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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消费文化(之六):消费与审美

人的消费活动与审美有着必然关联。这是因为,人性是神性和兽性的统一,人生在世,除了需要满足生理本能的欲求外,还需要满足精神心灵的需求,作为人的基本活动的消费活动,就既要满足人的生理需求也要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而人的精神心灵对愉悦、美感的需求,也就是审美需求,无疑是精神需求诸维度中的重要一维。不同的消费样态,对满足人的审美需求的“贡献”不尽相同。文化消费,如文艺消费、娱乐消费、旅游消费、艺术品消费,就纯粹是为了满足人的审美需求。衣食住行等消费则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基本生存和生理需求的,但即便如此,这类消费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着人们包括审美需求在内的精神需求。一方面,衣食住行等消费活动所具有的审美元素(如色彩、形状、声音、消费场所环境等等)会给人审美感受和体验;另一方面,消费活动中,人们会因为对物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的占有和获具(以及占有和获具的程度、方式)而获得心理的满足,更会因为使用价值满足了人的生理需求、减除了生理痛苦而愉悦、舒适和“美滋滋”的;此外,消费活动中的物品、服务以及消费行为所具有的符号价值、象征价值,也是消费者获得审美快感的来源和重要依据。还必须看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所从事的消费活动的类型,以及从事消费活动的目的动机,也会有很大变化。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匮乏的社会和历史阶段,整体地看,人们从事消费活动主要是为了维系生存和满足基本生理心理的需要,而审美需求的满足主要依附、次生于生理需要的满足;所从事的也主要是衣食住行等服务与服从于维系生存和满足生理心理需要的消费活动。在生产力水平较高、物质财富相对丰裕的社会和历史阶段,随着温、饱、住等基本生存和生理需要问题得到了解决,人们的精神需要、审美需求就受到了重视、得到了强调。相应地,文化消费在人们的消费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活动中的精神要素、美学色彩所占比重越来越明显、突出。尤其对于消费主义消费而言,美学价值上升为了消费活动的核心价值,审美动机成为了消费主体的根本动机。

消费主义消费是一种独特的消费现象,尽管它已经成为了当今消费社会的典型、普遍、主导消费样态,但它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不过,在消费社会之前,消费主义消费只是少数人的消费活动,它只是特定圈子内的、小范围的消费行为。消费主义消费将消费本体化、主义化,主张为消费而消费,视消费为本质论目的。消费主义消费追求感官享受、推崇享乐主义,极尽可能将消费符号化、象征化。对于消费主义消费的主体而言,消费品的使用价值只不过是载体、媒介,社会地位、身份、个性、品位等符号价值、象征价值,才是消费品(产品和服务)的根本价值和核心价值。无论是感官享受,还是符号价值、象征价值的获具,消费者所满足的,显然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生存需要和基本的生理需要,而主要是精神层面的心灵层面的情感需要和心理层面的情感欲望,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审美需要。审美需要是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标识之一,因而人类所从事的任何活动,都打有美的烙印,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着人们的审美需要。消费活动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从事消费活动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占取使用价值以满足基本生理的需要,审美价值不过是“次生价值”或辅助价值。只有在消费主义消费中,审美等精神心灵层面的需求的满足才上升为了本体价值,也才成为了消费者的根本旨归。在传统社会,消费主义消费只在少数贵族、有闲、特权阶层流行。原因在于,这些阶层拥有着丰富的物质资料,生存和生理需要的满足于他们已经不是问题,在此情况下,奢侈、浪费、排场等以审美意义、符号价值为索求目标的消费行为——炫耀消费、代理消费等符号消费、意义消费——就成了显示他们的贵族身份、特权地位的符号和表征。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社会所拥有的物质财富显示出了整体“丰裕”的情形。这样,消费就取代生产成了社会的主题,因为只有丰裕的物质不断被消费掉,生产才有动力,也才有必要;而如果消费者仅仅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以满足生存和基本生理的需要,那么源源不断生产的丰富物质产品和服务就会过剩,所以无止境地消费符号价值、象征价值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心理欲望就成了消费的根本动机。如是消费样态正是典型的消费主义消费;消费主义消费成为了社会主要消费样态的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后资本主义社会)相应地也就称为了消费社会。

