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深厚的历史及文化原因,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大部分欧美的文化发祥地是游牧文化,而中华民族是农耕文化,西方的主要烹饪方式是炙烤,而中国由于米饭这种独特的食材而发明了蒸的技术。
其实,中国人一开始选择的并非大米,而是小米,栗为正统。其主要的原因是投入产出比高,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华人喜欢群居,又不愿意挪地方,很容易过度耕种造成土地贫瘠,进而引发饥荒。黄河流域种小米,无需游耕,因此能让华人定居下来。
我们的先民不像欧洲、中亚那么幸福,密林猛兽,大量的牛羊可供使用。小米这种特殊的食材无法像肉一样烤熟,迫使我们的祖先发明了陶罐等蒸的技术,但由于蒸出来的谷物食用起来干涩,难以下咽,因此进一步发明了 羹。 羹起初的作用,是为了刺激唾液的分泌,起润滑、调味的功效,后来进一步演变成为菜。于是中餐有了饭菜分野的文化基础特性,饭是近乎无味,而菜是用来下饭的。前者为食,后者为味。食、味的异化,也是中餐重要的审美特点。
想要外国人喜欢米饭,得先让他们了解欣赏中国人的菜,否则有食无味。许多外国人较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人对鸭脖、鸡爪这种无肉有味的东西这么着迷,就是因为不理解饭菜分野,食味相异的审美逻辑。也正因为饭菜分野,中餐才会有筷子这一伟大的发明。在美食追寻的道路上,虽然经常闹饥荒,但华人很早就踏上了精细料理的赏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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