用的作战理论体系,这除了在编制上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之外在对空军的用兵指导上也需要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在用兵原则上,则增加了俄部署境外的武装力量遭遇攻击;反击或制止针对别国的侵略行为;保护境外俄公民;打击海盗、保障本国船舶航行安全这四条修正案,这为以后俄罗斯在境外用兵提供了理论支持。首先在军事理论的供不上新学说设置了公开和保密两个部分。其中在何种情况下使用何种兵力都被明确的写进了新学说的保密部分。
第二,新军事学说很明确的表明俄罗斯空军是一支以攻势防空为主的空军,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空军的地位,为空军进行更多的拨款和提供更多的员额。这样就很明确的为俄罗斯空军下一阶段的建设指明了方向。而空天一体打击能力的提出则表明空基的核打击力量将会和火箭军进一步整合,形成一只空天一体,核常兼备的战略打击力量。
第三,在军队建设上,吸取此次战争中对精确制导武器的使用经验,继续增大其所占比例,进一步加快武器更新换代的速度。(当然,这种提法有些一厢情愿的成分在里面。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速度更多的是取决于你综合国力的大小)可以更快的适应现代高科技局部战争的能力,按俄军的说法就是“具有发动高科技空中进攻战役”的能力。
4.2空军的改革
在新的军队建设理论的影响下和实际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俄罗斯空军也对其编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空军编制上,俄计划在四个战略方向组建四个空防司令部,由四级作战指挥体制转为三级作战指挥体制,优化作战指挥体制,减少指挥层次,理顺指挥关系,提高指挥效率和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首先,根据空军和防空部队改革意图,决定放弃原来的“空军集团军-军(师)-团”的结构。俄军传统的“树状”作战指挥体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层级结构,即“空军—集团军—航空兵师—航空兵团”作战指挥体制组成的金字塔状结构。俄空军总司令位于金字塔顶,其命令逐级下达,最终传达到基层官兵,而基层的请示报告也需逐级把关,最后呈送给空军总司令。这种“树状”作战指挥体制的最大弊端,在于决策链过长和反应迟缓,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作战指挥效率,对整个作战进程造成了负面影响。
俄格军事冲突的经验教训证明:指挥幅度越小、越窄,指挥体制环节就越多,从而导致作战指挥效率低和作战行动迟缓;而指挥幅度越大、越宽,指挥环节也就越少,从而可以大大提高作战指挥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所以在改革后,将以独立的空防司令部、远程航空兵司令部和军事运输航空兵司令部取代空军集团军。防空军和防空师被以其为基础组建的空天防御旅所取代。司令部下辖空军基地、空天防御旅和更小的保障部队。同时,空军基地由空军的基本战术单位――大队组成,而空天防御旅由团组成。这样,完成了向“司令部-空军基地(旅)-大队(团)”三级结构的转变。俄空军实行“扁平化”的作战指挥体制,主要是为了减少作战指挥环节,扩大作战指挥幅度,进而提高作战指挥效率。此外,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已使多层级的“树状”作战指挥体制不再有效,并使实施“扁平化”作战指挥体制成为可能。
第二,新的司令部的编成。根据俄空军作战指挥体制调整规划方案,俄空军计划于2012年以前,在第37和第61空军集团军基础上,重新组建远程航空兵司令部和军事运输航空兵司令部。在特种司令部的基础上(包括列入其编成的第16空军集团军)组建了地位得到提高的空天防御战役战略司令部,负责莫斯科防空区和几乎整个莫斯科军区的对空防御。该司令部于2009年7月2日正式运作。
第三,根据区域原则,组建4个司令部。4个新的司令部将取代原来分别隶属于6个军区的6个空防集团军。在第6空防集团军(列宁格勒军区)的基础上组建了第1空防司令部。此外,莫斯科军区西部部分地区和原第16空军集团军所有突击飞机转至该司令部责任区;在第14空防集团军(西伯利亚军区,包括原外贝加尔军区的区域)的基础上组建了第2空防司令部。在第11空防集团军(远东军区)的基础上组建了第3空防司令部。在2个空防集团军――第4(北高加索军区)和第5(伏尔加河沿岸-乌拉尔军区)空防集团军的基础上组建了第4空防司令部。
2010年这四个空防司令部列入相应的四个新组建的军区(联合战略司令部)的编成:第1空防司令部归西方军区指挥,第2空防司令部归中央军区指挥,第3空防司令部归东方军区指挥,第4空防司令部归南方军区指挥。