根据上文的介述,消费主义消费虽然在各个历史阶段、各个社会情状下都存在,但是,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情状的消费主义消费的覆盖范围、传播方式是不同的,而且,消费主义消费的具体“形态”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是近代以来两个较为典型的社会样态,虽然消费主义消费在这两个社会样态中都是居于主导地位——普及程度也不完全一样——的消费行为,但是,由于经济、文化所存在的巨大不同,消费主义消费的特质在延续着某些一致性的同时还是呈现出了很大不同。僭越于实用功能之上的意义消费、价值消费,是消费主义消费的基本特征,然而,消费主义消费的意义、价值的指向,在工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出现了明显分野。消费主义消费的审美特质,以及审美价值的实现途径,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也有了较大差异。着眼于经济态势,工业社会与传统农业社会一样属于“生产社会”,尽管消费的重要性不断显现,但整体上看社会的重心还在生产;而后工业社会已经转型为了“消费社会”,引导消费、促进消费成为了社会的主要任务。着眼于文化类属,工业社会属于现代性(现代主义)文化作为主导文化的现代社会,而后工业社会属于后现代性(后现代主义)文化作为主导文化的后现代社会。消费主义消费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意义取向的不同、审美特质的差异,与上述经济态势和文化类属的不同密不可分。

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无疑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它主要体现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生产效率有了显著提高,从而使得社会物质财富由农业社会的相对匮乏转变为了相对丰盛。这样,提高消费能力、改善生活条件,不仅成为了可能而且成为了必须。在物质匮乏的社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消费所满足的是饱、暖等基本的生存和生理需要(当然也会因此给人以心理、精神的满足),人们所消费的物质和服务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使用价值,消费行为的意义也主要在于功能性意义。在物质相对丰裕的工业社会,消费固然还要满足饱、暖等基本需要了,但更主要的是要满足享乐、尊严、欲望、审美等非基本需要了。这是因为,基本需要是有限的,而非基本需要是无限的;有限的需要必然只须有限的物质以及相应的物质生产,而无限的需要则需要无限的物质以及相应的物质生产。事实上,工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在不断提高的,物质财富是在不断积累和丰富的,物质财富只有不断消费掉,生产才有持续进行并不断发展的必要和动力。无止境的非基本需要不是实物需要、实用需要,而是无法量测、没有限度的价值需要、意义需要。在工业社会,消费活动的价值、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为非基本需要的满足提供着可能。

在文化视野中,工业社会步入了现代社会,也就是现代性文化或现代主义文化是作为工业社会的主导文化而存在的。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遵循科学、理性,讲究秩序、原则,追求真理、本质,注重中心、统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现代社会是较为纯粹的意义社会、价值社会,因此,现代社会的人们,生存和生活的目标主要在于意义与价值的获取、索求。而且,现代社会有着较为明确、统一、固定、持久的价值标准、观念和意义准则、诉求。也即是说,怎样的生命形态、怎样的生活情状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以及有着怎样的价值、意义,在现代社会基本能够达成一致、取得共识。由于有着统一的价值规范和意义原则,现代社会也就有了供参照、效仿的特定生活范例和生存模板。在现代社会,消费活动尽管仍然是人们维系生存的基本活动,但对意义和价值的索求、获取已经成为了其重要功能。个人存在被认同、仰慕,自我价值得到彰显、接纳,生存意义被尊重、高看,是任何社会任何人都渴求、需要的,生活于现代性的工业社会的人们也不例外;高的社会地位、好的社会声望、正面的社会身份,一直都是这些渴求、需要得以满足的重要条件。尽管衡量、评判地位、声望、身份的依据多种多样,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也会有不同的依据作为主导,但是,对物质财富的占有程度(以及与此相关的获得物质财富的能力、世袭的贵族血统等等),在多数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中,都是得到公认的依据。消费活动,是彰显物质财富占有程度的直接表征,因而消费活动自然就具备了获取名声、呈示地位价值功能。此外,一个人的文化水准、受教育程度、个人品味、兴致情趣也是定位其地位、名声的尺度。在消费活动中,无论是消费品(产品和服务)的“档次”,还是消费的场所环境,以及消费者的消费方式,都会“显影”出文化水准、个性品位等。在工业社会,消费活动这一彰显地位、获取名声、赢得尊重的作用,得到了全面普及和放大。在现代社会,消费活动已经不是纯粹的实物、具象活动了,而成为了一种符码、记号活动,从而有效、有力地顺应着现代社会价值获具和意义索求的特征。

