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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法律关系可相应变更案由

编辑同志:我原来到法院起诉时案由定为劳务合同纠纷,后来法院判决书中把案由改为承揽合同纠纷。请问法院在审理中能改变案由吗?

读者:王帮宣

王帮宣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的通知》的规定,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的,人民法院结案时应当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这表明案件审理后法院可以改变案由,但必须是“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才能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案件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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