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椿在伦敦)
1866年,清政府首次决定派员出国考察。同治五年(1866年)正月二十一日,斌椿率三名同文馆的学生及自己的儿子广英(为照顾其父同行),离京从上海乘轮船出洋,经过一个月零八天的航程,到达法国马赛。他在欧洲游历110多天,访问了法、英、荷兰、丹麦、瑞典、芬兰、俄国、普鲁士、挪威、比利时等国,于九月十八日回到北京。斌椿写出《乘槎笔记》,第一次记录下亲眼所见诸如火车、轮船、电报、电梯、机器印刷、蒸汽机、摄影、起重机、抽水机、显微镜、幻灯机、纺织厂、兵工厂等。还第一次参观并记述了欧洲博览会、芭蕾舞、大英博物馆、国家议院、近代报社、高等学院,以及法国的凡尔赛宫、凯旋门等。他看到了西方近代的科技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