现代社会的消费是一种意义消费、价值消费,其意义就在于凸显人的财富、展现人的品位继而获得地位、身份、名望和尊重、仰慕,并可将这些化为“名望资本”去收取更多的物质财富等。在讲究秩序、法则、同一、中心、本质的现代社会,地位、名望、品位等都有着统一、一致的标准、原则,“书写”地位、名望、品位的消费样态也有确定、具体的规范、模板。这样,在现代社会,消费活动——物质财富和个人品位——地位、声望、社会“区隔”——被尊重、认同,形成了具体、确定的因果链。尊重和认同,来源于社会规定的地位和声望,地位和声望关联于物质财富的占有量和社会共识的个人品位,而物质财富和个人品位表现于、表现在消费活动。现代社会的消费活动,作为符码活动、记号活动,其指代的价值、意义是明示的、确定的。人们从事消费活动的主要动机,在于赢得他人尊重和社会认同,而之所以能够得到尊重和认同,是因为消费活动具有着符码价值和记号意义。被尊重、认同是消费活动的逻辑归属,消费活动是被尊重、认同的逻辑起点,消费活动的符号价值、记号意义则是中介、桥梁。从审美角度看,现代社会的消费活动的“美感”主要就在于,它作为地位、声望的符码,激发、诱导着人们内心的欲望、梦想、激情和梦幻;另一方面,个人被尊重、被认同所引起的内心愉悦、满足、舒适,也是消费主体饱享、领略消费之美的根本理由。此外,炫耀、夸示、演出性的排场、浪费、挥霍所引起的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也能使消费主体感受消费之美;消费名牌、奢侈品,还会产生质量高、使用价值大以及相应的舒适、愉快等审美幻觉。总之,在文化现代性的工业社会,尽管消费活动构成的景观,也会给人带来直接的美感,尽管消费活动中人们因生理需求的满足也会感受到消费活动的美,但是,消费活动的审美意义,主要还是其符号价值、记号功能带来和引起的。

后工业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新阶段,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发达阶段,因而可称为后资本主义社会、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着眼于经济角度,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进步,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劳动效率有了大幅度提高,后工业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生产过剩、财富过剩,消费取代生产成为第一要务的经济活动。消费被无限度、无节制地主张、提倡,消费主义作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裹挟、吞噬着民众的精神心灵;消费活动遍及在社会的任一角落(包括各种媒介、影像),整个社会基本就是由一幅幅或实或虚的消费图景拼贴而成的。在后工业社会,消费既成了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主题,也成了人们日常物质生活的主题,还成了人们心理活动的主题;同时,由于生产活动的“自动性”和被消费活动所淹没,生产活动在感觉上似乎不再重要甚至不再存在了。由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后工业社会顺理成章地由生产社会过渡到了消费社会。其实,消费的重要性在工业社会已经体现出来了,只是其程度不如被称为消费社会的后工业社会。在功能上看,不管在工业社会还是在后工业社会,消费也都是服务于促进、推动生产的,说到底,也都是为了资本家赚取利润、社会积累财富,只是在工业社会显在一些,在后工业社会潜隐一些。

消费主义消费作为社会的基本消费样态而存在,是消费社会的“硬件”设施,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主流、主导意识形态是消费社会的“软件”基础。与包括工业社会在内的任何社会的消费主义一样,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同样以消费为主义、立场,同样标榜消费、主张消费,但是,在不同时期、社会中,主张、标榜的理由和方式在保持相同性的同时也存在着差异。这就导致了不同时期、社会中消费主义消费实践的动机、状况不尽相同。这种不同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有关,也与消费主义消费的社会展开范围有关,还与社会文化语境有关。消费主义消费在工业社会得到了大面积推广,但还不是工业社会的主导消费样态,在尚属“生产社会”的工业社会,理性消费、新教伦理、清教徒精神依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而且也在事实上大量存在。只有到了“消费社会”的后工业社会,消费主义消费才上升为了居于主导地位的普遍性消费样态。更为重要的是,在文化特征上,工业社会是以现代性文化为主的现代社会,而后工业社会(消费社会)是以后现代性文化为主的后现代社会。同为消费主义消费,因此不管在工业社会还是在后工业社会,它都有着内在精神指向的一致性;但在具体展开过程中,它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还是表现出了较大差异。就文化维度而言,工业社会的消费主义呼应的是现代主义;而后工业社会的消费主义呼应的是后现代主义。

