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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选拔公告

宣讲会时间:2018年3月9日(星期五)14:00

宣讲会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厅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大量事业所需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2018年定向从清华大学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以下简称“引进生”)到湖北省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引进对象及名额

清华大学2018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及留校的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名额不限。

二、选拔引进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遵纪守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力大;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5.作风正派,品行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强;

6.身心健康;

7.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引进资格。

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毕业生,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或院级社团组织负责人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获得过相当于学校“三好学生”表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拔引进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网站,仔细查阅《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选拔公告》,下载并填写《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

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纸质版),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于3月19日前送交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208审核;往届毕业留校教职工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纸质版),经所在院系(部门)盖章后,于3月19日前送交学校组织人事部门。

同时,报考人员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电子版,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以“学校 姓名 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c527@163.com和thu62773164@163.com。

2.资格审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照选拔引进资格条件,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留校教职工进行资格初审和推荐确认,研究提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

湖北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于3月22日前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3.笔试。3月25日上午,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北京市湖北大厦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遗失者,应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向湖北省委组织部反映。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3月25日下午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4.面试。3月26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北京市湖北大厦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于3月27日前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5.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考察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奖励以及本人意愿等情况。

6.体检。集中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7.公示。综合考虑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选拔引进的,由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时办理选拔引进手续。

9.报到入职及岗前培训。7月15日前,引进人员按照统一规定要求到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7月底,湖北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引进生进行岗前培训。

四、管理培养

湖北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引进生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

1.岗位安排。引进生统一安排到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工作,博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务。

2.管理措施。引进生在报到入职时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具备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身份,其管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引进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3.培养锻炼。引进生到岗后,首先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两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安排到贫困县或革命老区县挂任科技副县长两年,硕士研究生安排到贫困乡镇挂任科技副乡镇长两年。

五、政策待遇

1.选拔使用。选拔引进两年后,由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对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经考核确认表现优秀的引进生,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提拔担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纳入相应的后备干部管理。考核结果为称职的,结束挂职,返回原单位工作,也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个人意愿和专业特点安排到湖北省相关市(州)其他单位工作。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延长挂职一年,在一年之后组织第二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按上述规定办理手续;考核结果仍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引进生资格和公务员身份。

2.工资待遇。选拔引进前两年,工资待遇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选拔引进第一年,由湖北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3.家属安置。湖北省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安置工作。其中,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湖北省各级组织部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六、有关事项

1.3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湖北省委组织部将在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二层东风汽车厅开展宣传推介活动,请有意参加人员提前与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联系。

2.报考人员免缴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引进生报到入职后,由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据实报销其报到入职时产生的交通费用。

3.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项请与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考评中心)联系,或与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湖北省委组织部:027—87233431

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010-62773164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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