第四,取消航空团和确定空军基地一长制。所谓的一长制是指“苏联经济和行政部门的一种重要管理原则和领导方法,即授予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领导人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广泛权力,同时规定其对工作结果应负的个人责任,目的是为了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把领导者管理的坚决性和群众参加管理协调地结合起来。1918年3月列宁提出一长制后,1941年,联共(布)第十八次全苏代表会议强调指出必须加强企业中的一长制,务使企业经理真正成为对企业状况和生产制度负责的全权领导者。苏联军队中的一长制是指挥官对所属部队的战斗、党的工作、政治思想以及行政管理全面领导,对上一级负责。”这种制度在苏联解体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取消了,此时的提出和重新使用无非是为了更加明确的确定责权。
所谓取消航空团是指将原有的航空团改编为航空基地,在原有的航空团的基础上扩大人员和技术装备的定额。例如,第368强击团和第487独立直升机团及其保障部队被并入布琼诺夫斯克第6971空军基地。此外,驻扎在附近的滨海-阿赫塔尔斯克的第960强击机团也转隶该空军基地。这样一来,估计该空军基地飞机和直升机总数可能达到100架。如此规模的空军基地是一级基地。它同时可管辖数个机场,每个机场都有常驻航空群,包括1个或更多的列入空军基地编成的大队。这样在管理上以基地分配,在作战上以大队为单位。
经过改革后的俄罗斯空军截至2010年11月,俄罗斯空军和防空部队有1个总司令部、7个战役司令部、7个一级空军基地、8个二级空军基地、13个空天防御旅。此外,8个陆军航空兵航空基地转隶各联合战略司令部,但空军仍负责其作战训练。不清楚远程航空兵和军事运输航空兵司令部的基地是否包括在泽林所说的基地数量中。空军总兵力约17万人,其中军官4万人,合同兵约3万人。
对格鲁吉亚五天的军事行动充分体现了俄罗斯空军对其作战方式和任务的理解,那就是在战争初期对敌进行全方位,大纵深的综合打击,并且不惜杀鸡用牛刀。这种打法和苏联时期的作战理论如出一辙。“五日战争”使世界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俄罗斯。众所周知,在俄联邦成立的时候,俄方走的是一条融入西方的道路,后来发现此路不通。在此情况下俄方开始修正自己的政策。由于经济的萧条,大家都以为俄罗斯就将堕落下去,但是俄格战争让大家都明白了,当威胁到俄罗斯现实利益的时候,俄罗斯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当然,就如俄罗斯总参谋长所说的那样,五日战争并不表面俄军已经走出了衰败的阴影,只能说明俄军在军队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前方的道路依然还很遥远。
在战争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迫使俄方继续修正其军事学说。经过不断的修正,俄罗斯于2010年正式颁布了新的《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全文请参见附录1)。
参考资料:
《俄联邦军事学说》
《火力指挥与控制》
《外军炮兵》
《现代国际关系》
《外国军事学术》
《浅谈俄罗斯空军在俄格冲突中作战使用和经验教训》
《环球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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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
俄联邦军事学说以军事理论原则为基础,在对俄联邦面临的军事危险和军事威胁进行分析后,详细阐述和列举了俄联邦的军事政策及俄国防的军事经济保障。该学说文本最后指出,俄军事学说各项条款可以根据军事危险和军事威胁的性质,军事安全与防御保障领域任务,以及俄联邦发展条件的改变而作出调整。
一、总纲
1.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以下简称军事学说)是俄联邦最重要的战略规划性文件之一,它是国家正式通过的、有关俄罗斯联邦武装防卫及其相关筹备工作的观点之集大成者。
2.本军事学说参考了《俄联邦2000年军事学说》、《俄联邦2020年以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构想》、《俄联邦2020年以前的国家安全战略》等文件的主要条款,以及《俄联邦2008年外交构想》和《俄联邦2020年以前的海洋学说》中的相关条文。
本军事学说是以军事理论原则为基础,旨在对其做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3.本军事学说的法律基础是俄联邦宪法,国际法公认原则和规范,俄联邦在国防、军控和裁军领域签署的国际条约,俄联邦宪法性法案、俄联邦法律,俄联邦总统及政F的法律性决定等。
4.本军事学说反映了俄联邦倾向于采取政治、外交、法律、经济、生态、信息、军事以及其他手段,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盟友利益。