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主义的反拨与颠覆。在文化立场上,后现代主义主张抽空价值、悬搁意义,视现代主义的本质、真理、逻各斯中心为权力话语而加以粉碎,同时击破了秩序、统一、历史连贯性等暴力神话;在文化实践中,后现代主义视世界为超现实的“仿真”、“影像”世界,时间碎裂为了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段。生活在后现代社会的人们,所“迎来送往”的是“即时”、“瞬间”和“此在”、“当下”以及蜂拥而至、潮来潮去虚拟的“景观”:表征、印象、直觉和幻觉——后现代社会就此也称为了“景观社会”。在现代性文化为主的工业社会,消费主义消费得以播撒、推广的原因,在于标榜、宣扬消费明确、持久且已达成共识、取得一致的价值、意义;消费主义消费得到接纳、认可的原因,在于消费者对于消费的意义、价值的接纳、认同,在于对这意义、价值的消费以及由此获得的心理快感和精神满足。后工业社会的文化空间是被反价值、反意义的后现代文化占据了的,因此,尽管消费主义消费扩展为了社会的主体消费样态,但是,为了顺应反价值、反意义的文化需要,也由于在反统一、反秩序和反本质、反原则的后现代社会,根本就不存在确定的、明示的和持久的、恒常的能达成一致、取得共识的价值、意义,后代社会消费主义在后现代社会不是借助鼓吹价值、标举意义得到播撒、弥散的,消费者也不是通过意义消费、价值消费而接受、认可了消费主义消费实践的。在工业社会,消费主义消费也具备着审美功能,但其审美功能是以消费的符号价值、记号意义为中介、桥梁实现的,也就是说,消费者是由消费意义和价值或得了美的愉悦、快感而过渡到消费审美的。在价值消解、意义泯灭的后工业消费社会,消费主义消费的价值、意义自然也不再明确、具体了,甚至也不再存在了,因而它显然不可能再像工业社会那样用价值、意义来收买人心、占据社会。那么,它靠的是什么呢?它靠的正是消费主义消费的审美特质。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尽其所能张扬、昭示消费主义消费的审美品格和属性,消费社会的消费实践尽其所有挥洒、喷薄着审美色彩和气息,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极尽其情直观、感性地体验、享拥着后现代消费主义消费提供的审美愉悦和快感。如果说工业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是意义消费、价值消费的话,那么后工业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则主要是审美消费。

在物质财富大量堆积的经济环境中和价值指向混乱、意义逻辑关联断裂的后现代文化环境中,消费主义消费在后工业社会必然地衍生为了审美消费。正因为审美的消费主义消费无所不在,填充了“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所以消费社会(后现代社会、后工业社会)也被指认为了“审美社会”。在消费社会,消费主义消费的审美属性主要是从四个维度释放的:

第一,消费产品(服务)的艺术化。其实,任何时代的消费品都或多或少地包含有艺术元素,都能在给消费者提供使用价值的同时提供一定程度的审美享受。然而,在传统社会,消费品总是以实用为基本诉求的,艺术品质只是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前提下的附属性、修饰性存在。在消费社会,艺术加工与工业生产融合、联姻,贯穿、渗透于工业生产的所有环节,结果使得商品中的艺术含量超过了“实用”含量,使得商品的审美功能大于了使用价值;商品俨然成了纯粹的艺术品,甚至由于使用价值和实用性的“自明”性,使用价值或实用功能反倒只是作为载体、媒介而存在了。一切商品都是艺术品,构成了以审美消费为根本指归的后现代消费主义消费的逻辑起点,也由此构成了后现代“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甚至消费社会的物质基础。

