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银行开立,这一点比较好理解:既然信用证的原理就是“银行做中间担保人”,那么首先这个担保人就要可*。与国内银行不同,国外的银行很多都是私营的,规模有大有小,其信用度自然良莠不齐。且不说有一夜间倒闭关门的,厚颜无耻与客户(信用证申请人)勾结,设圈套坑害出口商的也不乏其例。而知名的大银行因为历史悠久,讲究信誉,在信用证操作上基本能做到公平合理,对买卖双方的服务也比较周到。一般说来,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的银行信誉较好,因为欧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健全,金融监管也相对较为完善。外贸中最为常见的知名银行有花旗银行(Citibank)、巴黎国民银行(Banque Nationale de Paris)、大通曼哈顿银行(Chase Manhattan Bank)、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汇丰银行(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等等。在网上不难查找到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名称,可以直接以银行名称为关键字在Google中进行搜索,看看客户的开证行是否在名单之列。另外查证银行信誉还有一个小技巧,比如根据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去查阅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官方网站。网站上偶尔会介绍该国主要银行(多半在经济商务参赞处网页,或当地经济概况栏目)。如果有此一家,那么多少可以放心一点点。比如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商务参赞处网站对于泰国商业银行的介绍:
信用证条款还有些特别的表达方式。在看懂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通过积累经验可以逐渐熟悉这些信用证习惯用语。比如不少外贸单证都有一式若干份,有正本(original)和副本(copy)之分。谈到提单的时候,用“Full set of ”(全套),意思是要递交提单上所显示的全部正本和副本。其它的则常用”in duplicate”、“quadruplicate”等方式表示副本数量。又如在一些大公司开出的信用证中,对单证类型的表述往往有“/”间隔号,比如“CERTIFICATE OF ORIGIN / GSP FORM A”,意为“或”,因大公司的信用证格式相对固定,喜欢笼统规定单证类别,至于具体选用哪一个,双方另行确定,在这一串由“/”连成的单证中,选择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