5.本军事学说的条文在总统向联邦会议所做国情咨文中得以具体化,并可在军事战略规划框架内进行修正。
本军事学说通过国家军事管理集中化,根据联邦法律以及总统、政F和联邦权力执行机构通过的法律性决定,得以付诸实施。
6.本军事学说中使用了如下主要概念:
(1)俄联邦军事安全(以下简称军事安全)———保护个人、社会和国家的最重要切身利益免遭与运用武力或是威胁动用武力有关、来自国内外的军事威胁,体现为不存在军事威胁或是有能力抗御威胁;
(2)军事危险———国家间或是国家内部关系的状态,作为各种因素的集合,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导致军事威胁的出现;
(3)军事威胁———国家间或是国家内部关系的状态,体现为对立各方之间爆发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切实存在,某个国家(国家集团)、分离Z義(恐怖Z義)组织动用武力(发起武装暴动)的准备已经就绪;
(4)军事冲突———使用武力(该概念涵盖了武力对抗的所有形式,包括大规模、地区和局部战争以及军事冲突)以解决国家间或是国内矛盾的方式;
(5)武装冲突———国家间(国际武装冲突)或是一国领土内部各对立方(国内武装冲突)之间爆发的、规模有限的武装对抗;
(6)局部战争———两国或是更多国家之间爆发的战争,受有限的军事及政治目标驱使。在此类战争中,军事行动一般是在对立国家的边界附近展开,且通常只主要触及上述国家的利益(领土、经济、政治等方面);
(7)地区战争———同一地区的两个或者更多国家之间爆发的战争,由国家或是国家联盟的武装力量参加,既使用常规武器,也动用核武器,地点是该地区及其相邻水域及上空(太空),在此类战争过程中,各方都致力于达到重要的军事政治目的;
(8)大规模战争———国家联盟之间或是国际社会中的大国之间爆发的战争,各方都抱有极端的军事政治目的。一旦有全球不同地区的大量国家卷入,军事冲突、局部或是地区战争等都可能升级为大规模战争。此类战争需要参战国动用其现有的一切物质及精神力量;
(9)军事政策———国家在安排和进行防御、在维护俄罗斯联邦及其盟友安全时采取的行动;
(10)国家的军事机构(以下简称军事机构)———国家管理和军事指挥部门,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种、部队和部门(以下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上述部门是国家军事机构的基础,主要行使军事职能),部分生产和科研综合体的统称,各方的协同工作旨在筹备并履行对俄联邦的武装防卫职能;
(11)军事规划———为军事机构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建设与发展、上述机构的运营及全方位保障方面目标及任务的实施制定规则及方法。
二、俄罗斯联邦面临的军事危险和军事威胁
7.在现今阶段,国际社会发展的特点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对抗减弱,个别谋求绝对领先地位的国家(国家集团)、联盟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影响力水平下降,而另一些国家的影响力则日益增长,出现多极化、不同进程的全球化。
许多地区冲突仍未得到调停。武力解决上述冲突的趋势犹存,其中也包括与俄罗斯毗邻地区的冲突。现有的国际安全体系,包括其国际法机制在内,无法保障所有国家享有平等的安全。
与此同时,尽管针对俄罗斯联邦、使用常规杀伤性武器和核武器的大规模战争爆发的可能性下降,但在一些方面,俄联邦面临的军事危险反而有所增强。
8.主要的外部军事危险:
(1)赋予北约军队全球性职能的企图,让其违反国际法,使北约成员国的军事设施逐步逼近俄联邦国界,方式之一便是北约东扩;
(2)在个别国家和地区制.造动荡局面、破坏战略稳定的企图;
(3)向俄联邦及其盟友的邻国以及邻近水域增派外国(或是国家集团)军人;
(4)建立和扩张破坏全球稳定、损害核弹领域业已形成的实力对比关系的战略导弹防御系统,太空军事化,发展非核高精度战略武器;
(5)对俄联邦及其盟友的领土要求,对其内政的干涉;
(6)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导弹及导弹技术的扩散,拥有核武器国家数量的增长;
(7)个别国家违背或是不遵守军控领域的国际协定、先前所签署的国际条约;
(8)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其他规定,在俄联邦的邻国境内使用武力;
(9)俄联邦及其盟友的邻国境内存在(出现)武装冲突策源地及冲突升级;
(10)国际恐怖Z義的扩散;
(11)国家间(宗教间)紧张局势策源地的出现,国际极端武装团伙在毗邻俄联邦及其盟友边界的地区活动,世界上个别地区中的领土矛盾的存在,分离Z義、BL(宗教)极端Z義抬头;
9.主要的内部军事危险:
(1)BL改变俄联邦宪法制度的企图;
(2)破坏俄联邦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3)破坏俄联邦国家政权机构的正常运作,破坏重要的国家及军事设施、信息基础设施;
10.主要的军事威胁:
(1)军事政治局势(国与国关系)急剧激化,为动用武力创造了条件;