第二,消费时尚化。在工业社会,消费者消费的产品(服务)的样态、消费的方式,与消费者的地位、身份和品位、风格有着明确、固定对应、契合关系,而且这种对应、契合关系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中有着明显的共识性和“可公度性”。也就是说,作为符码、记号的消费活动的象征价值、指示意义(地位、声誉、品位、能力等等)是具体、确定的。然而,在后现代文化主导的后工业社会或曰消费社会,价值、意义受到了全盘瓦解、否定,本质、真理、法则、中心等“元叙事”遭遇了拆解、摒弃,同时,秩序、同一性、连续性等现代性话语也被打破、粉碎了。随着符号等级的消解和价值失范、意义失序,在后现代消费社会,衡量、评测身份、地位、品位的标准、范本再也不明确、固定而变得无限度地“滑动”、“游移”起来;就消费活动而言,消费品、消费方式与地位、品位等确定、持久因而能达成共识、趋于一致的因果链断裂了:或者特定消费活动指对的地位、身份、品位是变化、滑移的,或者特定地位、身份、品位匹配的消费活动是变化、滑移的,当然更多的是不确定的消费活动与不确定的地位、身份、品位等失去了任何逻辑关联。正是在这样的后现代消费背景中,时尚消费成为了典型的消费样态。所谓时尚消费,就是潮流消费、时髦消费,潮流消费总是此起彼伏的、时髦消费总是你追我赶的,因而时尚消费的基本情态就是花样翻新、千变万化。时尚消费无疑是较为纯粹的审美消费。一方面,消费社会的地位“标准”、品位“尺度”是混乱、流动的,人们通过马不停蹄地追逐稍纵即逝的符合“标准”、达到“尺度”的时尚消费活动,展现、炫耀一下一瞬间的地位、身份、品位,并因此获得短暂、片刻的审美愉悦、快感和满足。另一方面,花样翻新、瞬息万变的时尚消费,不断满足着人们求新求变的心理欲望,通过刷新人们的消费视域,使人们产生着新奇、怪诞、独异的感受、体认以及相应的好奇、兴奋、刺激、意外、震惊、惊惧等审美愉悦和满足。还有就是,由于“个性”的无标准、无规范、无参照性,所以在后现代社会得到了极力推举和追捧。时尚消费正好是个人在消费平台书写个性的绝佳方式。因此,时尚消费使消费者因个性得到张扬、喷薄而肯定、确认着其“美”、其“好”。

第三,消费景观化。正如前文所述,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是审美消费,消费活动中的审美体验、感受及审美快感、愉悦成了消费者的主要审美取向。就消费活动而言,消费者的审美满足既可以借助功能性的使用价值以及实用性的“价值”、“意义”的消费而间接地获得,也可以通过非功能性的“形象”、“表征”而直接获得。契合于反价值、反意义和反同一、反秩序的后现代文化现实,消费社会的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收获的,主要是在置身、迎送、面对外在的、表象的消费情境和形象中的直观、感性审美体验和审美愉悦。消费社会之所以冠以了“景观社会”的称谓,正是因为消费社会是由不计其数、千差万别的消费景观组合、拼贴而成的,形形色色、眼花缭乱的消费图景构成了“大美人间”的社会万象,满足着消费者永难满足的审美消费。消费社会的消费图景可以透析为这么几块:

