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不要缺这句话,不然就是留麻烦
有很多父母都以为自己的财产理所当然全部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实际上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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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首先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孩子,一般情况下是由他们共同继承。所以并不是子女一人继承。
✅如果你想把财产全部留给子女,那么一定要立遗嘱‼.
✅并且遗嘱中一定不能缺这句话:.我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的子女继承,其他人不得参与继承。
根据《民法典》1063条的规定,如果遗产没有写明所有遗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继承,那么子女在婚姻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从财产。
✅如果加上这句话,遗产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女婿或者儿媳是不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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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当亲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如果引发家属之间的纷争,那么打官司就需要做这些准备:
[二R]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
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那么还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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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R]要提供证明继承开始的证据。
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应提交遗嘱。最后,要提供遗产的证据:
✅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证明有银行存款的,提交存折等材料。
✅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
✅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被继承人出资的证明等;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提交借据或者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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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分割超过均分比例的,提交自己在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证据。
✅比如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其他子女的证明、邻居的证言等等。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有的家庭还会发生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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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碰到遗产继承纠纷,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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