(2)阻挠俄联邦国家及军事管理体系的运转,破坏战略核力量、导弹攻击预警系统、太空监视系统、核彈藥储存设施、核能系统、化学工业以及其他存在危险的设施的正常工作;
(3)成立和训练非法武装组织,在俄联邦或其盟友境内展开活动;
(4)在俄联邦或其盟友的邻国境内进行的军事演习中,出现以挑衅为目的的武力炫耀;
(5)个别国家(国家集团)武装力量活动加强,并进行了部分或是整体的动员,上述国家的国家和军事管理机构进入战时工作状态;
11.军事冲突的特点是由其目的、达成目的的方式和手段、军事行动的规模与时间、武装斗争的形式与方法、所使用的武器及军备决定的。
12.现代军事冲突的典型特点:
(1)军队以及非军事力量、资源的综合运用;
(2)性能堪与核武器媲美的新型武器和军备的大量且密集的使用;
(3)扩大航空航天领域军队(军力)及设备的使用规模;
(4)信息战的地位加强;
(5)筹备军事行动所需时间减少;
(6)由于从严格的垂直指挥系统过渡到全球网络化自动化军队(军力)及武器指挥系统,指挥的灵活性得以提高;
(7)敌对方境内出现长期存在的军事斗争区域。
13.现代军事冲突的特点:
(1)其爆发具有难以预料性;
(2)军事政治、经济、战略以及其他目的多样化;
(3)现代化高效武器装备的地位日益提升,军事战斗不同领域的作用也出现了重新划分;
(4)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预先采取信息战手段而非使用武力,而后是为能让国际社会对其动用武力表示赞同而进行信息战;
14.军事冲突的特点是速战速决、创造性、设施受损严重性、军队(军力)和火力的移动迅速、多种机动部队(军力)同时出击。掌握战略主动权,维持对国家及军队的稳定的管理和指挥,确保在陆地、海上、空中和太空中的优势将成为实现既定目标的决定性因素。
15.对军事行动而言,高精度、电磁、激光、亚声低音波武器、信息管理系统、无人驾驶飞机和自动化航海装置、可操纵的自动化武器和军备的重要性日益增长。
16.核武器仍将是预防核军事冲突以及常规杀伤性武器军事冲突(大规模战争、地区性战争)的重要因素。
一旦发生使用常规杀伤武器的军事冲突(大规模战争、地区战争),国家处于存亡关头,拥有核武器可能导致此类军事冲突演变为核军事冲突。
三、俄联邦的军事政策
17.俄联邦军事政策的主要目标由俄联邦总统根据联邦法律、俄联邦2020年以前的国家安全战略和本军事学说来确定。
俄联邦军事政策旨在防止军备竞赛,遏制和防止军事冲突,完善军事机构,完善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改进杀伤性武器的使用形式及方法,以确保俄联邦的国防安全、维护其盟友的利益。
俄联邦在遏制和防止军事冲突方面的行动
18.俄联邦要确保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根据国际法规定和俄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做好遏制和防止军事冲突、武装保卫俄联邦及其盟友的长期准备。
19.俄联邦遏制和防止军事冲突的主要任务:
(1)使用现代化的技术装置和信息技术,对全球以及地区军事政治局势的发展,对军事政治领域内的国家间关系进行评估和预测;
(2)采取政治、外交以及其他非军事手段,消除可能发生的军事威胁和危险;
(3)维持战略稳定及核遏制实力的足够水平;
(4)将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的备战状态维持在既定的水平上;
(5)在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框架内强化集体安全机制,提高该组织实力,在独联体、欧安组织、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国际安全领域的互动,并与其他跨国组织发展在该领域的关系(欧盟和北约);
(6)遵循联合国宪章条款以及其他国际法准则,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在强化国际安全领域进一步拓宽伙伴圈,发展与伙伴国的合作;
(7)遵守限制和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领域的国际条约;
(8)在常规武器监控领域签署及实施协定,并推行巩固互信的措施;
(9)在反导领域建立双边及多边合作协调机制;
(10)签署禁止在太空部署任何种类武器的国际条约;
(11)参与国际维和行动,其中包括联合国牵头的行动以及与国际(地区)组织合作框架内的维和活动;
(12)打击国际恐怖Z義。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的动用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在和平时期、在面临直接侵略威胁时期和战争时期的主要任务
20.俄联邦认为,根据联合國A理会、其他集体安全组织的决定,为反击针对自己及盟友的侵略,维护(恢复)和平,以及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及准则、俄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保护身处俄联邦境外的本国公民的安全,动用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是合理合法的。
