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在利比亚工地分布图(东方早报)
知道内情的人士都清楚,许多在北非、中东中资项目,尤其工程、基建承包项目,其管理人员(包括翻译、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大部分为企业内部职工,少数为临时聘用的人员,项目中止的影响有限。
而数量庞大的民工则会因名义上禁止、实际上见怪不怪的层层转包,而被分摊到众多二包、三包企业头上。
至于能源、矿山、工贸等项目,中国在当地大型投资并不多。这些项目的摊子和雇员数也有限,损失固然不会小,但也不应过分夸大、渲染。
由于撤侨及时,中国避免了更多人员损失,并能将项目损失控制在一定程度。当然,项目、合同半途而辍本身即是惨痛的损失,已建成未交付项目、机械设备和在当地资产的损失也难以避免。
中国如何维权
事已至此,中国应如何维护在当地的利益?
首先,“冤有头债有主”。中国在当地投资、经营项目,几乎都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项目,许多是利比亚政府项目,有一些还得到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赞助。
此次事变,战争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固然令人心痛,但更难预期的损失,却可能发生在战后,因为战后利比亚政治生活状况可能发生剧变,原来的发标方、业主或面目全非,或可能不知下落,原有的合同也许会无疾而终,甚至被公然撕毁。
中国应通过官方有力渠道,尽可能在战后落实“下家”,避免项目、合同无人认账、埋单,毕竟,战争损失属于意外,属不可抗力,只要合同没烂,项目没死,总有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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