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1950年3月,新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产生,为统一全省行政体制,根据政务院颁布的《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和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暂行编制方案》精神,决定撤销渤海、胶东、鲁中南三个行政公署,在全省设立德州等11个专区,各设专员公署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德州专区由泺北专署与沧南专署合并而成,辖德县、陵县、平原、德平、商河、齐河、禹城、宁津、乐陵、庆云、临邑、济阳、吴桥、东光、南皮、盐山16个县,专区驻地在德县城关区,也就是如今的德城区。5月上旬,中共德州地方工作委员会组建,第一任地委书记袁成隆。根据当时的工作重点,德州地委组建了六个委员会:生产救灾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治安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委员会。6月1日,德州专署专员产生,王道和成为首任专员。
这期间,还进行了一些调整。1952年1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德州专区所辖的庆云、宁津、东光、南皮、吴桥和盐山等县划归河北省的沧州专区;原属河北省的武城、恩县和夏津等县划归德州专区。至此,中共德州地委辖德州市、德县、平原、禹城、夏津、武城、恩县、齐河、乐陵、临邑、德平、商河和济阳等13个县(市)委。德州机关驻德州市。
德州专区由泺北专区与沧南专区合并而成,图为1949年10月1日,沧南地委庆祝新中国诞生
2.裁撤:1956年3月15日,德州专区撤销,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划归惠民专区,夏津、武城、陵县、平原、禹城、齐河和德州市划归聊城专区同时,撤销德平县,分别划归临邑、德县和商河管辖,撤销恩县,分别划归平原、武城和夏津管辖。
3.恢复。1961年7月德州专区恢复,原划归聊城、惠民两地的11个县市重新划回,地委、专署于7月1日起在德州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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