在和平时期,由俄联邦总统按照联邦法律的规定,做出动用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的决定。
21.俄联邦把针对联盟国家(指俄白联盟———本刊注)成员国的武装进攻或是使用军力打击成员国的任何行动都视为对联盟国家的侵略行动,将予以还击。
俄联邦将对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成员国的武装进攻视为针对所有成员国的侵略,在此情况下,会根据集体安全条约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2.俄联邦在实施武力战略遏制措施时,允许使用高精度武器。
在自身和(或)盟友遭遇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进攻时,在遭遇常规武器侵略、国家处于危亡关头时,俄联邦保留使用核武器还击的权利。
使用核武器的决定由俄联邦总统做出。
23.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按照俄联邦武装力量动用计划、俄联邦武装力量动员计划、俄联邦总统令、俄联邦武装力量最高总司令的命令和指示、俄联邦其他法律法规性决议、有关国防问题的战略规划文件的规定来执行任务。
24.俄联邦派出军人组成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维和部队,根据该组织理事会的决定参与维和行动。俄联邦派出军人参加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快速反应部队,对集安组织成员国遭遇的威胁作出迅速反应,并完成集安组织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任务,其动用要遵循有关中亚地区集体安全快速反应部队的快速准备、军力动用和全方位保障制度的协议。
25.为执行联合国或是独联体授权的维和行动,俄联邦将按照联邦法律以及俄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派出军人。
26.为了维护俄联邦及其公民的利益,保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按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定、俄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和俄联邦法律,机动灵活地在国外使用俄联邦武装力量。
27.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和平时期的主要任务是:
(1)维护俄联邦主权、领土完整和俄联邦领土的不可侵犯性;
(2)进行战略遏制,包括防止军事冲突;
(3)保持战略核力量、确保其运作的力量和手段,以及可在任何条件下给侵略者造成既定损失的指挥系统的构成,使其处于战斗和动员准备及战备的状态;
(4)及时向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司令预报空天进攻的信息,并让国家机关和军事指挥机构及军队了解军事危险和军事威胁;
(5)使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保持预先把部队部署在有潜在危险的战略方面的能力,并让部队做好战斗准备;
(6)确保俄联邦重要设施的对空防御,准备应对空天进攻手段的打击;
(7)在太空战略区域部署和保持太空器轨道集群,从而确保俄联邦武装力量的行动;
(8)保护重要的国家设施和军事设施、交通线上的设施和特种物资;
(9)俄联邦领土上要有高效设施,交通线要做好防御准备,包括建设和改造专用设施,建设和大修有防御意义的公路;
(10)保护俄联邦公民在国外不受武装袭击;
(11)按照联合國A理会的决定,或被授权按照国际法做出这种决定的其他机构的决定,参加保持(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动,采取措施防止(消除)对和平的威胁,以及平息侵略(破坏和平的)行动;
(12)打击海盗行径,确保航海安全;
(13)保障俄联邦在世界海洋从事经济活动的安全;
(14)打击恐怖活动;
(15)为采取边防和民防措施做好准备;
(16)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安全;
(17)参与消除非常情况,恢复有社会意义的设施;
(18)参与紧急状态的实施。
28.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在面临侵略威胁时期的主要任务:
(1)为了进行动员部署和战略部署,要采取一整套补充措施降低侵略威胁的程度,提高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战斗准备和动员准备的水平;
(2)按规定的战备级别保持核遏制潜力;
(3)参与紧急状态的实施;