一是消费品和消费品的陈列空间、展示场所。在消费社会,工业与艺术联姻的结果,就是工业产品(商品)艺术化,就是商品审美含量的无限度加大,无论是商品“体型”还是商品包装,都着上了浓烈的审美色彩。商品的外在审美成为了吸引、说服消费者的主导成分。商品摆放、展示的艺术化和美观,是消费社会的商家取悦消费者的基本营销策略。大型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购物中心,是消费社会的审美天堂。五光十色、美不胜收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赏心悦目,喷泉、花环、彩灯等装饰物美轮美奂、多姿多彩,精心设置的音乐、声响悦耳动听、曼妙无比……步入这些美的集合地,消费者的视觉听觉尽情饱享着美的盛宴,无不心旷神怡、无不流连忘返,当然也会无不产生购物冲动——在消费社会,是商品的“美感”而不是实用价值和其他价值、意义功能掏空消费者的腰包的而是消费行为。二是消费行为。在消费社会,消费者消费审美化的产品(服务)的消费行为本身也构成了一道道审美风景。消费社会的非是一种个性消费、风格消费。既然是个性和风格,就必然需要展示和呈现,需要表演给“观众”并在“对话”、交流的基础上求得观众的“确认”和“命名”。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提出了消费社会“消费景观”的概念。在消费社会,任何一次消费活动的进行都是一场消费剧目的上演。作为消费者的演员,因为个性得到张扬、风格得到挥洒而成就了心理的自洽和精神的自足;而对于“观众”而言,在欣赏、玩味演出的过程中既领略、体悟了个性消费、风格消费的美,也产生了向往、艳羡、渴慕的心理反应和欲求。三是影像和媒介。客观的消费品、消费场所(空间)和具体的消费活动营建了消费社会真实的审美景观。除此之外,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无时不到的图像、影像更是打造着消费社会光彩夺目或头晕目眩的风光景致。在很大意义上,图像、影像所投射、喷吐的虚拟、仿真景观,不仅比真实世界更普遍、更充盈,而且比真实世界更真实、更能够攫取人心,它决定着人们理解、把握世界的方式,规约着人们应对、处理生存的法则,支配着人们投身、进入世界的姿态……它在占据人们外在视野的同时,也占据着人们的心灵。在消费社会,作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制造者,媒介、影像催生着人们的消费欲望、发酵着人们的消费冲动,轮番输送着光怪陆离、变幻无穷的“个性”样品和“时尚”模板。与此同时,影像、媒介本身即是直观的、外在的表征性新异、鲜活形象,它没完没了地冲击着人们的视觉器官,给人带来源源不断的审美刺激和震撼。

第四,消费情感化。审美归根结底是一种情感活动,审美反应终归属于精神心灵领地的情感、情绪反应。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环境中,消费都与人的情感紧密相关,但只有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与人的情感的亲密度、关联度最为突出和显明。首先,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为人们提供者情感支持和情感认同。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有着被尊重、被认同、被理解、被肯定的情感诉求。在传统社会,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上述情感支持和认同,如政治活动、道德角色、职业身份等等,但在“我买故我在”的消费社会,消费活动成为了人们获具情感认同和情感支撑的主要平台。在消费活动中,消费主体被尊重、被逢迎、被恭维、被夸耀,同时消费主体的情趣、品位、个性、眼光、身体、容貌、财富等等都被有效验证和有力说明,从而使得情感得到了极大满足。其次,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是消费者排遣和疏导情感的积极通道。作为情感型存在,人的内心总是“储蓄”、“积累”着各种各样的情感。无论是正值向度的还是负值向度的情感,都需要适时排遣、释放和疏导。人类自诞生以来,都在不断“设计”、构建着排遣、疏导情感的方式、渠道。合众、集体性的活动,如参加集会、庆典、观看体育比赛等,便能有效释放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情感,比如参加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便能释放爱心、同情、悲悯等情感。参加体育运动、文艺表演甚至吵架、打架等极端行为,往往是人们为了排遣、发泄愤怒、不满、忧伤、痛苦等情感而作出的选择。写作,是人们最最常用的排遣、疏导情感的手段。在消费社会,购物、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人们排遣、疏导情感的主要方式。高兴时购物,忧伤时同样也是购物,在非理性的购物过程中和无节制的消费过程中,无论是欢愉、喜悦的还是愤怒、悲戚的情感都得到了释怀和宣泄。还有,消费社会的消费主义消费具有情感补偿和转移的价值功能。人在情、爱等情感缺失、不足的状态中就会产生孤独、失落、无聊、乏味、困惑等心理感觉,并会由此而绝望消沉、悲观厌世。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获具情感、补偿情感。本来,人得以获具情感、补偿情感最合理、恰当也最可靠的途径是人与人的沟通、交流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然而,在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的消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为了物与物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阻拒、隔离起来,人再也无法从人那里获得情感的满足。既如此,人们就只有移情于商品、寄情在消费,希求从消费和商品那里获得情感的替代性补偿。在购物行为中、在“拥抱”商品中、在感官享乐中,人们梦幻着亲昵、亲密、亲热、亲近的情感体验和感受,假想着片刻的情感抚慰和滋润。“购物狂”、“恋物癖”在消费社会的大量出现,充分说明了处身消费社会的人们在无奈之下的确是将商品、消费作为情感寄托和情感凭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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