(4)实施边防措施,并按规定的程序采取民防措施;
(5)履行俄联邦集体防御的国际义务,根据国际法原则反击或防止对(向俄联邦提出有关要求的)其他国家的武装进攻;
29.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战时的主要任务是,反击对俄联邦及其盟国的侵略,战胜侵略者的军队,使其在符合俄联邦及盟国利益的条件下停止军事行动;发展军事组织;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
30.发展军事组织的主要任务:
(1)由于拨付的财政、物资和其他资源充足,要使军事组织的结构、构成和兵员补充数量符合和平时期、受到侵略威胁时期和战时的任务。计划的数量和拨付资源的期限体现在俄联邦社会经济长期发展计划的文件中;
(2)提高国家管理和军事指挥系统的运行效率与安全;
(3)完善对空防御系统和建立俄联邦空天防御体系;
(4)在合理使用财政、物资和其他资源的基础上,完善对军事组织的军事经济保障;
(5)完善军事计划;
(6)改善边防和民防;
(7)完善建立动员资源储备的系统,包括武器、军事技术装备和特殊装备,以及物资的储备;
(8)提高武器、军事技术装备和特殊装备的使用维修系统的运行效率;
(9)在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以及军事教育和干部培训机构,要建立物资技术、社会、医疗和科技保障的一体化机构;
(10)改进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信息保障系统;
(11)提高服兵役的威信,使俄联邦公民全面做好服兵役的准备;
(12)确保俄联邦与其他国家进行军事政治和军事技术合作。
31.军事组织发展的重点:
(1)完善军事组织的指挥系统,提高运行效率;
(2)发展军事组织的动员基础,确保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动员部署;
(3)确保各种军队建制必要的补充、装备和保障程度,使其常备不懈,符合所需要的战备级别;
(4)提高G部培训和军事教育质量,提升军事科技潜力。
32.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主要任务是,使其结构、组成和数量符合所预见的战争威胁,军事冲突的内容和性质,和平时期、受到侵略威胁时期和战时的例行任务和长远任务,以及俄联邦政治、社会经济、人口和军事技术条件和可能性。
33.为了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俄罗斯联邦必须:
(1)完善武装力量各军兵种和其他军队的组织指挥结构与构成,优化人员编制;
(2)保证常备部队与后备部队的合理配比;
(3)提高部队的作战训练、特种训练和动员水平;
(4)完善武装力量各军兵种和其他军队的配合;
(5)提供现代化的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装备,保证高质量地使用它们;
(6)军队的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和其他形式的保障、以及军事教学与训练、干部培养、军事科研应实现一体化,并得到协调发展;
(7)培养忠于祖国的具有高水平军事技能的军人,提高军人的威望。
34.完成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这一主要任务的途径是:
(1)制定和坚定不移地落实军事政策;
(2)为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提供有效的军事—经济保障,提供充足的资金;
(3)提高军事工业的质量水平;
(4)在和平时期以及面临直接侵略威胁时期和战争时期,都应保障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指挥系统能够可靠运转;
(5)保持国家的经济实力以满足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需求;
(6)保持动员能力,对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进行动员部署和战略部署;
(7)建立常备的民防力量,使其能够在和平时期、在面临直接侵略威胁时期和战争时期完成自己的任务;
(8)完善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驻扎(建立基地)体系,包括按照俄罗斯联邦参与的国际条约和联邦立法在俄罗斯境外驻扎军队;
(9)根据战略和战术方向建立军事基础设施的梯次配置体系;
(10)预先建立动员资源的储备;
(11)与国家高等院校相配合,优化军事院校的数量,配以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
(12)提高军人、退役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武装力量中的文职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
(13)对军人、退役人员及其家属要落实联邦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4)完善合同兵与义务兵的配置系统,保证部队的作战能力;
(15)加强部队的组织性,遵守法律、遵守军事纪律,预防和杜绝腐败;
(16)完善对公民的应征前培训和军事爱国Z義教育;
(17)保证国家和公民对国防领域的联邦执行机关和各俄联邦主体执行机关的监督。
军事规划35.为了按时落实发展军事组织的措施,为了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为了能够有效地运用它们,应制定并落实军事规划。
36.军事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确定建设、发展和动用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根据对军事政治形势发展、军事威胁和俄罗斯联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预测,选择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合理方针,选择动用它们的方式和方法;
(3)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获得的资源保障与建设、发展和动用军队的任务相适应;
(4)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同时须考虑到执行这些规划(纲要)的结果;
(5)组织对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建设和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
(6)及时修正军事规划文件。
37.根据俄联邦军事规划章程制定军事规划。
四、国防的军事经济保障
38.对国防提供军事经济保障的宗旨是:为国家的军事经济和军事技术潜力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无论在和平时期,还是在面临直接侵略威胁时期和战争时期都能保障军事政策的实施和可靠地满足军队的需求。
39.对国防提供军事经济保障的任务是:
(1)对军队提供足够的财政和物质技术保障,使其能够完成所肩负的任务;
(2)优化国防开支,合理规划和分配给军队的资金和物资,提高其使用效率;
(3)为落实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建设、发展和动用规划(纲要)及时提供充足的资金;
(4)集中科研力量以及财力物力来高质量地装备(重新装备)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
(5)在生产军民两用产品的某些领域实现一体化,为巩固国防而协调国家的军事经济活动;
(6)从法律上保护军事用途、特种用途和军民两用活动的知识产权;为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配备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
40.为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配备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的宗旨是:根据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任务和使命、动用军队的方式方法、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动员能力,建立和保持相互联系的完整的武器装备系统。
41.为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配备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的任务是:
(1)用现代化的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全面武装战略核力量、通用兵力中的常备部队、反恐部队、工程和筑路部队,使它们保持作战状态;
(2)研制多功能的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使用统一规格的配件;
(3)发展信息对抗部队和武器;
(4)根据现代化的技术和国际标准,根据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的统一信息平台,高质量地完善信息交流系统;
(5)保障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武器系统的功能统一和组织技术统一;
(7)研制新型高精确度武器;
(8)建立基础性的信息指挥系统,使它们与武器指挥系统、与指挥机关的自动化手段实现一体化。
42.在国家武器纲要和其他国家纲要中应当规定用武器、军事和特种技术设备武装军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